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周末,周末就是不用循规蹈矩,生活可以冠冕堂皇的变的杂乱无绪。
腮帮不用在刮的发青,闹钟不用在叫的头晕。
拼命的抽烟,疯狂的失眠。一切都因为今天是周末。
坐在床上,抽完了最后一支烟,只好起床。头不梳,脸不洗。把音响拧到了最大的分贝。滥情的鬼哭狼嚎,让人一阵阵的反胃。还好,胃还是空的,吐不出什么东西。
“典型神经过度亢奋症”室友小S小声的嘀咕着
“呵呵,准确点说这是本命年综合症。你应该去求个护身俯”上铺的小Z接过了话
“麻烦,今年我已经求了几个了。老忘记带”
“那刻在身上,看你怎么健忘”
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很健忘,其实我并不是健忘,只是很多事情我不愿意想起而已,真的。或许我真该去刻个守护神在身上。
独自走进了街角的那家文身馆。挑中了一个耶酥的图案。看着秃顶的纹身师在我胸膛上忙活,就像一只秃鹰,在我胸口一口一口的凿着。鲜血慢慢的渗出,如同窗外的红色的樱花在胸前绽放。而樱花是没有味道的,我却分明感觉到了一种血腥的芬芳。
血越渗越多,开始在身上蔓延。犹如一条条斑斓的毒蛇。吐露着青黄的凶焰,眼珠就像烧红的炭火。疯狂的撅着,扭着,热烈的漫在了我的手臂上,胸膛上。
窗没有关死,一丝丝凉风吹了进来。吹在我胸前的针孔里,逐渐渗透进我的五脏六府。企图赶走我体内的最后一点暖意。一丝丝的冷,却让我变的更清醒。原来我并不是喜欢文身。我只是喜欢这种被针扎的切肤之痛。喜欢这种鲜血淋漓的快感。鲜血的味道是这样的芳香,我敢肯定血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香水。兴许上辈子我是一只狼。嗜血的本性在某个特殊的场合就将暴露无遗。
把耶酥文在我的左胸膛,神将与我同在。在主的面前我不是罪人,因为我嗜血只是喜欢我自己流血的快感,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阿门
一段颓废的文字,没有经过意识的渗透。就这样在指尖流淌,在屏幕上蔓延。但愿不在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