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清代文字狱档》【增订本】札记
我是1974年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开始阅读鲁迅著作的。鲁迅先生曾在多篇文章中谈到清代的文字狱。在《买〈小学大全〉记》一文中,先生记述了一件发生于乾隆四十六年的尹嘉铨文字狱案。尹嘉铨曾任大理寺卿,退休后因文字获罪,他又是一个著名的道学先生,而当时的时尚是攻击道学,这也是“圣意”,于是大学士三宝在审讯尹嘉铨时,就揭发尹嘉铨的种种生活丑行,来打倒他。鲁迅在文中引用了《清代文字狱档》中尹嘉铨案的审讯记录――
“问:尹嘉铨!你所书李孝女暮年不字(字:旧时指女子许配)事一篇,说‘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吾妻李恭人闻而贤之,欲求淑女以相助,仲女固辞不就’等语。这处女既立志不嫁,已年过五旬,你为何叫你女人遣媒说合,要他做妾?这样没廉耻的事,难道是讲正经人干的么?”
据供:“我说的李孝女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原因素日间知道雄县有个姓李的女子,守贞不字。吾女人要聘他为妾,我那时在京候补,并不知道;后来我女人告诉我,才知道的,所以替他做了这篇文字,要表扬他,实在我并没有见过他的面。但他年过五十,我还将要他做妾的话,做在文字内,这就是我廉耻丧尽,还有何辩。 ”
问:“你当时在皇上跟前讨赏翎子,说是没有翎子,就回去见不得你妻小。你这假道学怕老婆,到底皇上没有给你翎子,你如何回去的呢?”
据供:“我当初在家时,曾向我妻子说过,要见皇上讨翎子,所以我彼时不辞冒昧,就妄求恩典,原想得了翎子回家,可以夸耀。后来皇上没有赏我,我回到家里,实在觉得害羞,难见妻子。这都是我假道学,怕老婆,是实。 ”
问:“你女人平日妒悍,所以替你娶妾,也要娶这五十岁女人给你,知道这女人断不肯嫁,他又得了不妒之名。总是你这假道学居常做惯这欺世盗名之事,你女人也学了你欺世盗名。你难道不知道么?”
据供:“我女人要替我讨妾,这五十岁李氏女子既已立志不嫁,断不肯做我的妾,我女人是明知的,所以借此要得不妒之名。总是我平日所做的事,俱系欺世盗名,所以我女人也学做此欺世盗名之事,难逃皇上洞鉴。”
鲁迅先生又在《隔膜》一文中说:“这一两年来,故宫博物院的故事似乎不大能够令人敬服,但它却印给了我们一种好书,曰《清代文字狱档》,去年已经出到八辑。其中的案件,真是五花八门。”
自从读过鲁迅先生这些文章以后,我就对清朝的文字狱产生了强烈兴趣,一直在寻找《清代文字狱档》,将近40年,才于去年买到。书为2011年第一版,是【增订本】,建国后首次出版。三十年代故宫博物院出版的《清代文字狱档》共9辑,【增订本】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个第10辑。前9辑都是乾隆朝的案件,共65案;新增的第10辑,共21案,其中康熙朝1件,雍正朝3件,其余17件也是乾隆朝案。作为一个喜爱买书、看书、平时也写写文章的人,我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文字狱方面的文章,今览此书,有所感悟,遂成此文,曰《文字狱漫谈》。
一
1、文字狱,古代又叫 “文祸”或“书祸”,就是“以文字罪人”,用现代语就是“因写文章而犯罪”。写文章而犯罪,这在现代民主社会似乎无法理解;这是极权政治的产物。但即使是在极权政治时代,也是没有文字狱的法律的;清朝的皇帝,一面高举沾满读书人鲜血的屠刀,一面又口口声声说“朕从不以文字罪人”。所谓极权,就是可以任意而不受约束地使用权力,写文章触犯了他们的利益,就另外找个罪名,或甚至什么罪名也不要将人杀掉。清朝凡因文字获罪的,总是依大清律定为“悖逆”之罪,“悖逆”就是“谋反”,相当于现代的“现行反革命罪”或“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这种罪我国在“文革”结束后被取消;现在只有朝鲜还有这种罪。但不久前,有一个公安局长说:不准攻击国家的现行制度和领导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攻击”显然不是指武力而是文字攻击,改革开放已三十多年,社会已进入二十一世纪,还有这样的遗老遗少在爬行。在小布什任美国总统时,有一个英国男子,因不满海湾战争,身上写着“我是美国总统布什,请踢我的屁股”,在纽约大街上爬行,以示抗议。美国政府和民众也不以为怪,有一个小女孩觉得很好玩,就成全了他。对国家的政策表示不满或者抗议,是很正常的事,国家的政策难道就永远百分之百正确。被人打得痛了,可以流泪,可以呻吟,当然也有权利说“请不要再打我”或“请打轻一点”。因为一点不同意见,就治人以罪,不仅显示出当权者的霸道,更显示出这种霸道的虚弱本质。
毛泽东曾说:“一个阶级要夺取政权,总要先做思想舆论方面的准备。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阶级也是这样。”林彪则说得更直捷明了:“夺取政权要靠两杆子,一是枪杆子,一是笔杆子。”巩固政权也是如此。一般而言,一个政党或者一个集团,在夺取政权之前,所进行的是启蒙运动,也就是“唤醒工农”,用进步的思想教育、武装民众的头脑;而在夺取政权之后,实行的则是“愚民政策”,强化“主流意识”,保持思想的纯洁性和高度一致性。毛泽东还说:“文化教育这个阵地,如果无产阶级不去占领,资产阶级就必然要去占领。”可见,“思想舆论”或曰“笔杆子”,对于政权的巩固、长治久安,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就是产生文字狱的最根本的原因。
2、中国最早有文字记载的文字狱,是发生于春秋时期的“崔杼杀太史”案。公元前548年,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国的庄公与大夫崔杼的夫人有奸,被崔杼所杀;齐国太史秉笔直书曰:“崔杼弑其君。”弑与杀不同,是以下犯上。于是崔杼将太史杀了。太史的弟弟接着写,又被崔杼杀了。另一个弟弟又接着写,崔杼终于不敢再杀。当时还有一个史官南史氏,听说此事,就抱着竹简和刻刀前往,前赴后继,半路听说此事已记录在案,遂作罢。这就是文天祥的《正气歌》中所歌颂的:“在齐太史简。”我想那时的古人到底愚直,明知刻字的刀敌不过杀人的刀,也毫不肯转弯。所以我们看秦代以前的史书,如《春秋》、《左传》、《国策》等,就并不全是歌功颂德,也记载着许多权贵的凶残、荒淫的丑行。常听人说,我们中华民族具有“秉笔直书”的写史的优良传统;其实,这种优良传统并未能传下来,后世的人,渐渐变得圆滑起来,所以,诚如鲁迅先生所言,一部廿四史,其实就成了帝王将相们的家谱,就连公认的比较客观、真实的司马迁的《史记》,也是满篇荒唐之言。例如,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巡游天下,百姓都来围观,人群中有两人,各说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一个是项羽,说:“彼可取而代之。”另一个是刘邦,说:“大丈夫当如此。”可是,他们当时还都是“黔首”,他们说的话司马迁是怎么知道的呢?再如,为刘邦作传,说刘邦不是他老爹生的,而是一条龙爬在他母亲身上,他母亲就怀孕生出了他,意思就是说他是龙种。他的鼻子有点大,但不说是大鼻子,而说是“龙准”。他用宝剑杀了一条小蛇,这种“杀鸡用牛刀”的行为,其实就是“腰里别个死耗子,假充猎人”一类的事,刘邦看来也是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写的英雄事迹了。我小时候什么武器也不用,不知打死过多少蛇,从未有人说过我了不起,而《史记》中却大书特书曰:“高祖斩白蛇而起义”;还说他杀蛇后,遇到一个妇人在哭,说她的儿子是白帝的儿子,刚刚被赤帝的儿子所杀,赤帝的儿子当有天下。
3、然而,文人总是最不安分的一族,统治者也就总是对他们施行利诱和威逼两种政策,利用他们来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同时,又时时打压他们离经叛道的思想。因此,崔杼杀太史事件之后,两千余年,历朝历代,文字狱现象一直不绝。
魏晋时期,曹操攻破邺城,曹丕私纳袁绍之子袁熙之妻,北海太守孔融就写信给曹操说:“武王伐纣,以妲已赐周公。”曹操问出于何典,孔融说:“以今度之,想当然耳。”以后曹操下令禁酒,孔融又写信给曹操说:“你说饮酒亡国,那么桀纣以色亡国,为何不禁婚姻?”曹操愈加恼怒,写信给孔融说:“即使我不能安邦定国,但杀几个文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后来,孔融又对东吴的来使有“讪谤之言”,曹操终于借机将他杀了。
北宋时期最著名的文字狱,是苏轼的“乌台诗案”。苏轼写了那么多诗文,还能找不出问题来?他的《秋日牡丹》中的“化工只欲呈新巧,不放闲花得少休”,被指为以“化工”比“执政”,“闲花”比小民,意为执政出新意,小民不得休息;《山村五绝》中的“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嬴得儿童闲语好,一年强半在城中”,被指为讥讽青苗法;“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是讥讽盐法。《八月十五日看潮》中的“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是“讽刺朝廷水利之难成”。又举《桧》诗中“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两句对神宗皇帝说:“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皇帝还算冷静,说:“诗人之辞,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同时又因太后对苏轼素有好感和王安石等老臣的维护,苏轼才被免于死罪。乌台诗案受株连大臣达22人。
北宋时期还有一件有名的文字狱案,即蔡確《车盖亭》诗案。哲宗时,丞相蔡確被免,徙湖北安州时,曾游当地名胜车盖亭,作《夏日登车盖亭》诗10首,被人告发“吟诗寄意”。其中一首云:“纸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抛书午梦长。睡起莞然成独笑,数声渔笛在沧浪。”告发者说:“睡起‘莞然成独笑’,今朝廷清明,不知蔡確所笑何事?”尤其是第四、第五两首,“矫矫名臣郝甑山,忠言直节上元间。钓台芜没知何处?叹息思公俯碧湾”、“喧豗六月浩无津,行见沙洲束两滨。如带溪流何足道,沈沈沧海会扬尘”,告发者解释说:郝甑山是唐高宗时大臣,唐高宗欲让皇位给武则天,郝甑山在上元三年上疏反对;如今太后垂帘听政,蔡確这是用武则天比太后;而“沈沈沧海会扬尘”一句则是说人寿几何,咒太后不得长寿。太后听后盛怒,将蔡確贬为英州别驾,后死于贬所。
南宋初期,奸臣秦桧弄国,他推行一条投降路线,卖国求和,又恐遭人议论,遂大兴文字狱。那些附势之徒,邀功请赏,“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讳者,无不争先告讦”;又在市间闾巷,遍布“察事卒”,有人对现实不满,即捕送大理狱处死;有上书言朝政者,贬万里外;又让儿子秦熺以秘书少监掌管国史馆,撰文歌颂秦桧丰功伟绩,凡以前非议秦桧的诏书、章疏全部焚毁。绍兴二十年制造了李光私作《小史》案,副宰相李光被贬,李光的两个儿子死于贬所,另外两个儿子下狱;弟弟李宽被革职;约20名与李光友善或有关系的官员被株连流配或革职。其中,福建安抚司机宜吴元美,曾写过一篇《夏三子》的文章,骂夏天的苍蝇和蚊子,被认为是骂当政。他家有潜光亭,因亭号中有一个“光”字,被认为甘心做李光的党羽;又有商隐厅,被解释“商”指秦国的商鞅,商隐就是隐去商鞅,因此是不想事秦(桧)。兵部侍郎程瑀,因与李光有过书信往来而受到贬斥。程瑀曾注释《论语》,其中记载了周公对鲁公说的四句话,意思是“君子不怠慢他的族人,不让大臣抱怨未被信用;老臣故旧只要没有发过严重过失,就不应该抛弃;不要对某一人求全责备”。饶州的貶官洪兴祖欣赏其文,作序阐述其意,京西转运副使魏安行又刊刻传播。于是,程瑀虽已故去,仍被“籍其家”,毁掉《〈论语〉讲解》书板,直到秦桧死后,子孙才被免除禁锢。洪兴祖和魏安行被发配到蛮荒之地。
明太祖朱元璋是个文盲,因此,他对文字有一种近乎本能的仇视和独特的理解。他自幼出家,以后又参加红巾军,对与“和尚”、“贼盜”音似的文字,非常敏感。明初每逢国家大典、皇帝生日,各地长官都要呈献“表笺”颂扬,“表笺”中多有“道”和“则”字,而“道”、“则”与“盜”、“贼”同音,那些撰写“表笺”的教官因此而被杀。所以,这一时期的文字狱,又叫“表笺祸”。例如:
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谢增俸表》,表内有“作则垂宪”被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万寿表》,表内有“垂子孙而作则”被诛。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作《贺冬表》,表内有“仪则天下”被诛。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政使作《正旦贺表》表内有“建中作则”被诛。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表内有“永绍亿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门”被诛??????
还有忌讳和尚的: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表内有“睿性生知”,“生”与“僧”音同,被诛。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表内有“体乾法坤,藻失太平”,“法坤”音同“发髠”,“髠”即古代剃去头发的刑罚,被诛。杭州教授徐一夔贺寿表中“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朱元璋览后大怒:“生者,僧也,以我曾为僧也。光,则薙发也。则,字音则近贼也。”遂斩之。(未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