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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丧钟的读后感大全

  《九曲丧钟》是一本由多萝西·L·塞耶斯著作,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31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九曲丧钟》精选点评:

  ●科普很多钟乐的知识。从总体来说并不是跌宕起伏的故事。科伯雷的结局?

  ●读了三遍,还是读不懂。可能诸多因素吧,实在喜欢不上这类推理悬疑的书。

  ●说这本是塞耶丝最好的小说,我不同意。

  ●一直get不到多萝西推理小说的动人之处,哪怕是号称最经典的《九曲丧钟》。实在搞不懂她凭啥和阿加莎并列啊?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读起来很吃力,如果有人物表的话会好一点吧…关于死因的设定算是亮点吧…

  ●TJ I561.456 / 323 文艺,塞奶奶的一贯风格。 群众出版社翻的塞耶斯一贯是被黑的对象。 不太相信勋爵到最后才知道真相:恶贼30日被绑在梁上,2日才被发现;而31日晚敲了9个小时的钟。或许,这是英国人委婉的表达方式?

  ●翻译流畅通晓,但是还是节奏太慢了 章节名意译,翻看了原文发现原文的章节名都是双关没法直译

  ●比想象中不差,实际是因为本来没想象得太好……

  ●太古典了,还是挺符合我胃口的,温西爵爷最后登楼看洪水退去的场景现在想想依然很帅

  ●还是阿婆更对我胃口

  《九曲丧钟》读后感(一):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欢迎朋友们吐槽(请文明吐槽)

  很少来豆瓣,所以看书评的时候有点糊里糊涂,下面的评论究竟是评的群众出版社版本呢,还是重大出版社版本?如果是评的群众,为什么这个页面会显示呢?

  个人觉得多萝西大人在写钟乐上有点啰嗦,可能因为我们没有欣赏钟乐的习惯,不能领略其中的奥妙。。。。。 ^——^

  但这个故事本来就是以钟乐为一条主要脉络,所以也能理解钟乐在其中所占篇幅之多。

  只能遗憾地说,其中有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文化差异问题。打个比方,如果我在一个故事里反复地说中国古代戏曲有多美,就算翻译成外文,对于没有听过或者很少听到过的外国朋友来说,也可能不太理解其中的美妙(这个比喻可能不算恰当,毕竟在今天的世界中国戏曲还是流传很广,而成套的钟乐在中国几乎难以见到,连中国古代自己的钟乐现在也很少有人听了)。

  《九曲丧钟》读后感(二):九曲丧钟

  書封上說多蘿西是阿加莎唯一願意分享推理女王桂冠的推理作家。而九曲喪鐘是其最成功的作品。在推理界是必讀的作品。我也是慕名而去,卻也存著戒心。因爲遇到過太多,吹捧過高,結果卻是注水豬肉的作品。免不了失望打擊。於是漸漸的學會了對於吹捧很高的作品往往更以一種平常心去對待的態度。所以這一次的閲讀,給了我一個巨大的驚喜。

  故事是一個很普通的故事,但是情節的安排卻相當的巧妙。故事的情節發展公平而合理的展現在讀者的面前,雖然也有迷惑的綫索,但是卻更使故事具有真實性。每一步的推進都合情合理,每一次的發現也都是在清理之中。一直處於理智而清醒的發展中,帶著一個一個的疑團,引領著讀者一步一步的思考,你想到了各種可能和猜測,反而更加確定不出事實的真相。所以,多蘿西具有驚人的耐心和細節鋪陳能力。每一次的情節綫索,都在故事的最開始有細紋的體現,每次都進展都是展開了一點點,吊足讀者的胃口。這也是我這次閲讀的最大的收穫。耐心。綫索不是赤條條的直接攤開,或者突然出現在視野,而應該一點一點的,先衹是個虛構,然後是一個邊角,最後是半身,最後才是全貌。而故事中有11條綫索之多,并讓這些綫索,逐步同時的在它應該的地點出現,并在你察覺不到的地方合情合理的體現。這正精巧的心思,真的不得不讓我嘆爲觀止和自慚形愧。想想自己讀的偵探小説,也不下50本書了,但是如果現在讓我寫一本出來,就是粗製濫造的,估計也是會漏洞百出。而且讀了這麽久的書,我居然是頭一次才意識到自己思維的淺薄。和對於故事的把控。太直觀,直觀到我衹是想要講一個故事,而無法爲後續的東西做任何的鋪墊。這也可能是我認爲自己一直都無法寫出吸引人的文章的主要原因。寫作是一項極其費思慮的事情,而我卻總是把文字作的象是平面布,缺乏立體的真實感。這是需要我自己反思的地方。

  雖然多蘿西是美國人,但是很明顯這本書的血統是英國的,格局和故事的發展也是英倫的。我似乎能感受到,那種設計出如此情節和故事之後,他們愉快的神情。這才是寫作偵探小説的真正的樂趣。不可否認,這真的是一本很棒的小説,擁有英倫的本格血統,純推理。看的人覺得很過癮同時也很欽佩多蘿西對於文字的把控能力。當然如果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文字真的不如《簡愛》優美,人物的塑造也比較單薄。可是這些是受書籍類型限制的,偵探小説,最重要的就是巧妙的構思,和對於綫索放失的把握。而我也從中思考出了一種新的方式來解讀偵探小説。重點把握故事設計的精髓。

  所以這本書對於我來說,是個驚喜。讓我收穫了很重要卻一直被我忽視的兩點。耐心和情節的安排。

  《九曲丧钟》读后感(三):告知者保罗

  首先,不要乱骂翻译,做这一行的不容易,虽说语言不那么完美(Sayers奶奶的语言其实非常冷幽默,译本没太体现出来),但至少没什么大错,细节也都比较准确(这对推理小说迷们很重要)。

  而且,原文有些巧妙之处,恐怕也无法体现出来,比如,这本书的原名叫做The Nine Tailors,打眼一看可能会迷惑,因为这个tailor是从teller(鸣钟告知死亡)演化来的,9响死的是男人(女人6响,儿童3响),谋杀案发生的地点是St Paul,而Jeff Deacon的化名是Paul Taylor(谐音),而那口重要的大钟叫做Tailor Paul(也就是Teller Paul,是这一凶案的见证人~~),这些名字都很有深意,而且也成为某种程度上的线索,不过译成中文就很难体现。(不过如果是我的话,会加脚注,^_^)

  有人抱怨塞奶奶的书不如阿婆的好看,这点我同意,后者的可读性确实比前者高。因为这两个风格不同,塞奶奶是学者,她的每一本书背后都有严谨的学术内涵,有强烈的宗教情怀,但也会被人指责为“冗长、枯燥、太多的细节”(最后这一条尤其明显,我看sayers的书,心急的话,是会跳过一些描写段落的,看阿婆的就绝对不敢,因为那会遗落线索......);而阿婆更多是娱乐式的,令读者爱不释手,大呼过瘾(当然最自得其乐的,是老太太自己.......),不过,就像你不能把钱德勒的书仅仅当成悬疑作品一样,看塞奶奶的书,也不要只看谋杀案,当成对博学的头脑的赞叹比较好(Sayers的其他欧洲译本,一般都会有连篇累牍的注释,我还见过一本法译本上附上圣诞演奏的简谱。)

  这部作品有许多脑残粉丝,包括Sinclair Lewis(美国第一个诺奖得主),他称《九曲丧钟》是“四大必读”之一。在MWA(不解释了,相信推理迷都知道)百大的Favorite Murder Weapon里,我们的大钟排名第三,榜首是速冻小羊腿——Roald Dahl某短篇《XX怪客》(本人实在是记不清了%>_<%),有些童鞋可能认出来了,这厮就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作者,身为儿童文学家竟然如此吓唬小朋友,实在是行径可耻......而.第二名是福尔摩斯系列的蛇(不知道是哪篇的闭门思过去......)。

  最后说说塞奶奶这个人。她是个教职人员的女儿(书里那个忘东忘西的教区长就是以她老爹为原型的),有过法国家庭教师,之后是寄宿学校和牛津大学,不过,多萝西女士可不是严谨无趣的女学究。她表面天真纯朴,又长于诱惑,在大学期间追求者甚众。不过她第一段认真的感情却发生在29岁,对方是个叫做John Cournos的记者和小说家,不过,她显然所托非人,这位Cournos先生不但声称不相信婚姻,还强迫多萝西和他同居,而在她终于忍痛和他分手后,他竟声称,那些不结婚的话,是对她“忠贞程度的测试”,显然这段感情让多萝西遍体鳞伤,多干年后,在《剧毒》里,她几乎如实记载了这段经历,而她笔下的Harriet Vane,则有极为强烈的自传性质,当然,最后这个书中的自己,嫁给了自己心目中的完美男人,这或许就是小说家的特权吧:-D

  在此之后,多萝西和一个叫做Bill White的人有过一段情缘,这人是个汽车推销员,也不是做丈夫的材料,而这段感情也不过是为了疗伤。可意外的是,多萝西有了身孕,在30岁上,她生下一个儿子,送给她表亲抚养,这件事连她父母都不知道。三年后,她和离异的记者Atherton Fleming结婚,后者还收养了她的私生子。这段婚姻初始完满,可是随着多萝西名声日益显赫,两人的隔阂越来越深, Fleming开始酗酒,经常性地劈腿,知道1950年他的猝死,这段痛苦的婚姻才终于结束。所以,在Busman"s Honeymoon终于修成正果、那种百转千回的天赐良缘,最终也没有降临到多萝西身上。

  1957年的冬日,多萝西猝死在圣诞节的前夕,她死之后,人们才知道,她的“侄子”John Anthony是她的儿子。

  《九曲丧钟》读后感(四):九下丧钟一个人

  “泰勒·保罗:保罗是我的名字,荣誉也是我的名字。”

  荣誉属于塞耶斯,书封上写着“唯一能够令阿加莎分享侦探女皇桂冠的女推理小说作家”,此话不假,不读塞耶斯,不会知道除了阿加莎对于诡计和布局的精巧构思外,还有塞耶斯绵延的才情,醇厚的英伦风情,以及温西勋爵如此散发优雅诱惑力的侦探。“黄金时代最具有代表性的推理小说巨作”只怕有人误解了这句话,或许感觉上略逊于奎因的《X的悲剧》和阿加莎的《无人生还》,但本书兼具极具诱惑性的剧情以及强大的诡计支撑,更有古典推理具有的解谜趣味,即使温西勋爵没有在最后做一把推理秀造成了小小的遗憾,终究瑕不掩瑜。

  “巴蒂·托马斯:阿伯特·托马斯要我在此,无论我的歌声如何,都要受到喜爱和欢呼。”

  无论前五十页是否显得过于抒情,以至于惹恼了一些脱水迷的小气氛,比起水田洋洋洒洒在金字塔里增加童话故事的手法令人发指,这些精美的文字适合在日落黄昏时,慵懒的躺在摇椅里,阳光透过纸面,把铅字的影子投射在薄薄的眼皮上,绝不适宜午夜卧于睡床上,晃动着欲坠的灯光,睁大眼睛找寻看不清的脉络。这是一本很浪漫的书,去除血腥的谋杀情节,读到最后洪水来袭,四方的镇民聚集于教堂之中,听着钟乐,积极面对灾害的情节,温馨从容使人动容。如果说P·D·的《教堂谋杀案》是写人情极佳的小说,才情不相上下的多萝西·L·塞耶斯的《九曲丧钟》就写出了一个小镇的欢笑与悲伤。

  “迪米蒂:虔诚纪念理查德·索普;配徽章资格;主啊释放仆人;平静安详。”

  小镇上的教区长,区长夫人,七个敲钟人,侦探及随从,索普一家,颇有正义感的贼……无不有着各自的缘由及不安,除了书中最该死的死者,其他人都在最后获得了“平静安详”。教区长担心新年能否敲满钟声,区长夫人担心区长所担心的,七个敲钟人担心能否继续这神圣的钟乐,更有一名年轻人新加入钟乐团,勋爵担心自己的到来打乱了小镇的步调,随从显示了忠心,索普小姐显示了创造力,贼决计不做一个撒谎的贼,还有一个水闸管理人担心洪水来袭,水闸老旧无法抵挡,一些这些着意都被最后的钟声敲碎,被洪水冲散了,所以,没有凶手。

  “朱比利:周年大庆;托天之福;无所不知者;大地。”

  这本书里,无所不知者,并不存在。温西勋爵也是在最后一刻才明白了一切。一开始索普先生疾病加重,已无回天之力,同时镇里流行流感,恐不能完成钟乐,前半段也敲响两次亡者的丧钟,可说此时是小镇气氛最粘稠不清之时。索普已死,要埋葬于夫人之墓,发现毁容,断手的尸体,围绕着死者身份以及项链下落进行了大量的查访推理验证,产生变奏。其中在教区长的帮助下,温西勋爵利用钟乐的知识破解密码,找出项链所在是一大亮点。然后有着复杂的情节堆砌的尸体身份和断手因由的解说,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古典推理小说中也难以见到如此美丽璀璨的故事。最终,温西勋爵解决了死因这个终极的诡计,就是放在如今看来,也是诡异而大放异彩的。

  “杰瑞刻:杰瑞刻致约翰·阿格罗特;我的声音最美;一五五九。”

  一切从项链失踪说起,管家和贼串通,索普失去了一家之主,也失去了许多的财富,更何况还有一个奇怪的一毛不拔的亲戚。之后两人进了监狱,一人疑死,一人不知所踪,之后更牵涉到身份叫做瑞弗莱的死者,“一个完美的案子”温西如是说。之后塞耶斯更是用了漂亮的无面尸和身份互换解决了这个难题。

  “约翰:约翰·科尔铸造我;约翰牧师买下我;约翰福音传道者帮助我。”

  “完美的案件”又重新从项链之谜开始,围绕着是合谋还是背叛,继续这恶人更恶,好人受伤的诅咒,在某种宗教意味的结局里,恶人受审判,好人得好报,索普的一毛不拔的亲戚将项链遗赠给温西,更将更多财富交给富有创造性的索普小姐,象征着希望的延续,约翰·索迪没有遗憾的离开人世,这种种宿命的交接,形成了一个轮回,就像项链本身,一粒粒珍珠散落,和蚂蚁交换,却组合出了完美的圆。在项链之谜隐藏了更深刻的真相,当抛开温西费了好大劲解除结界,才发现还有一层古旧的结界处于其中。

  “萨巴思:圣钟;圣钟;圣钟;主;上帝;萨巴斯。”

  我不断的呼告,向上帝提出疑问,却不由的毁灭了我自己。本书中第二层几乎解决一切的真相令人唏嘘不已,感慨世事难料。如果人心里没有希望,也就没有鬼怪存在了,绝望的人,并不需要鬼怪来害怕,他本身就是一个噩梦了。只能说约翰和詹姆士是悲剧的两面,从不离开彼此。他们的结局是善良的。

  “高德:高德;高迪;赞美主。”

  最后死因的诡计,就像之前说的,很难猜到,还有,既然如此,就不要破坏这种美感。赞美主。赐予这样的饕餮盛宴于吾。只用一章就颠覆了所有神圣的钟乐,详尽的资料造成的庄严肃穆的感觉,而营造了一种虚无,悚然的——幻觉。

  “高德、萨巴思、约翰、杰瑞刻、朱比利、迪米蒂、巴蒂·托马斯,泰勒·保罗。

  九下丧钟一个人。”

  未必不能说此书和《东方快车》出人意料的方式有太大的不一样。

  再说一句,温吞水的慢节奏,不是为了迎合现代人快餐式的思维而存在,况且这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罗嗦和呓语。如何能以此否定一个古典作品,如此只一章就三十分钟多的古典乐岂不是不堪于流行音乐?

  愤怒,不解,反问。遗憾。终于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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