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的经济,几乎濒临崩溃的边缘。凡是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一定深有体会。物资的匮乏非常严重,几乎所有的生活必需品,都是凭票供应。而且数量也非常少,根本不可能满足正常需要。什么粮票、布票、棉花票;煤票、油票、糖果票;烟票、酒票、火柴票;肉票、肥皂票、蔬菜票等等,五花八门。可以说没有什么商品,是不要票就能买得到的。甚至连一块霉豆腐渣,都要凭票供应。这在今天,简直是天方夜谭。
然而,对于我们这些只有八、九岁,不懂事的小孩来说,倒成了赚取零花钱的好机会呢。管它什么紧俏不紧俏,那是大人们操心、着急的事。
那时,香烟是要凭票供应的,而且数量相当有限,每月一人只供应四包。对那些烟瘾较大的人来说,的确是太少、太少了。如果家里人口少,而抽烟的人又不止一个,那就差得更远了。怎么办,多数抽烟的人就只好到市场上,去买烟丝抽。但是,那时的市场可不像今天这样自由、繁荣。在计划经济时期,而且又处于极左的年月,市场是决不允许自由的。所以,烟丝只能在“黑市”上去买。所谓烟丝,其实就是从烟头剥来的,论堆卖。为了挣几个零花钱,我们这帮小孩,怎能放过这“商机”,于是便经常到大街上去拣烟头。
虽然香烟很紧缺,人们抽烟时,都非常吝啬,总是要吸到那烟蒂都快烧到手指了才肯丢。但是,那时候的香烟,都没有过滤嘴,无论怎么狠命的抽,也还会剩下短短的一节烟蒂。我们就把这些烟蒂拣来,剥去烟纸,将那少得可怜的烟丝,一点点积攒起来。等到有那么一小堆后,就拿到市场上去卖,就可以换回一点零花钱。
别看我们都是小娃娃,做起生意来,可比那些大人们方便多了。因为,在那个年代,是决不允许私人经商做生意的,就连那些小商小贩们,都不敢在大庭广众做买卖。因为,这是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带有剥削性质的投机倒把行为。一但被那些带红袖章的“市管会”工作人员(那时还没有什么工商、城管这些机构)抓住了,不仅要没收所有家当,还要送到学习班去蹲好几天呢。所以,那些大人们只好象做贼似的,偷偷地卖。而我们这帮小孩子就不管那么多了,不但敢在闹市上卖,甚至还要大声的吆喝:买烟丝哟,买烟丝哟!那些带红袖章的,看我们都是些孩子,也不会来管。因此,我们每次都能够比较顺利的卖掉烟丝。积攒几天的烟丝,有时只能卖几分钱,如果运气好,也能卖到一角多钱。
可别嫌这些钱少,对我们这帮小孩来说,可是一笔不少的收入了。一般情况下,这些卖得烟丝的钱,无论多少都不会分的,大伙一起用它去买零食,或齐刷刷的坐在街边书摊的长凳上,看自己所喜欢的小人书。
我想,今天的孩子们,很少自己想法子去攒钱,用自己攒来的钱解馋,寻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