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与犯罪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简单。正是因为一次次的忍让,不断地扩大底线,才会纵容犯错的人愈加过分,甚至违法,犯罪。
近日,一张图片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它牵出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件:河南16岁少年强暴了一名少女,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他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在双方的调解下,以男方赔款8万元为结果,男方家长甚至还为检察机关送了锦旗。网友们无不谴责三方没有法律底线甚至道德底线。我同时表示疑惑,女方就因为有赔款,对自己被侵犯表示原谅?检察方就因为当事人未成年不够理智,在双方愿意和解的情况下,就扩大了道德底线,就无视法律,不再追究法律责任?如此荒唐!试问,这种做法是在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和侵害人,抑或是在误导他们犯罪?是否设想过,也许侵害者从此就无畏犯罪,也许他就因此成长为一个社会败类。这都是因为受害者与检察方的让步。
提到“让步”,我们会想起一个生活中常见的角色——熊孩子。熊孩子的特点是什么?就是”熊”,他们的”熊”在各个方面上挑战我们的底线;但为什么“熊”?就是因为有一对无理的熊父母。在这些父
母“孩子还小,不懂事”“你这么大年纪怎么还跟小孩计较呢”“不就是个小玩意吗”等等类似的语句下,我们又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扩大自己的底线。但犯罪学的研究与实践表明,年龄与犯罪的关系密切,犯罪年龄越小,次数越多,成年后犯罪的几率就越大。这些家长是否想过旁人对小孩的让步,会令他们肆无忌惮,从而因为所谓的“一时冲动”最后酿成无法原谅的大错。
有人说:“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忍一忍吧,算了。”这种价值观念是错误的,也许是因为中国自古以来便是礼仪之邦,导致后人因为受文化影响,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关系看得较重。容易将他人的过错揭过,容易一再扩大自己的底线。而反观西方人,在纠纷中意见一但不合,直接搬出法律和你在法庭上见。怎么说呢,这也许是我国礼仪中宽容的体现,但一昧忍让真的不适于当今法治社会。
在生活中,人们总会赞美胸怀宽广的人,鄙夷斤斤计较的小人。有时我们只能做后者,前者太容易原谅,太容易扩大自我底线,这只会让冒犯你的人毫无顾虑地多次冒犯你,甚之于对你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做出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