对于“法律”这个词,我是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在上小学时,我就会观看关于“法律”的电视节目;陌生的是我并不十分了解并能够运用它。
大家都说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的确,有了法律,国家才会有秩序,社会才能安定。有了法律,那些犯了错误的人才会受到惩罚,才能激励人们上进。有了法律,人们才会有自己行动的指南,规范自己的行为。
举一个我在五年级电视上看到的有关法律节目,也是涉及到亲情的节目。那是在春节来临之际,大家都在喜庆洋洋、欢欢喜喜过新年。一个没了丈夫的七旬老人竟无人陪伴。是因为她没有儿女吗?不!这位老人有五个儿女,均已成家。是什么让他们在春节不管家中老母,让她一个孤苦伶仃呢?竟是因为老人的遗产,还有他们的自私。不知廉耻!更可恨的是她的几个儿女在面临赡养老人的时候,相互推诿,以各种芝麻大小的理由推脱。那时的我也正好和妈妈处于“冷战”中,看到此情此景。我也反思自己的行为,我吃父母的、穿父母的。父母供我上学。我却因为妈妈不让我买一件在同学中比较流行的上衣,跟妈妈反目成仇,把妈妈当成敌人。她叫我,我不应她。她煮的饭我不吃。我躺在
客厅沙发上看电视,她在厨房忙碌着。这时我不禁扪心自问,我这种行为是孝顺吗?发展下去,我会不会像那五个儿女?这时,我竟有些惭愧。
节目里也提到关于孝顺、赡养老人的法律知识。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有明确规定,拒绝赡养老人情节严重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见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层面的义务,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我听了节目的嘉宾的介绍,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虽然我现在还没有能力养活自己,更不用说赡养父母。但我没有能力都已经这样对待妈妈,如果以后我有能力,那会怎样呢?这个问题我不敢想下去。因为我怕,我怕。其实我是爱妈妈的,没有妈妈在,我的心空荡荡的。虽然她在厨房。不行,我要跟妈妈和好,这种感觉从来没有这样强烈。我就直冲到厨房,叫了声妈妈。我们母女和好如初。
感谢这个节目,感谢节目的法律讲解。是法律让我清醒,找回了那份爱,是法律让我明白,肩上还要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有了法律伴我成长,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伴我成长,生活将变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