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之灯》是一本由约翰·罗斯金著作,中国对外翻译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6.00元,页数:23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记忆之灯》精选点评:
●书里面有四篇文章。记忆之灯,国王的保藏等。还是值得一看。 其中有一句这样意思的话:人生的目标大致分为两种:有(赚到)钱,或者是让人知道你有(赚到)钱。大多数终极目标是后者。 想想还是挺有趣的: 人生目标是幸福还是让人知道你幸福? 成功还是让人知道你成功? ......
●罗斯金几乎预言了后来的英国… 这本书里教育思想相关的内容尤其值得一读,观点不要太正。
●建筑比得上一千本历史书,因为建筑保留着记忆,连接过去与未来。让绘画服务于商业,将导致绘画所蕴含的艺术性趋于消糜,因为艺术永远不像商业那样是为取悦于他人而诞生。而艺术又终将被其所带来的愉悦而摧毁。
●好深奥
●记忆。约翰罗斯金第二部。
●先买了五本看看,这个系列好适合坐地铁时候看啊,虽然是口袋本但是印刷的还不错~~~
●对于艺术作品,能讲述一段故事或记录一段事实胜过富丽堂皇却言之无物的装饰。
●四年前的一个早上,寄宿在朋友家里看到这本书。仔细读懂一本书,比阅读一千本书更有益。弱肉强食,胜者为王,不一定对,买彩票的人总有一个中大奖,有些事是运气,不是实力。翻译有点小问题,有些时候读不懂的时候,还是英文更直白。
●普鲁斯特青年时热爱罗斯金,还将他的作品翻译到巴黎。今天我出门前想找个小本子,在桌子上拿起这本之前翻过的书——正是罗斯金。普鲁斯特果然是受到了他的影响,或者在他身上也找到了自己。那我就重新读一下。
●从普鲁斯特那里知道了罗斯金,这是一个令普鲁斯特都深深为之着迷的作家。这个版本是节选,英汉双语,从汉语译文的优美生动就知道翻译的高质量。
《记忆之灯》读后感(一):人生目标是幸福还是让人知道你幸福?
书里面有四篇文章。记忆之灯,国王的保藏等。还是值得一看。
其中有一句这样意思的话:人生的目标大致分为两种:有(赚到)钱,或者是让人知道你有(赚到)钱。大多数终极目标是后者。
想想还是挺有趣的:
人生目标是幸福还是让人知道你幸福?
成功还是让人知道你成功?
......
《记忆之灯》读后感(二):赚钱的民族
这个欲望急剧膨胀的时代,特别是追求赚钱的欲望不断膨胀。似乎我们就是这样的民族,不断追求数字的扩大。要么是GDP要么是虚荣。似乎人们追求进步最强烈的动机通常是希望得到表扬,而真心诚意地履行职责完全是次要的。或许有野心,或许有别的,然而这样的野心却常常被人所不齿。这样的批判早在罗斯金这里就有所表述。道德状态的虚伪,心灵的纯洁,怎样来使得人类的进步才是真正的进步,很难说。难道简简单单赚钱的民族就可以啦吗?高贵的灵魂到底在哪,又或者是在主流思想的压制下,这种高贵的灵魂就如秋风扫落叶一样被抛弃咋疯狂的废墟中,当然高贵灵魂的人可能就是自愿的,以此表达自己崇高的理想。当然,现在的这个社会,貌似充满各种浮躁的色彩,全民似乎投入到赚钱的热情当中,只知道赚钱,这也是很可怕的。一个只知道赚钱的民族,内心的力量由谁去控制,这样的代价由谁去负责,这太难啦。这本书里会给这样问题的答案。文学,科学、艺术,什么是真正的热爱,什么是真正的进步······
《记忆之灯》读后感(三):建筑,历史,被抛弃的人
今天早上我无意间从电脑主机上积满灰尘的一叠小开本书和本子中翻出一本先前翻阅过的书,看到书的作者名字:约翰·罗斯金。这本浅绿色书脊的比最小的32开还小的书是企鹅口袋书系列“伟大的思想”中的一本,书名叫做《记忆之灯》。因为书名的缘故,我先前就拆开书的塑封并读过其中几页。今天看到“罗斯金”的名字,我立刻想到与马塞尔·普鲁斯特关系亲密的那位英国作家罗斯金,而不是另外一位同名作家。这种“亲密关系”并不是说这两位伟大作家是好朋友,或者有比好朋友更为亲密的“爱人”关系。普鲁斯特和乔伊斯有过见面,但他不一定见过罗斯金——我还没有去查资料,凭先前读过的普鲁斯特传记的印象,他们应该是没有见过。在普鲁斯特二十岁(当时还沉迷在上流社会眼花缭乱的社交生活中的漂亮青年)的时候,海峡对岸的罗斯金已经是七十二岁的老人,普鲁斯特没有去过英国,罗斯金老年可能也没有来到欧洲大陆。但,在某一次或者几次的接触中,普鲁斯特发现了罗斯金和他的作品。他阅读并翻译了罗斯金的作品,不早不晚,是在他结实过巴黎同城的前辈作家阿纳托尔·法朗士、并受到过法朗士的恩惠之后(不仅仅是文学上的,法朗士还曾打算将女儿嫁给普鲁斯特)。因为普鲁斯特的缘故,我开始重新阅读约翰·罗斯金的作品。这也是我们三人之间的关系,看上去有些不值一提,却也是事实。
《记忆之灯》首先写到的是建筑与记忆,建筑的永恒性。这一命题在欧洲更是显而易见并且是重大的。同样是建筑,两千多年前的庞贝街区在底下岩层之中保留下来,古罗马的斗兽场和万神殿中都能触摸到古代人的掌纹,而东方中国的泥土坯房子绝大多数已经化作不可捉摸的尘土。我曾多次想到这点。这倒不是或不能证明两千年前的东方民族智识不如同时期的西方人,而是我们祖先的祖先可能很早就选择过两条不同的路:一群人睡在石块之间,慢慢学会了用石块建造房子;一群人在河流沿岸生活,享用了沃土带来的粮食,发现了晒干的湿泥也可以造型,垒成住所,并在上面加盖茅草或棕树叶子,就可以遮风挡雨。泥土的房子建造起来是更加便利的,即便被雨水和洪水冲垮,重建也不是什么难事。也许东方人就这样习惯了眼前的事物,习惯了与日常的劳碌为伴,生老病死都看淡了,生活在时间中人与历史擦肩而过,没有留下多少痕迹。而罗斯金关于建筑房子所写的我们虽然经验匮乏但还是感同身受:
房屋建造中要预留一些未经雕琢的石块,以便日后在上面记录下房屋主人的生平和房屋的变迁,如此一来,这一居所便具有了纪念碑的性质。
真是令人感动的观察和总结。因此人们今天依然会在德国某处乡间房屋的外墙石块上看到如下的文字:
怀着真诚的信仰 约翰内斯·莫特和玛丽·露比 建造了这幢房子。
我想所有见过他们房子的他们的同时代的邻居、过路人,以及在他们——约翰内斯·莫特和玛丽·露比——也许是一对夫妻——去世以后的很多年间路过这幢房子的人,都会念出这段诗句一般带着虔诚而美的文字,会祝福他们还有他们的后代子孙、那幢房子中所有住过的人——侵占者除外。这是人类在获得生命之后,以他们成熟而虔敬的心灵在日常生活中建造和留下来的东西。我感到阅读罗斯金,也是在阅读普鲁斯特,是用自己的手和脸颊贴近时间的河流,将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投入到时间和记忆的河流中去了。想到约翰内斯·莫特和玛丽·露比建造的房子将沿用一百年、两百年,我曾经到过的德国城市德累斯顿曾经在战争中被毁灭——如被上帝摧毁的不洁的城市索多玛和摩拉多不同——后又通过文书的记录、人们的记忆,用原有的和不得不新换的石块完全重建(尽管这也是罗斯金反对的),而在同样在人潮中繁荣过两千年的中国都城北京,在北京的一条街道一个社区,在那里人们不常用双脚踩到的路面,那些被水泥砖铺成的路面——每年都会被更换砖块、被重新铺一遍,五月十九日大风中北京一座高楼水泥和石灰粉刷的墙面大块脱落,砸在所幸无人的楼底幼儿园的屋顶上……在同样的时间中,不同的人怀着不同的心灵建造自己和别人居住或行走的建筑和道路,结果却完全不同。我们不能不由此简单判定一群人的卑鄙、险恶和用心。我们甚至无法对正在修路和建造的中国人朗诵罗斯金的下面这段话:
在所有的品质当中,远见,平静的和自信的耐心将人与人区分开来,使得某些人更亲近上帝。
一些人注定要被自己的神和共同的上帝(或造物的神、命运的神)抛弃掉。
《记忆之灯》读后感(四):关于记忆 |《记忆之灯》读书感悟
在1969年纪录片《文明的轨迹》里,克拉克爵士一走出来就引用了Ruskin,足以见得他在英国绅士心目中的地位,然而这只不过是一种权威的背书。今年1月4号,我在深圳诚品书店的建筑艺术书区寻觅,放弃了那本垂涎已久的明星建筑师漫画册,是因为在众多有着精致装帧的大型图本的簇拥之中,这本看上去无论封皮和厚度都异常环保的小书,竟然有一个让我欲罢不能的名字——《记忆之灯》。
我天生对记忆、梦境、光等等无法解释的东西着迷,想起前两年去南京逛先锋书店,也莫名其妙的带走了同系列的另一本书《阅读的时光》。
提起普鲁斯特,坦白讲,我总吹嘘自己喜欢普鲁斯特,但从未认真读过《追忆似水年华》。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很难忘记他描写玛德琳小蛋糕的部分,我甚至忘了为什么在十几岁的年华对那种细微感官描述和精神穿越过度痴迷,而又是在哪一个时间节点上慢慢让这本书从阅读清单里逝去,仅剩下无比无聊的缅怀行动,比如爱吃贝壳形小蛋糕,比如在奥赛博物馆看现代艺术展的时候,非要让同伴在普鲁斯特那张画像前帮我留影纪念。
记忆由此早已变成了残垣,记忆总是残酷而短暂的,它无缘无故起了微澜,又无缘无故平静下来,当你还没有真正想起什么的时候,就永远失去了回忆的能力。我还搞不清为何四年前当我突然发现本雅明的灵光小文章,突感他乡觅知音,甚至在某个冬天疯狂堆砌了一篇论文来表明自己的诚意。而后,一切又开始沦为对拱廊街的无限向往(因为作者有关于欧洲拱廊街的研究)。但我始终觉得这种最终将记忆沉湎于物质的行为是一种堕落,除非,这种物质是我自己的创造物。
我将这种“孕育”的觉知归因于养猫体验,虽然这看上去不相干到可笑的地步,但不可否认,这些经验都让我更加明白了“孕育”二字的含义,以及为什么大部分女人在这个时候选择了生育。我常常不知道有几个自己,因为曾总是在写下几行诗句的下一秒,就投入无比杂乱的家务中,并随着身体、心智与各色家具的接触而安静下来。相反,我也曾经在开车的路上突然想出几行字来,那时候感觉特别危险。
可能因为我害怕失忆,长大后记性越来越差,同理,一切诗意和醉意都可以在简单起居里顷刻降解,随后便丝毫不认为自己过着什么不同的生活。理智告诉我,一切的差异都只是一个时间分配问题,而一切时间分配,都是自己可以把握住的,记忆如此脆弱,生存下去的理智如此强大。
近年我的兴趣突然转移到设计上来,似乎它的整体是最贴近也最兼容我的所有关切的。它好像冥冥之中处在一个交点上。朝向观念的部分,它与艺术融合,朝向物的方面,它与工艺、技术、材料贯通,同时因为功能上的价值而与一般的艺术品不同。它在一种伟大的物质上表达批判性思维,将观念落实到大地上进行储存。
但这种痴迷同样令人担忧。如同我对玛德琳小蛋糕、对拱廊街等物质一样,只是当下这种寄托发生了转移,无非是一种放大,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这种过程令人身陷囹圄。
一直到这本书里第一章节的句子警醒了我:
“雄心勃勃的巴别塔的建造者告诉我们,只有两件东西可以征服人类的健忘——诗歌和建筑。而后者在某种意义上包括了前者,而事实上更为强大,因为它如实地记载了人们生活的全部——人们的所思所感,所创所造,所见所闻。”
如今我感到精神滑向了更加广阔的一个领域,记忆属于个人,也同样属于个人之外的集体,于是一切讨论可以经由个体思维转变为一种隐喻,也很有可能,这种隐喻能够成为文明之于历史,之于不同空间而存在的原因与驱动力。正如同,儿童时候的回忆如何一步步引领我们不断进步一样。
于是所有热爱的文本,都值得再次被阅读。以往常常挣扎于读懂那些理论体系,当然,这是至关重要的,在文章开头,作者早已表明过整本书的基本观念,这也是众人皆知的——罗斯金在100多年前的工业社会初期在倡导哥特复兴运动作出了许多努力,他随时提醒我们关于珍贵记忆的问题。
而今我们必须重新进行反思,基于我们自身的土地、环境、氛围。我虽然时常为这本书的段落所打动,但也仍然有所质疑。尤其是在建筑方面,在如此庞大的建设计划中,如何营造应不应该是单一的逻辑?虽然我为建筑上的历史印记以及它们所经受的一切残酷时间而充满热泪,但不可避免的是,巴黎圣母院的塔尖仍然在我们的眼前被烧毁了。修复可以还原形式,灵魂也可以重新涤清,但它们是不是也可以放置于与当下更加贴合的其他形式之中?这依然是一个问题。
毕竟,我们无法否认,记忆总是流动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