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乌鲁木齐八家户有汉、回、维吾尔三个民族,名字起源于清朝的乾隆年间,因这里居住着八户人家而得名,这八户人家是:张,王,李,赵,杨,马,沙,陈。
乌鲁木齐八家户先后归乌鲁木齐县红旗公社、二工(不少人误将“工”写为“宫”)乡政府管辖, 现在归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政府下属的银川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八家户村民委员会原办公室地点设在八家户村三队,后搬迁到八家户村五队。文化大革命期间,八家户村五队被改名为“红旗大队”, 八家户村六、七、八队被改名为“黎明大队”。在过去,以河滩路为界,人们将河滩路东侧村民所住的地方称为“东八家户”, 将河滩路东侧村民所住的地方称为“西八家户”, “东八家户”归乌鲁木齐县七道湾乡政府管辖,实行“村改居”后,“七道湾乡政府”被“七道湾乡街道办事处”取代,现在的“东八家户”有个“八家户社区居民委员会”,归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在南湖北路上有一条东、西走向的街,名为“东八家户街”。
解放前,八家户是一片片荒林、荒地和灌木丛,大部分是空地。在这里,新开垦土地,有的土层厚,有的土层薄,有些地方尽是树根、石头,挖起来很费劲,有些不成材的树,半个活半个死的阴阳树,索性挖掉。
那时这里有狼、狐狸、野兔、鸹鸹鸡、斑鸠,野生的东西很多,晚上因为怕狼袭击,单独一人是不敢出门的。来这里生活的人家,并不是谁想在这里开垦土地就开垦土地的,想开垦多少就向当时的迪化县政府购买多少,政府给你发一张“土地所有证”,在获得土地所有权以后,你方才可以在这里按土地所有证上所划的范围内进行开垦耕种,在未获得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是绝对不能随意开垦的。有的买了这里的土地,耕种不过来,就让自己的亲戚帮助耕种,也不给报酬,时间长了直接划给亲戚一片自己耕种,以维持生活,也有的人家有钱了,在外面开了工厂,这里的土地不想再种了,于是就转手卖给了愿意在这里耕种的人家。
解放初期,八家户是一个旅游的地方,当时的乌鲁木齐有三个供人旅游的地方,八家户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个是水磨沟和燕儿窝。当时八家户村居住的村民大多数为回民。八家户树多,有许多灌木丛,有狼、狐狸、野兔、鸹鸹鸡、斑鸠,野生的东西很多,后来逐渐变少,直到很难见到踪迹。
上世纪九十年代,因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会堂和自治区展览馆(现在的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对八家户原红旗公社二队的村民进行了搬迁。现在的八家户有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银川路街道办事处八家户社区、银川路街道办事处西八家户社区、银川路街道办事处上八家户社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街道办事处八家户社区。
岁月变迁,随着内地不少移民移居乌鲁木齐八家户村,八家户的居民逐年增多,并被演变为七个生产队:八家户村一队(现在的新疆师范大学以南到明园),八家户村二队(乌鲁木齐儿童公园到头工),八家户村三队(凯特住宅小区和八家户住宅小区),八家户村四队(泉州街至苏州东路),八家户村五队(文博实验学校周围),八家户村六队(河南东路以北原来乌鲁木齐县砖厂),八家户村七队(四平路至卡子湾)。再后来,八家户以乌鲁木齐河滩路为界,河滩路东侧的被人们称为东八家户,河滩路西侧的被人们称为西八家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