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一个住进那栋烂尾楼的。
楼一共八层。二楼和三楼有两个房间,用工程废弃木板搭起。先入为主,自然全成了我的套间。楼上遍地都是砖头,沙土和垒堆的袋装石灰,还有一些干硬的人类粪便。四楼以上很干净,寻不见龌龊。可以理解,如果方便要跑到这么高层,确实要浪费不少的能量,方便的人也等不急。
烂尾楼旁边有个露天溜冰场。晚十点以前场子里很多人。男男女女,灯光很暗。摇头音乐在场子里场子外轰鸣,很火爆。晚上,我经常扒了衣服,在楼层边的漏水道旁,抄着里面的雨水,把身上涂一遍,算是洗了澡。然后随着音乐,在楼顶蹦来跳去。有些时候,看到穿着暴露的女孩子,下半身就受不了,就有与其快乐的冲动。我的这种冲动也得到了后来楼层里入住的很多人的共鸣。印象里有个女孩子,溜冰技术很好,经常在场子里面玩花样,旋来转去的,屁股翘翘,扭起来很美观。我近视的厉害,看不清脸,就叫她小电臀。引起我强烈冲动的还有一些东西,比如我经常在"美容店"门外狠狠往里瞧,瞧那些裹在粉色的灯光下白白净净的大腿。大腿是这座城的夜的标志。自从每天无所事事以后,我发现,我的性欲象潜伏的幽灵一样,逐渐滋生蓬勃起来。但是,我是从来都不会光顾那些大腿。因为,怕染上艾滋。所以,经常的,只有借助手淫,而那些大腿,电臀,便在快感来的那一瞬间,象电流一样传遍侵遍的全身。
入住烂尾楼之前,在晚上,楼上有巡逻的武警,打着矿灯,穿着便服。两个人,一个胖,一个瘦。胖的拎着一把砍刀,尺把长,晚上看上去寒光闪闪。第一次撞见他们,吓的我魂都飞了,以为遇上抢劫的。看了我的身份证之后。他们赶我下楼。我穿好裤子,悻悻的到楼下逛了一圈,眼瞅着他们离开,再爬上去。巡逻之后他们多半是去喝酒打牌,不会再回来。后来才听说,那一带经常有抢劫的。不过,当时,我确实是早就谋划去抢劫了,家伙也准备妥当——一根40厘米长的铁棍——打闷棍抢劫。棍子很有特点,前端是扁的,可以当撬棍,端在手里,不轻不重,手感极好。第一次见到,心里喜欢,自诩堪比梁山杨志祖传宝器。但是一直捱到饿得胃吐酸水,一直到把棍子弄丢,都没派上用场。不是因为害怕,我知道这一棍下去,不死即是重伤。我一直都觉得无缘无故结束别人的生命实在没有必要,除非他妈的他是天该杀的。这种抢劫的方法,是一个山东籍的惯犯教的。其人虎背熊腰,后背文关公,很霸气匪气也很重。自古,山东响马河南贼,在他身上得以充分体现。他讲他曾多次尾随一些脖上带金链,胳膊夹个包,看上去很阔绰的,在偏僻路段当头就是一棒,通常情况下那人一声不吭就倒下了,然后尽快卸掉他身上值钱的东西,大大方方的走开,屡试不爽。而且往往收入不菲。他还跟我讲说,打人不要打后脑,容易致命,死人了就很麻烦。要打脖子根,一般不死人,顶多打成植物人。还有就是,那挨打的未必会报警,因为,第一,调查取证很难,根本看不到人影,去派出所报案顶多寻个心理安慰,第二,被打的多半是一些社会不良分子,如果没被打死,醒来后,只疑心遭仇家报复,不一定会到派出所自取其辱。再说,混社会的挨了打去报警,等于小孩子在外面受欺负,哭喊着回家找爹妈,那是吃奶的娃娃才干的事情以及没种的表现。被他教诲的,我也觉得可行。可是,后来,我在网上看到了很多打闷棍的角儿,结果都是挨枪子儿。看得后背剥了一层又一层的汗。犹犹豫豫近三个月,那棍子别在裤腰上,冷了暖,暖了冷。晃了很多地方。还是下不了手。要命啊。那可是命啊。
选择在这烂尾楼里住下,也是偶然。身上所有的钱全花光了,旅店老板娘一催再催,我只得能卖就卖能当的就当,后来人家也不催了,直接拎着我的行李什么的,丢了。反正也没什么值钱的了。饿的走投无路,满天闲逛。就见到了那栋楼,在楼上捡了若干烟头,抽的头犯昏。楼上楼下转了个遍,觉得是个不错的安身地,坦然决定要留下来。
清晨的时候,我就拿上武警留下的席子被子,睡在顶楼。太阳经常很好,气温很高。楼顶小风嗖嗖的,盖着被子,刚好。下午,被溜冰场的音乐叫醒。坐起来,望着远处的山,发上一会呆。有时间后醒来时,已经晚上,走在街上,空气很凉。街边湿漉漉的,树叶鲜亮。才知道白日里下过雨。阳光也罢,雨水也罢,白天里的一切风景都在梦里悄然溜走。天阴沉沉的,远处的山顶压着厚厚的云。颜色和山脉的颜色很相近,山的具体的轮廓已经被云融乳,好像日食。我可没那些闲暇顾及这些风景,填饱肚子,走走停停。经常站在街边,脑袋总是空的。
大多数是晚上找食。饿的飘飘然,满街找矿泉水瓶和易拉罐。跑过一个晚上,摸出一些规律来——漫无目的的瞎跑,收获总是很少,也会让自己能量透支,那逐个翻检垃圾桶的,肯定没什么好。想想,谁不知道垃圾桶是放什么的,你翻人家肯定也想的到。要瞅人多的地方去捡。比方说,在超市什么的门口,瞅见三四个男男女女坐在一起,等上一会,肯定就会有男的请客。有要易拉罐有要喝水的。那些男人没想到他们的豪情会恩泽到乞丐。等他们喝完,飞奔过去捡,有的直接就侯在旁边,巴巴望着,等人家喝完,再讨要。一次下来能收入个5毛8角的,这里说的"飞奔",接近于抢,因为捡这东西的有很多人,这念头什么不讲竞争?
早上,提着瓶瓶罐罐,坐在废品店门口,半睡半醒,等老板开门。老板是个女的,穿着睡衣,那种撩人的深红,还带着蕾丝。穿着拖鞋,胸前白白的。看得我眼里冒火。故意磨蹭了老半天不走,眼睛很舍不得离开她胸前那一片白。矿泉水瓶两个1毛5,易拉罐两毛一个,象王老吉那样的铁制的罐子1毛一个。昨晚收获不少,卖了两块钱。才觉着口渴,饿的要命,买了一份河粉,狼吞虎咽,也不知道滋味,后来回想,那河粉真他妈的苦。吃完,愣坐想了半天,去上了一个小时的网。我个人觉得,我还是比较注重精神生活的,即便是在最困顿最潦倒的时候。比如,在靠捡瓶子吃饭以前,我曾有过连续三四天没东西吃,饿的身心俱焚,只能偷偷溜到超市卫生间里,大口灌自来水。即便如此,剩下的大把的时间,还是泡在超市的书摊里,整本整本吞书。按说书店真是一个好地方,即可纳凉,又可饱读,翻书的速度快多了,因为什么都看不进去,其实去书店最主要的原因是打发自己,象吃快餐一样并不在乎美味营养,裹腹就行。只要能把时间以及饥饿对付过去就好。再比如愣坐发呆,这更是静坐大悟。
这里再交代一下捡瓶子之前其他一些生活状态。比方说,烂尾楼附近有一些野地,被小市民开发成蔬菜园子,那蔬菜多用工业废水浇灌。趁黑就溜进那些园子,拔了嫩莴苣什么的就往嘴里填。还有,在一些工厂附近,有上夜班的,等他们吃完夜宵之后,便挨个翻捡他们吃剩下的饭盒,一扫而光。偶尔,会碰到一些没喝完的饮料,比方说果汁啊饮料之类,这自然算是比较高档的享受。只是,当时竟不知道喝完以后,瓶子可以拿去卖掉,想想,亏了不少。还有,我会溜到一些水果摊前,翻捡他们倒掉的有些腐烂变质的水果,其实有些还是很好的,只是果皮烂掉了而已,好像人老珠黄的女人,未必不可口。后来,晚上,干脆就剪开水果摊的塑料薄膜,溜进棚子里,饕餮大吃。因此,饱餐数顿。
水果比剩饭有营养,当时有这么一个单纯的想法。
这是比较狼狈但是很善良的一段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