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是孔子的得意门生,就是在七十二贤中也可以算得上出类拔萃。除了他被称为曾子,孔子的其他学生还没有谁被这么称呼的。可见,他也有相当的成就。据说《大学》就是他所述的。他有自省精神,能“日三省吾身”,他对老师的理解比别的学生更深刻一些,“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他说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说过死而后已。他认为君子也是人,“可以拖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认为士“任重而道远”。
曾参是个孝子,在二十四孝里就有他的故事:
曾参少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母亲说:“有客人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曾参接见客人,以礼相待。
母子连心,母亲咬一下手指,儿子就一定能够感觉得到,没有科学依据。即便能有这样的心灵感应,或者母亲出于无奈,作这样的尝试起到了叫儿子回来的目的,但我还是认为,用这个故事作为二十四孝的教材,缺乏一些说服力。
我觉得这个故事从宣扬孝道的角度看,一点也不感人。曾参感觉到母亲要唤自己回家,一定有事,而且应该还是不小的事情,他在山上也已经砍下不少柴火,他迅速回家是理所当然之举,谈不上是什么尽孝,因为这是本能,就是自己的弟弟妹妹或其他的亲人也会赶回的。而且,至少是很多人都会这样做的,这样就没有什么教育的意义,不是曾参是名人,是孔子的学生,就可以随便把他平凡的东西也作为是先进事迹进行宣扬的,这就好比是名人的一般之作可以在杂志上发表一样。但是作为一本精选的孝道事例,则不可以这样草率从事。
曾参去山上打柴是经常性的,所以他出去和回来应该有一定的规律,什么时候去,什么时候回,应该都在相对固定的时间里。儿子朋友上门找来,也一定不会太冒失,既不会来得很早,也不会来得很晚。事实上,曾参感觉到母亲心疼的时候柴火也打得差不多了,母亲一叫,便立即背着柴回来了。所以就是不咬手指,儿子回家来的时间也不会太长,在让客人稍等的时候,母亲完全可以用热茶热话招待好儿子的朋友,在与客人叙叙家常的时候,一方面可以对客人有个简单的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朋友来了解自己的儿子。
这个故事的主题我以为应该是母爱。不速之客来找儿子,肯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儿子不在,母亲当然也可以热情接待以尽地主之谊,但是她认为让儿子尽快回来,既是不怠慢客人,也是对客人的一种尊重。可是那时没有很快的交通与通讯工具,儿子打柴的地方又可能比较远,也不好让客人自己前去寻找,所以才不知所措,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只好通过咬手指的方式让儿子知道家里有事。其实等一会并不要紧,要紧的是一种态度或姿态,热情待人,就是喝杯白凉水也是甜的,如果冷若冰霜,就是吃山珍海味,也不是滋味。对儿子的朋友好,自然就是对儿子好,儿子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所以咬手指虽然痛苦,但是她毫不犹豫。可怜天下父母心,曾母的行为给人温暖,身教重于言教,她与孟母一样也是教子有方的。
曾参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他之所以优秀,除了自身努力外,除了有像孔子这样的老师教育外,还因为他像孟子有一个好母亲一样,也有一个好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