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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罗曼史》读后感100字

  《书的罗曼史》是一本由(美)马歇·布鲁克斯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3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书的罗曼史》精选点评:

  ●把关于书的书再次翻出来看了看。

  ●有些节选有点莫名其妙~

  ●装帧和封面实在是……有些翻译也比较囧。但,作为爱书之人。嗯。

  ●還是書,千年話題嚼不爛

  ●翻过

  ●美好的文字遇到这样的翻译是有点让人难过。另外,集结的文字总没有邂逅来得让人动情。但即使这样,读到各位嗜书之人的穿梭岁月的文字还是让我澎湃了下。

  ●书中插图还算有趣,节选的文字太鸡肋了

  ●好像是从这一本开始喜欢新星出的,

  ●这种节选显得很零碎,东一嘴西一嘴的

  ●还值得重读,内容挺丰富的,还可以找英文的对照看.

  《书的罗曼史》读后感(一):就像走进一个图书馆

  如书的封面一样

  捧着这本书 就像走进一个小而精致的图书馆

  架上很多是旧书

  虽然 大多数是我不曾听过的 可是了解它们的身世`年份 也是一件挺有趣的事

  爱书人都有一种对书的占有欲

  所以 书中的那些作家 都有不少自己的藏书

  并且很多都会强调 自己喜欢淘便宜的书籍

  只有真正会读书的人才知道书的价值在哪

  在与书的罗曼史中 感受快乐

  《书的罗曼史》读后感(二):一本不错的书,一本很差的翻译

  在有关书的书中,毫无疑问,这本书算一本独特的书

  可惜,千篇一律的翻译,毫无疑问的毁了这本独特的书。

  纵横几百年,风格各异的名人谈书,自然是色彩缤纷,但在这本书中,你得到的只是千篇一律的感觉,个人特色被消耗贻尽

  莫名其妙的是,每张插图下的文字与正文差异极大,几疑不是正文中所写

  注更是莫名其妙,与没有无异,只是多聊些废字而已,不看还清楚些

  不过,看这样多的书虫谈书,你更有理由买书了。(^o^)/~

  《书的罗曼史》读后感(三):编者逻辑不强,内容本好,翻译不好

  书中各篇均由大家耳熟能详的大家写成,讲述自己或笔下人物的书缘,叫做书的罗曼史也算恰当。大家出品,质量是不用质疑的。

  可是,整本书看完,发现不少误译,很遗憾。随便举个例子,p94页第8至9行,“如果当时有一个书虫在场,我一定是从他的黎明开始阅读的。”谁知道这句话啥意思?综合上下文我都看不出来,只能羞愧于自己太愚笨,不能领会译者意图。

  当然,排版等的错误更是没有缺席。

  白搭了一本不错的书。

  《书的罗曼史》读后感(四):的确是罗曼史

  一、

  看赢在中国,像展会车体广告的项目都进入了36强,我不是轻视这种工作,我只是轻视这种被冠以赢在未来的创业计划,对人类的未来发展没有一点借鉴意义,结果大家还聊得火热,这只说明赢在中国的低级。

  我计划参加下一届,准备表达个人的原始愿望,没有任何的理性以及与之对应的任何商业逻辑,它只是一个人发现的某种可能并为此感到的兴奋。世界的精彩大体都是由这种个人无缘无故的狂热与冲动产生。但最大的可能是还没来得及表达就被毙了。

  我的创意项目是个人图书馆系。

  二、

  社区书店是“发现不重要的事情的重要性”的1.0版本,个人图书馆系是2.0。

  我认识两个博士甲和乙,物质上都不算很富有,但家中藏书都上万册,甲研究美术史,乙专攻当代文学。这样专深的人可能遍布北京的各个角落。

  如果有一笔基金,在他们居住的社区用盘活不出的商业建立他们的个人图书馆,以他们的名字命名,他们拥有所有权,并赞助他们一定的研究资金。

  如果有上百个甚至上千个这样的个人图书馆,当你拥有一张北京个人图书馆的地图以及一张以次计的刷门卡,你就可以根据你的爱好与需求,随时做一次人文的深入探访,来一次发现精灵之旅,分享文化的普及与开放。

  这是一个多么理想的世界。我们应该去那里。

  三、

  第一个问题,那些人会把自己的书开放出来吗?回答,有的人会愿意,有的人不愿意。

  第二个问题,会有人对这样的事情感兴趣么?回答,有的人会有兴趣,有的人完全没有兴趣。

  名和利放后边。对于个人图书馆的拥有者,这是一个崇高的事业,对于投资人,这比捐助建立一所大学的意义要大。

  四、

  北京会因此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

  《书的罗曼史》读后感(五):爱读之人自会有钟情之书

  我想聊聊《书的罗曼史》。在图书馆的书架上莫名拿起这本书,也是缘分。今天花了大约四小时的时间将这本书过了一遍。

  我一直很纳闷,像这样零碎的故事的合集,还能叫做书吗?显然《书的罗曼史》也是一个主题下各种节选的合集。我想到张立宪的《读库》,这种新被称为“杂志书”的品种,内容上以一个主题为线索,或者文章与文章之间有勾连,但每章节仍然可以独自成篇。

  我很欣赏这类书的版面,开本的外表设计,我在前几天突觉现代人工作时间集中,留给阅读的时间原就不多,何不将书本压缩至32开本大小,内容上能一口气读完的。没想到已有这样杂志书的前例,但我并不是说要这种内容上的碎片化,如果内容可以独立分开来看,那的确是加厚版的杂志,名副其实。

  我并非贬低杂志书,我觉得它有存在的必要,读长篇是很享受的事情,何况杂志书给编辑发现好作者的机会,以最少的成本。

  但我的意愿还是,书是系统的,它的内容是一气呵成的,不可断篇的。书可以分系列出,但内容是完整的。也许想法天真,我也不知道成本何计,只知自己想做这类小开本的薄书,让人们可以双休日静坐看一整段时间,不必负担。

  再回到《书的罗曼史》。既然它是合集的节选形式,那么思想也是零碎的,我能从每一篇里提取一些自己需要的闪光点,就已经很知足了。读它的初衷是想回答“我们为什么要读书?”我觉得这个答案只能从读者自己的感受中去寻找。

  这本书恰恰合适去寻找这样一个答案,它就是一本“读书人、著书人和藏书人”的自白。

  答案我想是,读书是一种廉价又不廉价的娱乐,人们在其中寻找安慰和快乐。

  说它廉价是指人们负担得起一本书的价格,说它不廉价,是指人们读书仍旧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很诧异很多书中提到的爱书之人,都将读书看作与劳作相对,当然这也与我曾想到的不谋而合,所以也在情理之中。我曾想说读书并不是为了学习,很大一部分是作为娱乐的形式出现的。这是我自己的亲身体验,只有当读书成为一种职业,它才会与娱乐无关。我想这是大部分人都能赞同的。

  譬如托马斯·卡特提到说:“人的大脑既需要娱乐又需要教育,人渴望娱乐,如果找不到真正有用的和无害的消遣,人们就会从一些虽非危险但是轻率的事物中寻找乐趣。”

  如此说来,书籍真可以堪称是拯救人类,以免使其陷入堕落的必需之物。

  又如科莱特说:“(人)需要用阅读来忘却每日的辛苦劳作。”

  这便很明显地看出阅读的作用了。我在这两人的慧语里找到答案,人们把读书当作娱乐,那么究竟乐些什么呢?

  很久以来我都觉得,读书无非是找到智慧,但这样说未免太晦涩,寻求智慧又是为何,这就说不清了。倒是这本书里说,是为了找到安慰。快乐则来自于自high。当阅读一本书的时候,读者能在其中得到的,都是读者自己创造的东西。

  乔治·艾略特语:“当她看到这本书,她感到了一种满足,所有人都经历过这种感觉,那种由某个名字触发的一些游离于记忆深处的思绪如烟般飘起。”她看到书中的一些有感触的人物故事,便说道:“他们同样处在遥远天堂的寂静中,心中充满同样的热切渴望,经历着同样的抗争、失败和厌倦。”

  书能唤起我们心中的回忆和同感吗?当然可以。前几日我在某地与一位来自西安的年轻摄影师萍水相逢,聊起书时,他提到贾平凹的作品,说喜欢他的作品因为他书中那一段段生动的描写与他的生活很是相近,也令他不由回想起家乡的熟悉气息。也许很多爱书之人择书的理由都是“不仅看它是否珍奇,还看它是否能铭记个人的内心回忆和感受”,是否能唤起心中遥远的思绪吧。

  当然也有一部分不那么愿意感伤的人还是忠实于智慧的启迪价值。一些蕴含丰富的智慧的书籍让他们改变了以前持有的观点,打开了另一条或者快乐或者痛苦的通道。

  拒绝参战越南的比尔·科斯特利,当征兵委员会惊讶问他:“你是个罗马天主教徒,只有耶和华的目击者才会拒绝征召。”科斯特利回答说:“是的,我就是一个读过杰弗斯的书的罗马天主教徒,我害怕以前的那些日子,绝对不愿参战。”

  相反,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从读书中虽也获得了一份思想的坚定,但这种坚定却带给他无尽的痛苦。他谙熟自由的无上和法则,熟知奴隶制的愚昧和可怕,他获得了真理却说道:“我几乎羡慕我的奴隶同伴们,他们一无所知,也不觉得痛苦。这些知识让我看到了痛苦的深渊......但是......并没有给我指明出路。”

  显然书在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模样,不同的人也择选不同的书。爱书之人从这些书中获得自己创造之物,由此成就了他们自己的模样。到最后我们惊奇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经历、缘分以及做事的原因”,然而竟还能发生“两个人喜欢上同一本书”的情况。但这与形成我们自己的书架并无矛盾。一个很普遍的事实是,无数优秀的东西能使我们感到愉悦和安慰,我们自然就倾向于那些优秀的东西,比如经典,比如畅销书,“但那些最有影响力的东西,只能在我们有了很多生活经历后才能真正理解”,并记住、不断回味。

  读书时的那些或刻意或灵感的记录终会随时间飘去,留下来的倒是一些琐碎或当时看来并不重要的细节。真正有影响力的东西,只有身体会了解。

  似乎又偏题了。说到这里,我不由得不负责任地抛出一句,随缘吧。爱读之人自会有钟情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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