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的今天,社会上刮起了一阵“共享热潮”。当共享单车,共享健身房,共享书店层出不穷时,生活在“共享时代”的我们更应擦亮双眼,明辨“共享”是福是祸?
从一方面来看,逐日扩大并逐日完善的“共享”资源确实给广大老百姓带来了好处。当交通拥堵难以出行时,一辆说走就走的共享单车确实方便而快捷;当想饱览群书却苦于没有条件时,共享书店确实能为你在喧嚣的水泥森林里找到一处可以歇息的地方;当负担不起健身房的高价时,私密的共享健身房确实能以低价帮你增强体魄。可以说,共享资源的迅速普及不仅带给了人们便利,更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理念。
然而,是不是共享资源就十全十美了呢?我们姑且不下定论,先来看一个案例: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在路上骑OFO(一种共享单车)引发车祸,死者家属和单车公司各执一词,都认为对方应负主要责任。的确
,未满法定年龄就在马路上骑单车,酿成车祸自己理应承担责任。然而换个角度想想,现今社会上共享单车外观时尚,操作简单,对12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诱惑力极大。由于质量不过硬,十岁出头的小学生便能轻易抢占或盗走单车。对此,上海市政府也曾出台过相关规定,严格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共享单车。不过放下年龄问题不说,你如何确定单车能在千万人骑过之后没有质量问题?同样的道理,共享健身房是一个密闭空间,使用者如何保证上一位使用者没有留下传染病菌?如此看来,市面上数种共享资源的卫生性都令人担忧。
随着共享资源的普及,“‘共享’是福是祸”早已成为一线城市政府乃至全社会议论的热点话题。我认为,事物都有双面性,共享资源也是如此,有利有害。共享时代的我们,可要擦亮双眼,明辨是非,客观全面,才能对“共享”乃至其余事物作出正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