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车,坐在后排靠角落的位置。仅有两三周岁的孩子的啼哭,母亲轻哼着童谣哄他安静下来。坐在她旁边的应该是她的女儿,在摆弄着自己心爱的玩具,车辆的颠簸似乎也无法干扰他天真的专注和无邪的童年。与少妇有着一路之隔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全身由黑色和手脸的白组成:油黑到发亮的短发,黑色的上衣与长裤,坐在座位上,裤腿与脚踝之间的距离恰好露出黑色的皮鞋包裹着的黑色的袜子,若他的形象是小正太或者小萝莉,定会有人把他与国宝联系起来。他戴着与土豪一般的金手表,这是他在笔记本的键盘上晃动的时候我发现的。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洒在金表的表面,一闪一闪,光影清晰的折射在于他同坐的人的脸上 。他的后面是两个农民工模样的人,即使是大夏天,他们也要穿着长袖上衣,哪怕里面不穿背心。他们喜欢把袖口向上挽一段,不经意间露出少许古铜色的皮肤和硬朗的肌肉,这可能是干活时养成的习惯。他们在用粗犷而剽悍的方言交谈,我隐约看见中年人紧缩的眉头,一直到他们说话结束,才渐渐舒展开来。不知道是对方言内容的反感,还是响度与音调让他觉得难受,亦或是一类人对一类人的态度。我慢慢用刘海遮住乘客的嘈杂与喧嚣,戴着足够白的耳机,用足够干净的脸对着足够干净的天空,像雪花一样纯洁的心灵,在世俗间一尘不染,看透了所有的伪善,窗户上仅有的是那双漠然,又有些迷茫的双眼。 (感动文章 )
下了车,我走在通往宿舍的大街上。双手插进口袋,车辆的鸣笛,人群的说笑与吵闹,转角的海报是某位明星代言的广告。我在马路的一侧,从站牌到宿舍共有三个站牌,而在另一侧却又四个。对面的培优机构的牌子一如既往的摆在门前,写着千篇一律的不切合实际的大话和夸张的收费标准,怂恿着爱子心切又一无所知的家长。看守停车位的大妈娴熟地指挥者停靠的车子,当我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她冲我憨厚的笑了笑,她是认识我的因为我也不知道这条路我走了多少回。每回我身后总会有一个两个的人将我超越,他们的神情是当代人民特有的木然,没有一点惊慌急促的样子,呵,原来是我走太慢。我喜欢在不赶时间的情况下,慢条斯理的穿过川流,或是留意周身的风景,抬头,低头,左顾,右盼,前瞻,后仰,从我身边疾驰而过的自行车都足以让我驻足,毕竟,喜欢回忆的人,脚步是要比别人慢的。在到达十字路口的时候,还有5秒的时间就要转为红灯,如果我以全速奔跑的话,在变灯之前一定能到达对面的斑马线。而我却没有这么做,显然,慢动作已成为习惯。我唱着别人的歌,哼着自己的调调,自顾自的走着。
我把这两个平常到琐碎的场景记录下来,若干年后,我重读这篇文章,那辆车,那段路,那个自己,会不会随着流年变了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