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7日“第二客厅”刊登了《妻子把我“逼”成同性恋》之后,得到了许多读者的关注。主持人小舟将反馈情况进行了整理,由于版面的原因,只能选择部分读者的建议和看法。在此,小舟对热心读者的参与表示感谢。
婚姻中个性相投很重要
读者周梅:
读了《妻子把我“逼”成同性恋》之后,我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在这个故事里,仅从对婚姻的忠诚和对家庭的责任感来看,耿先生和她的妻子,一个是好丈夫一个是好妻子。丈夫非常顾念家庭,下班后买菜做饭,然后静静地等着妻子回来吃,甚至在骨折后,虽有些无奈但仍坚持下厨房做饭,应算是一个模范丈夫。妻子非常能干,作为一个弱女子能全部包揽房子装修的工作,我的确有些佩服。
但从耿先生的故事来看,两人结婚前就没有产生过激情,而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激情,因此可以推断他们的婚姻缺乏爱情基础。婚后也没有培养起爱情,甚至在婚后几年里连亲情也没有建立起来。因为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时,他(她)对其所爱的人会有一种包容、疼惜、依恋的情感,当然也包括欣赏。耿先生和妻子在旅行结婚的路上就由于生活习惯的差异和对事物的认识不同开始了争吵,耿先生就感觉妻子非常不会体贴人。又在以后的日子里,感觉不能忍受妻子的洁癖,不能忍受其进家后那一套程式化的行为。耿先生妻子的不体贴也可以说达到了极至:在丈夫右手骨折行动非常不便的情形下,依然坚持由丈夫做饭;在丈夫手不能动,没办法脱衣服洗衣服并非常需要帮助的情形下,依然不帮帮他,让丈夫很不体面的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去上班。我想,很多男士都受不了这两点,女士能够接受者也应寥寥无几。这两点也说明,妻子对丈夫在婚后没有建立起起码的一种感情。
总之,在这种没有爱情做基础,婚后连亲情也没有建立起来的家庭中,妻子一心一意为这个家,丈夫却不领情;丈夫一心一意对妻子,妻子却熟视无睹;两人都想好好过日子就是过不到一块去,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耿先生夫妻之间没有爱情,婚后也没有建立起起码的亲情。我认为主要是两个人的个性问题。丈夫是学中文的,浪漫;妻子是学理科的,相对古板。两个人就像两条平行线,一直没有交叉点。我不知道两人在出现磨擦时,在沟通方面做了多大努力,但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有因对事物的认识不同,价值观不同而沟通不了的,双方又不能求同存异,也不为对方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