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分手了,是她提出来的,没说缘由,尽管他不想,尽管他还是很爱她。但是,有一种爱抵不过她的固执,抵不过固执对他的伤害。他不得不放了手。
此去经年,他们都没再相见。
有许多的时候,就是这么奇怪,我们明明就在一个城市,我们明明就在同一条街上,我们明明遇上了同一场雨,就是偏偏不相遇。
不过还好,他们有共同的朋友,以前在一起时同时认识的朋友,所以即使不再见,还是能够知道对方的消息,知道对方还在单身,却莫名地放松了下来。
还是在那个电影院,她还是傻傻地抱着爆米花桶,他还是静静地排队,终于不期而遇。
散场的时候,他还是禁不住说了出来,我在等你,我还爱你,所以,为什么分手,给我一个死心的理由。
她沉默了一会儿,小声地说了出来,我发现我和你的前女友长得有点像,我不知道还好,知道了,总归是难受。我有种错觉,被当成替身的错觉。
他哑然:我都不知道你们长得像,你怎么就发现了呢?我真的很冤枉。
他们没再说话。气氛有点僵。
停了一会儿,他说,我们为什么会为这么奇怪的理由就选择放手呢?茫茫天地间,我们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相遇,是一种缘分,让我们相互幸福的缘分。作为成年人,谁没有一点过去呢?难道此刻的这个人不重要,一定要抓住那些明明不存在的东西来惩罚自己吗?亦或是,这一刻的爱不重要,追求的只是一种独一无二的感觉吗?或许你真的和她相似,但对我来说,我反而会感激,没有这一种契机,或许我们从来不知道世界上有对方的存在,或许也不会有那些过去的美好。
是啊,难道我们不能因为一个背影喜欢一个人吗?不能因为一道菜喜欢一个人吗?喜欢了,就不纯粹了?
我们都是怎么了?不能简单地和一个人在一起,一定要找出让我们信服的理由才肯相信那是爱情吗?
所以,千万不要为了莫须有的罪名伤害一个爱人,伤害一段感情。
我们在爱情里,遵循你爱他的感觉就好,其他的不必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