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记错的话,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深秋时节。虽是秋天,却已有一丝冬意。飒飒秋风似如刀割。卷起一片接一片枯黄的叶子。寒气弥漫了整个山坡。
他朝我走来。穿着一身单薄的打着补丁的衣服。背着一身行囊,挂着个破破烂烂的酒壶。他取下酒壶,抿了一口。说道:“柳儿,这一口,敬你!我就要去彭泽当县令了,待我有所成就,就把你接到我身边。”说罢,他把酒洒在我面前。我摇了摇枝条,他挥了挥手。
风,愈刮愈烈;他,越走越远。
过了好多天后,雪,骤然而下。漫天飞舞,大地裹上了白衣。慢慢地,雪停了。一道熟悉的身影,距我越来越近。我感受到了,是他!他衣着比上次见他略微厚了一些,不过依旧弱不禁风。他走到我跟前,拂去
了地上的雪,坐在那里。一秒、一分,终究无语。我从她脸上看到了失望和落寞。
良久,他叹了口气,仿佛想通了什么似的,随之离去。这是我第二次见他。
春夏交替之际,我离开了山坡,他把我载到了他的院子旁。院子堪称破旧,里面的东西可想而知。而他却一副安然自若的模样。
从旁人口中,我渐渐得知了,他叫陶潜。人们说他很会作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摸清了她的生活作息。一日中,有半日是在读书,后半日时而作诗,时而喝的酩酊大醉。三餐毫无规律。箪、瓢摆在院中置之不理。在常人看似不正常的生活中,他却过的颇有滋味。
在他眼中,或贫贱或富贵,终究一样。我十分敬佩他的这种精神。率真自然,淡泊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