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一个天真的孩子,真的。
我天真地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宠儿,太阳每天为我点亮,月亮每天伴我入眠。我不相信上帝,因为我自己就是神。儿时的我听了太多的鬼故事,于是我喜欢上了走夜路,幻想着碰上一只鬼,向他吐一口唾沫,把他变成羊,当我的坐骑。我不怕遇上“画皮”,我身上带着亲手画的灵符。
然而我终究没有骑上鬼变的羊,灵符也大都在洗衣机里粉身碎骨。每天我只是骑着一辆自行车穿行在车流人丛中;我不再喜欢走夜路,因为我终于懂得潜伏在黑暗中的人要比鬼更可怕。悟到这个真理的时候,我正走在漆黑的胡同里,不时回头看身后有没有人,然后我听到身体里某个东西碎了的声音,我明白自己永远不会遇到神奇的仙人和美丽的女鬼了。
把鬼故事扔到一旁,我捧起了四大名著。每位西游妖精的法宝,每个梁山好汉的外号,三国里的金戈铁马,它们给了我另一双眼睛。至于《红楼梦》,我看不懂,把它归为破烂一类。
如今,奉若珍宝的三部书已被束之高阁,与《红楼梦》比起来,它们的文笔太差,思想太浅。作为铁杆的红迷,我常自嘲那时的天真。
是的,我就是如此偏激。偏激的认为有人试图把我的棱角磨平,将我身上的天真除去。偏激地认为我的天真变成了耽于幻想,执著变成了固执,热情变成了激愤,豪情变成矫情,笑容换成了冷漠的神情。
我终于选择沉默。沉默中没有爆发也没有灭亡,而是进入了“平庸”的境界。平庸者的天真是可笑的,于是我彻底失去了它。我走下陡峭的山岭,心甘情愿地走入山下大道上拥挤的人流。
我不再迎着美丽的晚霞奔跑,不再凝望着星空发呆,不再于夜深人静时放声朗诵李白的诗歌。我不清楚李白是如何保有天真的,我敬佩他,同时嘲笑他。一个总喜欢吹牛的人不会招人喜欢,几首天真的牢骚诗的价值就在于给渴望天真的一个发泄的途径。人们赞颂他的天真,因为他的天真已与他一起长眠地下。这个世界容不下活着的天真!
早晨上学路上的阳光依旧刺眼,我依旧抬起手试图将它们挡住,它们依旧从指缝刺进来,依旧有一些不可名状的东西抱住阳光爬出去,逃走。我知道我的天真就这样一去不返了。我放下手,挣扎着双眼望向阳光的那一端,妄想看见它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