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的《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对督学工作进行管理,对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参加培训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考核。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是基层教育督导的主力军。对责任督学履行挂牌督导职责的态度、表现、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准确地评定或评审,是责任督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不仅能激发责任督学的内驱力,调动责任督学的积极性,帮助责任督学完善自我,还可以促进责任督学之间的相互学习,有利于提高基层教育督导的质量效能。
但是,从实践层面看,责任督学考评还存在“你好我好他好”、大而化之等虚化、弱化现象,责任督学考评尚不到位、不充分。完善责任督学考核评价制度,对责任督学实施有效的考核评价,教育督导机构必须有作为、善作为。
一是上下结合。责任督学考评,不是教育督导机构的“独角戏”。教育督导机构不能高高在上,更不能搞“一言堂”,而是要充分听取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督学责任区、中心校(集团校)、教育局、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公众的意见、建议,有效采集考评信息,上下结合,提高相关方的考评参与度、精准度,增加考评结果的信度、效度。
二是内外结合。教育督导机构是责任督学的“娘家”,是责任督学的“自己人”。教育督导机构单方面考评责任督学,说到底还是内部考评。责任督学服务的是学校、家长乃至公众,是责任督学考核的“第二方”“第三方”,是责任督学考评的重要“外人”。考评责任督学,教育督导机构既要尊重责任督学的自评意见、报告,依据责任督学履职数据资料,拿出考核意见;又要充分听取有利害关系的“第二方”(学校、教师、学生等)以及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公众及有关组织)的意见、建议,内外结合,有效整合,形成合力。
三是长短结合。聚焦于“学”,开展经常性督导,是责任督学的主要工作。责任督学的履职形态决定了责任督学考评不能只是“秋后算账”“年底决算”,而是要长短结合,精准发力,有效施评。教育督导机构可运用挂牌督导工作群,对责任督学履职情况随时点评;可利用月度例会总结工作,对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进行月度考评;每年年终,按照责任督学考核标准细则,对照责任督学的工作表现,通过工作留痕、调查问卷、师生座谈、评价打分等形式对责任督学的思想觉悟、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工作成效等进行年度综合考评;还可以辅以季度考评、半年考评。长短结合,疏密相间,发力精准,以考评促进责任督学有效履职。
四是虚实结合。数据说话,资料支撑,量化打分,不是责任督学考评的全部。责任督学之间的专业成长差异,还要通过“虚”的方式来体现,如责任督学的公众口碑、受学校欢迎的程度、教育督导研究能力、教育督导写作水平等。这就要求教育督导机构做好“有心人”,练好责任督学考评的“虚”功夫,虚实结合,给责任督学恰切的认定。
教育工作有一定的模糊性,教育督导工作也不例外。有些考评指标,不能作“非此即彼”的判断,只能作既非“是”也非“不是”的判断,具有典型的模糊性,只能运用“虚”的方式来评价。至于考评结果,可以“等级+分数+评价意见”的方式呈现,既指出亮点,又切中要害,还开出“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