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
这是二十四孝里最恶毒和恶俗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放在这里不仅不能弘扬孝道,而且会把人教坏,不是让人变得蛇蝎心肠,就是让人变得虚伪透顶。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一代一代的传播二十四孝的人,怎么会这样没有心肝?
我们看看郭巨埋儿的理由是多么荒唐! “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儿子是可以生育,但是这个儿子就不是唯一的吗?他就能够复活吗?对了,谈到这个,我想起了孔融,孔融曾经就语出惊人,他说:父子是什么关系?不过是性欲的结果罢了,母子是什么关系,不过的在母胎里寄存罢了。亏他还是孔子的后人!话说得这样无情无义,其实他言行一致,做得也很绝情。在敌人攻进来的时候,丢下自己的儿子自己逃跑了。跟刘邦在逃命时将一儿一女踢下车子以便自己能够逃命如出一辙。也许那时人命不是关天的吧?命不值钱。所以即便是亲生儿女也不留情。易子而食,自己的儿女吃不下,就换着吃吧。人们处在蒙昧中啊。
一个大男人,有双手不能养家,那还要生儿育女干什么,最好老婆也不要娶算了,他不从自己去辛勤劳苦赚钱养家糊口上去考虑,却打起埋儿的恶毒主意,这个人真是畜生不如的东西,是作为人的耻辱。
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郭巨对母尽孝,这很好,但绝不能因为尽孝而以把儿子活活埋掉作为代价。“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里哪里有一点仁慈之心?虎毒尚不食子,郭巨怎么就能够这样狠得下心下得了手?他连动物都不如,还能算是人吗?而且,三岁的儿子又能够分母亲多少粮食?再穷再苦,为何不从自己口中节省一点?更为什么不去想方设法改变这贫困的命运?
有违人的最基本的人性的故事是不值得去辩解的,可是我还是要戳穿这个故事的残忍毒辣阴险邪恶,把任何的贬义词用在批评这个故事上,都是不过分的。
我们现代人也有一道问题,问:如果你的母亲妻子儿子掉到河里,都不会游泳,你会最先救哪一个?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毒辣的问题,人在救人的时候是没有那么理性的,他不可能还有时间去想先救谁的问题,而是希望以最快的速度去将三个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救起。
其实亲情是向下顺延的,所谓一代人为一代人,可怜天下父母心,没有对子女不好的父母,养儿为防老,却多有对父母不好的子女。这是我们都切身能够耳闻目睹到的客观事实。
如果历史上真有郭巨这么一个人,那么这里所说的故事则很可能是捏造的,一者因为不管是什么样的父亲,是忍不下心来活生生地埋掉自己的儿子的。是为了宣扬孝,才过分地
后来虽然最终还是没有埋儿,因为奇迹出现,郭巨掘坑得一釜黄金,但是即便这样,有这样的动机和心思,就十恶不赦。最后又捏造了一句“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的石碣,天地若有眼,像郭巨这样的不慈之父,早点收了去才是天公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