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我又被一个人迷的神魂颠倒了。
记得很久以前,因为疯狂地爱上了这个人,整个人都变得疯疯癫癫,话语间流露着浪子不回头的呓语。我的闺蜜们曾经一度阻止我再接触这个人有关的一切,怕我得了失心疯。
她的作品,看过无数遍,痴过无数遍。那时候的自己亦是青春年少不知愁滋味,懵懂无知也是可以理解的。
等过了那个可以随意挥洒时光的年纪,岁月也慢慢地沉淀了身上的浮躁无知。有一日,突然瞥见书柜上落满灰尘的“三毛文集”,一时间思绪万千。回忆的喜悲,如密网般,织满了脑海。……
那个时候最大的消遣,除了跟我的闺蜜满大街地穷晃悠外,就是跑去学校图书馆借上几本厚厚的名著回宿舍日日夜夜地啃。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这个有近十年没有相见的、曾经如臂膀般的知己,忍不住去扣扣上骚扰了一下她,可惜没有及时地对上话。时空,把两个曾经如连体婴一样的我们分开了。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任何由来的,我们生疏了,连个网络的招呼也几乎没有了。犹还记得最后一次相见是她生完宝宝后,我翘了班乘长途车去她的娘家看望她,搭车的司机是她邻居,一路喋喋不休地夸赞我们的友情,充满了羡慕嫉妒恨。想到这些,内心又不免丝丝悲凉起来。
我和这个闺蜜属于那种性格不同却志同道合的人,我们都喜欢看书。每到周末我们都躲在宿舍里,不同的是,我看的都是闲书,各种散文、小说、札记。有一天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这位把满世界都是狂风黄沙的撒哈拉写得如此生气勃勃的女人,从此,我爱的无法回头。
她的书捧来捧去反复地读,怎么也不厌烦。时而跟着笑,时而跟着哭,时而跟着叫,时而又跟着跳……
那年在广州工作的时候,给广州日报的网络版面投过一篇文稿,写的也是三毛,我眼里的三毛。文稿发表后,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跟我联络,我们一起探讨这个有着神秘色彩却又有点悲惨的女人。每个人眼里的她都是那样的才华横溢,那样的深莫高远。而我,却更加偏爱这个从小志愿当拾荒女、有着一身胆气,又充满幽默的侠女。在她的笔下,走街串巷的小贩,摆地摊的大叔大婶,以及到处翻垃圾桶的老奶奶,他们都不再是大众眼里所鄙夷的卑微人。相反,他们的双手都能如魔术师般,变化出一个少女五彩缤纷的童年。当她用垃圾场坟场捡来的垃圾,将撒哈拉的家变成世界上最豪华的沙漠城堡时,我想,那种喜悦和骄傲,是无人可以真切感知的吧!
如今,十来年过去了,以为被烟火洗礼过的我会多了些许沉着。不料,再次钻进书里,依然有数不尽的不能自控的情感会突然迸发。看“卖花女”时会忍不住哈哈大笑,看“哑奴”时悲伤抑不住地袭来,看“哭泣的骆驼”时,神经紧张到血管都要凝固,看“背影”时仿佛自己就是那个在墓园里拼命想扒开黄土挖出自己心爱的丈夫的女主,眼泪决了堤……
三毛死后,有很多关于她死因的说法,但是我依然相信她是因为无法忍受那日日夜夜思念的啃噬,才决心要去追寻荷西而去。一个人如果不是走到绝路,谁愿意拿最宝贵的生命作为赌注呢?尽管三毛说过,因为饱尝这个锥心之痛,她说幸亏离开的人是荷西,否则自己拼了也要跟上帝争着回来换荷西。她说不愿意荷西来忍受这种苦难。
她跟这个小她八岁的大胡子,用六年的时间恋爱,六年的时间享受婚姻,然后她独自用两个六年的时间来咀嚼大胡子留给她的满满的想念。最后,她用残忍的方式结束了这样一个悲凉的爱情传奇。
我静静地闭上眼睛,回忆着这两个人的始始末末。从最初的相识,懵懂少年的爱情誓言“Echo,等我六年,我就娶你!”。六年后,大胡子知道无法劝返决议要去撒哈拉的三毛,便打点好行李,放弃了自己热爱的航海事业,先行去沙漠找了工作,默默地等待这个倔强又有点执拗的中国女孩。
结婚时,没有鲜花,没有礼服。他顶着沙漠50多度的高温走遍了茫茫黄沙,只为给心爱的人找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因为他明白三毛想要的是什么
撒哈拉战变时,他又冒着战火,穿越生死线从他们的家里给三毛抢回了她那些视若珍宝的拾荒宝贝……
这个男人就像是另一个三毛。他懂她的一切,爱她的一切。我特地搜寻了很多关于荷西的故事照片来。高高瘦瘦的,大胡子围住了半个脸,一双深邃的大眼睛仿佛是睿智与深情的合体。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才感觉到三毛有柔情似水的温柔。否则,在三毛的书里,很少能觉察出三毛的“优柔”,因为她一向独立、果敢。
看完三毛的书,我又感觉自己不能理智起来了。很多年前,我就有一个梦想,有一天飞去台北三毛的故乡看一看。虽然后来知道她的原居应该是重庆,但是台湾似乎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每年的春天,我都万分想念这个地方。苦于种种种种的原因,这个愿望至今没能实现。有一天,又照例跟小白先生提起这件事,希望他可以陪我一同去完成这个我心心念念多年的夙愿。没有想到,他漠然地回复了一句“要去你自己去,我在家睡觉都好”
当时听了这句话,气结到不能言语,眼泪随即委屈地滚下来。遇到这样一位不能知心的青梅竹马,心碎了满世界。
翻来一张台湾地图,痴痴地盯上半天。如三毛的相思农场一样,我也害起相思病来。
(顺找,和我一样喜欢这个不走寻常路的女子,喜欢撒哈拉故事的人同约去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