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也算偶然,在老街和朋友一起吃饭,吃过饭散步的时候,竟然看到朋友的朋友在老街表演,老街是这座北方小城独有一条街,充满了民主气味,漫步在这条街,你可以感觉到旗袍的魅力,聆听旧相机的故事,当然还有那代表着时间经纶的大古钟,每一处都渲染着无论这座城市如何的变化,这里经久不变。就好像无论你走了多久,走到哪里,转身都会看到这里那个最初的自己。能让人烦躁的心渐渐平静。这里晚上几乎每晚都有表演的,或者是老年人,或者是年轻人,总之这里从来也不缺喧闹。每天这里都上演着安静中带着生活的喧闹,喧闹中带着远离尘嚣的平静。可是所有我喜欢的一切,昨晚在朋友的朋友面前都黯然失色,那专注的神情,迷醉的歌声,都让人有一股想要去努力的冲动,充满了专注的魅力,闪闪发光。一首《我相信》让他唱的激情四射,让人的细胞都活跃起来。
不记得谁和我说过,男生开车的时候最好有魅力,因为神情专注。现在想想真的很有道理,一个人在认真投入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是完全投入,感觉不到周围存在的一种状态。那种专注认真的眼神是冒光的。前几天刚看过十点读书的一篇文章,文章讲的是一个女孩长着一张的大众脸,是那种站在人群中就忽略不计的人,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无论走到哪里都是那种闪闪发光存在。因为她做每一件事情都很认真,专注。眼睛中透着一种让人看了都有一股拼搏冲动精神。我是没有见过那种专注的眼神,但是我能感觉到专注的魅力。因为专注的人眼里里都是发光的。
无论是对待生活还是对待感情,我觉得认真的人最可怕,这样的人可以带动每一个相处的人。这样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自带的发光体,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