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在网上瞎扯,看那些网上风情,当然自己也被撩的有些疯情,所以想起一些关于情书、情诗的事情来。
喜欢文字的人,或者多愁善感的人(其实这两者几乎可以合二为一),会经常写情书的,这里的情书自然包括情诗,情诗其实也就是情书。
有时候莫名其妙的,弄个天上地下都找不到的幻影,就开始有诗了。不过这很不好玩的,前儿我一时激动,就整了个《寄自2014年春天夜晚的情书》,完了我都不知道该寄给谁——寄自2014年春天,但寄到哪里鬼才知道。对着空气抒情,大半夜的,把自己的小心肝折腾得扑腾扑腾跟小鸡子似的,好像是有点跟自己过不去!
有时候会有指定的对象的。这种对象一般是曾经的望穿秋水,自己一个人的“超级女生”,或者叫“那些年我们没有追到手的女孩”。(心情日志大全 )
而在这些对象里,有的是对方知道;有的则是因为胆儿太小,即使完全鼓足了,也只具备了在对方生命里潜水的勇气,私下里却长歌短诗、散文杂文,匕首投枪的,把自己一腔热血弄的滚烫,万般柔肠整得凄凉,那也是很惨的,对身体很不好。
上面两种事儿我干的太多了,都不想再干了。但我认为这种傻事几乎谁都干过,我这里指的是兄弟伙,跟其余人无关。
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具备另一种素质,即不但要有给人写诗的胆子,还要有呈上去给人审查的脸皮,脸皮再厚点点还可以请求斧正、点评乃至批准。
但要到这种境界就有些儿麻烦,不光麻烦还有风险。
首先你得找个合适的对象,你喷出的爱情的唾沫,人家得接受,感觉美妙,要不然人家一个巴掌,附带送你一张“神经病”专科的挂号单,连打带嘲的还回来,估计你啥诗情都没了。
这种事儿我曾经遇到过,不过不是我干的。虽然那事儿跟我脱不了干系,但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很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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