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件牵动人心,而事后马云被“逼捐”同样令人唏嘘。如今“道德绑架”比比皆是,以道德的名义胁迫他人,便不再是正义。道德,从来都只是用来律己的。
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道德义务、责任不是什么外部强加给人的东西,而是一种要这样行动而不要那样行动的内在需要。”马云参加公益活动,是其自身担负社会责任的表现。不参加,别人无可厚非。参加公益活动不是法定义务,最多算是道德上的升华。由此看来,“道德绑架”实在是无理取闹。
很多人以“缺乏界限感”来解释“道德绑架”这一行为,不懂尊重他人的生活和选择。也有人认为“道德绑架”的人是圣母,出发点是好的,只是用错了方式。但直击“道德绑架”后的真实心理,是缺乏者对拥有者的妒忌,是人性丑恶的一面裹上的糖衣。一个向上的社会不能容忍这种“恶意”肆意传播。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首先树立好自己的是非观,谨慎参与,不盲从。庄子曰“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然后才能定乎内外之分,辨乎荣辱之境。在自身都不能做好的情况下何能督促他人?正如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再言“道德绑架”非一人之举,一个巴掌拍不响。就算有人作祟,却无人响应,这种“恶意”自然寸步难行。
自古常言,经天纬地。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规矩和道理。当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以法制国,以法治人。当道德强行升到治人的高度时,自然是破规逾矩,有违经纬之事。
古有“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隐士拒唐尧。”道德自然不可一跃齐身法律之位来治人。外有苏格拉底陶片放逐,内有药家鑫判以死刑。可见,道德如果出了规,秩序必然会荡然无存。
马云捐与不捐,全凭其自身意志。捐是份心意,不捐也是合理,轮不到道德制裁。把握好法律这条线,剩下的凭心而行。这就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