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料峭的寒风呼呼地刮着。每个行人都脚步匆匆,恨不得赶快回家,躲进温暖的被窝。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只有风声的寒冷傍晚,街上却响起了一阵悦耳的歌声,嘻哈的旋律是那样的不羁,这一切,全都来自正在无拘束地散步的那个女生。那个女生仿佛周身散发着一种名叫温暖的东西。在这个料峭的冬天,她却像一个狂人一般活在属于她的音乐世界里。那个女生,就是我。
如果说一般人是喜欢听歌的话,那么我就算是为歌而狂了。这话不算过分,我爱歌真的到了一种极致。以至于晚上睡觉前、在家做作业的时候,都要手捧着个MP5如痴如醉地听着。我爱歌。非常非常爱。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这样爱歌,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因为它触碰到了我的心灵。”那一句句个性的乐音让我又重新做回了我自己,让我又尝到了孩提时代品尝过的棉花糖,让我又触摸到了胸腔内曾熊熊燃烧着的激情。
那些美丽的音符,将独特、自由和个性传递给每一个接收到它的
人。于是,我扯开了嗓子,大声地唱,我需要找回属于我的个性与张扬!
在所有的各种歌曲中,我最喜欢的是五月天的《倔强》,这是我偶然中听到的一首歌,但在第一次听到它时,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
那发自内心的摇滚和坚持,深深震撼了我。正如《倔强》中唱的那样:“最美的愿望一定最疯狂,我就是我自己的神,在我活的地方!”我开始坚信自己的理想,寻找自己的方向。我开始追赶着太阳,追逐着自己的未来。
夜晚,我卸下浑身的包袱,让心在乐符中洗去一天的劳累与不堪,在歌声中晾一晾,重拾内心的激情和乐观。这时,夜市安静了,冷清了,而我的心却沸腾了,期待着明天不一样的生活。我知道。我的未来不是梦!
为歌而生。为歌而活。为歌而狂。这就是我。在强节奏的音乐声中,我又找回了自我。我的心在嘻哈地跳动着,我的血液在欢快地流淌着。
我不怕!在凛冽的寒风中,我向着这世界,大声地说道:“我是狂歌者,我为歌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