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对我来说是一个极其熟悉而又陌生的事情,仔细想想,我基本就没有正经投过一次真正的选票。一般情况下要么是举手通过,要么是走一走过场,再不是连过程都不走了,直接张榜公而告之:‘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达丕丛’同志担任三湾镇九倒拐乡磨蹭村村委会副主任委员。特此公告!’
于是但凡有投票的过场,我就可以在家好好地睡懒觉,其实弃权是最好的生存之道。昧着良心投赞成票与我的性格不符,何况有我一票不多,无我一票不少,基本都是内定了的。我最后选择的是既不得罪候选人,也不得罪自己,两全其美的方式:‘弃权’。
有时候备选的候选人实在说不过去,忍不住想投个反对票,走进选举地点后想想也就算了,往人堆里钻才是安全的,‘法不责众’嘛!于是最多悄悄在选票上填写个‘猪八戒’或者‘白骨精’,表示我参加了投票活动,仅此而已。
今年以来,各种选举来袭,有时候一个礼拜要投十几二十次票,不投还不得行。比如我表哥的外孙女在漠河一家幼儿园当阿姨,她们的幼儿园在网上评选最美幼儿教师,她喊我在网上投她一票,说可以天天投,反复投,于是我投了;过了不久,我闺女胡搅蛮缠地要求我发动公司员工给她的闺蜜投票,她的闺蜜是超市里柜台上的台长,说投票者还有机会抽奖,我严词拒绝了。想不到她还真有一套,入侵了我们公司的网站,以我的名义发出投票的指令。自家闺女又不好打骂,也只有默认了。
殊不知我们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今天在公司群里发动员工给一个叫‘朴百芬’的牙科医生投票,我看见后气冲冲地质询办公室主任:‘谁让你发动员工投票的?’办公室主任支支吾吾地说:朴百芬是我二爸儿子的女朋友,想提高医院的知名度,顺便也宣传了自己,现在医院竞争激烈,我……我……,你不是也号召公司员工投过票么?!。弄得我哑口无言。
选举成为广告产品,太不严肃了。我表哥的外孙女刚刚才被幼儿园录取,还在实习期,怎么就最美了?当然我们家的基因好,但也不能以貌取人嘛!打开百度一查‘朴百芬’,她曾经把一位患者的好牙给拔了,引起了一场诉讼,还没有结案,因为她是一个高度近视眼,这样的选举不是在坑人吗?
人海战术,良莠不齐,争名的目的是为了逐利,有一句真话:这杯那杯,不如口碑。一夜成名的明星背后不知有多少血和泪,这是霓虹灯下的名利场,切莫忽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