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史》是一本由杨宽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0.00元,页数:87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西周史》精选点评:
●古史辨的生力军!!!
●叙史少而考辩多,粗翻一过,有机会结合小学、经学看。
●史观虽陈旧,但史识颇高。
●写得有点零零散散,无奈。看得也匆匆忙忙,无奈。
●国内出的最全面的一本西周史,杨宽先生也是该领域的大佬了 唯一觉得有点感觉不对的就是杨老先生对他人的某些观点下考语的时候显得有些太肯定了
●看一本许倬云的《西周史》居然花了两个多月。很惭愧,好像是鄙人看的第一本断代史著作。 私以为许应该是弄考古的吧。文献解释方面有点瑕疵。(如把“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的“夷”解释为实词东夷。) 然而起码介绍了不少出土的材料,让吾辈这样的门外汉大开眼界,并受其启发想到一些论文的题目。 (ps:经常许倬云、沈文倬、沈文卓傻傻分不清)
●杨先生这部引用的原始资料很多,和成书于春秋战国的很多礼书做了比较。因此在很多细节部分,比较细致的写出了演变和分歧。这套书都很好。现在绝版,也只能收入复印版了,看起来还是好看,不是现在很多水货能比的
●杨宽的考证真好,最精彩的部分应该是卿事寮、太史寮的考辨,可惜没有往上追溯到殷商官职分类。此书也是从文章改换而来,故而前后内容有重复,且颇显琐碎,杨宽先生当年若能仔细修订此书,此书必能列于不朽之林。
●史料详实,论证严谨,结合文字资料和考古发现阐释西周的王朝发展演进和社会生活,很有意思的一本书。由于金文基本看不懂,先秦史料看着极其费劲,这本书拖了很长时间才看完,有时间的时候再刷把。
●一半通论一半杂考的安排颇为奇怪,材料的分析、运用水准很高,方法和观点明显是二十世纪风格的
《西周史》读后感(一):杨宽作品太多,不好说。
童书业先生言,杨宽考证入微,却轻易下结论。我是这样理解的,杨宽轻易下结论,是做了大量的工作的,拥有非凡的观察力和全方位的学识。近现出土的随字、随器、随大司马等字样,似已经被考古正史,随和曾是同一国家。我拿着杨宽先生对曾随两国的认识和历史系硕士辩论,两个小时不小。足见这部作品是超前的。
《西周史》读后感(二):中国人当官的动机
中国人当官的动机是什么?偶阅杨宽《西周史》,从中国浓厚的宗法思想迷雾中看到了一点答案。
在宗法制度中,宗族之长(宗子)有庇护宗族成员之责。宗子的得失,关系着整个宗族的兴亡。宗子一旦得罪,常常整个宗族都要被驱逐或灭亡。
《左传·襄公三十年》:“守其官职,保族宜家”道出了中国人做官的动机。《左传·文公十六年》记载宋国的公子寿因国君无道,深恐累计自身,因而辞去官职,但是还是要他的儿子意诸去做官,理由是“弃官则族无所庇”。
《国语·周语中》中也记载,刘康公见鲁国季文子、孟献子节俭,称赞说:“今夫二子者俭,其能足用矣,用足则族可以庇。”
写的很好。
凡是读先秦经史文献的朋友都知道,读书最难懂的是什么?礼。礼不仅非常繁琐晦涩,而且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仅有经今古文的不同说法,也有地上地下材料的不同说法。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首先对清代的礼学大师们致敬。而杨宽先生对西周的诸多礼制问题也做出了极尽翔实可靠的解释,他既采用了经典的文献研究方式,也尽可能的参考出土的彝器铭文,成书又较近,因而颇令人信服。
我读此书,除了礼,尤其关注他对西周制度的研说,如中央政府的卿事寮和太史寮的设置;如明堂、辟雍、灵台几种制度的研究;如乡遂制度和殷周民族的关系以及演变等,都是非常条理且证据确凿的。当然,杨宽先生是以严谨的现代史家的方式来研究,所以当读蒙文通先生的著作,也读到上述制度的时候,二人之间那种微妙的或同或异,同中有异,就显得很有趣了。
《西周史》读后感(四):千秋风云——简明中国史(之三)
(前1046——前771)
商之后是周。
由于当时的中国并不是一统江山,夏商周三代其实不是一个接着一个出现的,而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并列共存的。
也就是说,他们在立国前都有很悠久、辉煌的历史。
商是这样,周也是这样。
比起商,周的历史更为绚丽多彩。
周的发源地在西北部的泾水、渭水一带,后来东徙到周原(岐山)。传说是帝喾的后裔,属于姬姓之族。他们的先祖中很多是伟人。“教民稼穑”的后稷就是周的始祖,此公来历不凡,是她母亲姜嫄踩了巨人的足迹而受孕生下的神种。
周人先祖中最赫赫有名的是姬昌,当时人称“西伯”,他的谥号周文王和圣人是同义词。
纣王帝辛耽于淫乐、动辄杀戮,大臣鄂侯对此强进忠言,被纣王杀死并做成干肉。姬昌闻知此事偷偷叹息了一声,被人告发,纣王把他关在了羑里。
82岁的姬昌在坐牢期间,没有虚度年华。他想起了伏羲的八卦,他选取了天、地、雷、风、水、火、山、泽8种自然物,与八卦中的乾、坤、震、巽、坎、离、艮、兑相配。在坐牢的两千多个日夜里,姬昌就用监狱地上长的蓍草作为工具将八卦演绎成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并著成《周易》一书。
这便是司马迁所说的“文王拘而演周易”的故事。
在周文王时代,周已经开始了伐商的伟业。文王死后,伐商大业就落在儿子发的肩上,姬发就是周武王。
武王十一年,周武王亲率战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以及步兵数万人,出兵东征。攻至牧野与商的部队决战,结果大获全胜。《诗经》歌咏道:牧野洋洋,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
周武王乘胜攻克殷都,建都镐京,正式建立了周王朝。
这样,在公元前1046年,周又革了殷命。
据王国维研究,这次革命意义更为重大。因为周革殷命,周文化成了中国的文化的正统,而商文化却没有被传承下来。确实,后世的中国人已不再像商人那样宗天尚鬼了,而是讲究起天命来了。
和殷人相信鬼神不同,周人很相信天命。
武王伐纣就不认为自己是叛乱,而是天命所系,武王在牧野誓师时说,“恭行天之罚”,意思就是,替天行道。
同样,殷人逢事都要占卜,而周人却不大在乎鬼神会怎么想。
据说,周武王伐纣之前,曾叫卜官卜了一下吉凶。卜官用龟甲一卜,为凶兆。公卿大臣十分恐惧,声称不能伐纣。这时候,姜子牙站了出来,他扔掉蓍草,踏碎龟甲,还说了一句非常有名的话:“枯骨死草,焉知吉凶!”
对于周,孔子曾说了一句著名的话,“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是什么让他老人家如此心驰神往呢?答案是:周的礼乐。
《左传》说,“先君周公制周礼。”
这个周公,是武王的弟弟,名叫姬旦。和他父亲、哥哥一样,也是一个圣人。孔子梦见的人是他,曹操诗“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赞扬的也是他。
周公在武王死后辅佐年幼的成王,功勋卓著,但真正让他名垂青史的还是,制礼作乐。
礼乐制度分礼和乐两个部分。礼的部分主要是五礼,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通过一整套完备的礼仪,使得贵贱长幼之间各有各的行为规范。根据周礼,不同等级的人死的说法也不一样:天子叫驾崩,诸侯叫薨,卿大夫叫卒,士叫不禄,而平民、奴隶只能叫去世。
在行礼仪时,还要配乐,不同的礼仪演奏不同的乐章。根据礼的等级,乐舞的规模也不一样,“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
周公高明之处在于,既制礼,又作乐。“礼”讲究的是秩序,“乐”讲究的是和谐,两者相辅相成,最终形成的是一种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而又十分和谐的社会秩序。《礼记》说得好: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孔夫子最为心仪的就是这种“在差别中追求无差别”的盛世图景。
现代人评价说,周公制礼作乐,创造了一种新的文明模式,对整个华夏文明的发展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还有人说,礼乐文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备的文化,也是儒家文化的源头。
西周的文化制度是礼乐制,政治制度是封建制。
封建是个用滥了的词。严格说来,如果说中国有一个封建社会,那就是这个时候。在此之前,在此之后都没有封土建邦。封建,顾名思义,起码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土地要分封,二是权力要分割。如果要说中国封建社会有两千年之久,那就要问一问专制帝王有没有谁像周天子这样做过?
周天子是怎么做的呢?“封诸侯,建同姓”,他在建国后头等大事就大封天下。
周天子以天下宗主身份,将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人民一起分封给诸侯,称为“采邑”。据荀子说,周初一共分封了七十一国,其中姬姓之国共有五十三个,占了其中的绝大部分。后来的齐国,就是姜子牙的封地。
而且,诸侯也照此办理,再把采邑,分封给卿大夫,形成卿大夫之家;各卿大夫之家,再将所属范围内的土地分封给士。用《左传》的话说,就是“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
分封之后,王室与诸侯国之间有明确的责任义务,不是哪个单方面说了算。
一方面,周天子是天下共主,王室对于诸侯有很大的权威。诸侯国君不仅要定期朝见周王,还要定时定制向王室缴纳贡税。周王如果遇到战争、工程、祭祀等重大事情,诸侯国要前来帮忙。如果不遵守王命或违反规定,周王可以削减他们的爵位,乃至废除封地。
另一方面,如果诸侯遵守王命、不违法规定,那么他就可以各自为政,有很大的独立性。诸侯国的国君在封地范围内有最高的权力;分封的土地和官位还可以世袭,叫做“世卿世禄”。归周天子直接管辖的地方,其实只限于京畿,对于诸侯国周天子不能一竿子到底,所谓“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
这才叫封建。这样的社会才可以叫封建社会。
分封有一定的规则,这个规则就是宗法制。
宗法制是一种按照宗族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尊卑的制度,它是封建制的基础。
周王自称天子,既是普天之下最高的统治者,又是全体姬姓宗族的“大宗”,即最大的族长。天子的王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国则是大宗。诸侯、卿、大夫也依据嫡长制如此层层分封,形成“大宗”“小宗”的宗法关系。对于异姓有功的贵族,则通过联姻,也纳入宗法关系。
通过宗法制,族权和政权合一,宗统与君统合一,“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人们说到1911中国还是封建社会,其实宗法制才是中华文明的一根主线,源远流长,就是现在恐怕也不能说这根线就完全断掉了。
西周有四大制度,除了封建制、宗法制、礼乐制之外,还有井田制。
据史料记载,西周的良田,都经过精心的疆理,按正南北和正东西的方向,有纵横交错的大小道路和灌溉沟渠,整治成十分方正、大小相连的方块田,看上去像个“井”字。在标准的井田里,又分成公田、私田。
井田制虽然有鼻子有眼,但这很可怀疑——把王土都划成井字形,怎么个划法?后来的王莽打算划一次,结果很不理想。
这是四种制度中最短命的制度。
周虽然天命所在,但天子们并不是个个都是圣人,比如周厉王就是一个暴君。
由于周厉王的恶政,出现了“国人谤王”的情况。周厉王不能忍受人民背后说他坏话,他要“监谤”——以严密监视来制止人民的议论和诽谤。一时间,国人敢怒而不敢言,只能道路以目。召公警告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句话说得太好,但记得的人太少。周厉王当时就听不进去。如果连腹诽都不可以,国人只好诉诸武力了——国人暴动,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有记载的群众暴动。
国人攻入王宫,赶走周厉王。于是召公、周公代替周王主持政事,收拾残局,史称“共和行政”。
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是我国现存史料中有确切纪年的开始。从这一年起,历史在时间上就精确起来了。
周召共和了十四年之后,还政周宣王。著名的昏君周幽王就是周宣王的儿子。
公元前774年,周幽王做了一件大事,他废了申王后,立美女褒姒为王后。
褒姒虽嫁入豪门,却老皱着眉头,一回也没笑过。周幽王想尽法子引她发笑,她却怎么也笑不出来。还是幽王的大臣虢石父聪明,想出了一个妙主意:烽火戏诸侯。把烽火点起来,诸侯以为有敌情,就带兵从各处赶来。周幽王说,你们回去吧,我只是想看看烽火的效果怎么样。褒姒瞧见这么多兵马忙来忙去,不禁嫣然一笑。
褒姒笑起来简直太美了,周幽王于是忍不住又点了几次烽火。
公元前771年,申侯联合戎人发兵进攻宗周。这回真的是兵临城下了,周幽王赶紧把烽火点了起来。屡受戏谑的诸侯以为又是周幽王在讨好美人,虽然烽火连天,但没有一个救兵来,
孤家寡人的幽王落荒而逃,被犬戎杀死于骊山之下。西周灭亡。
西周王朝前后共历十二王,约280余年。
《诗经•小雅》写道:赫赫宗周,褒姒灭之。从此之后,红颜为亡国的帝王背黑锅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补充说一句,夏商周三代的核心地带都在中原地区。经过一千多年的融合、同化,至迟在西周末年,已经形成了华夏一族。但华夏族并不完全是以种族为纽带,而是一种以文化为主的结合。因为,与华夏相对的夷狄,并不是异类,也属于中国。
“中国”一词,据专家研究,在周武王时期就有了,但最初是指“国都”,只包括周王所在的镐京周围。后来慢慢扩大,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已具有“天下之中”的意思。战国时期的秦由于地处西陲,就不属于“中国”。后来,这个本不属于“中国”的秦统一了六国,秦和中国反而成了同义词,这时候的“中国”指的就是秦国的一统天下。至此,中国才涵括整个天下。
《西周史》读后感(五):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礼法杂录)
公元前1067年,周武王在孟津盟会的目的是说明自己要伐纣的原因,分析形势而指出必胜的原因,以天命和道义争取诸侯的同情和支持。(很多商代分封的诸侯与殷纣存在利害关系,如不加以利用,恐怕组成反抗力量。)
称纣王为独夫,暗示所有罪责只需其一人担负,其余贵族不必追究责任。
商王室的兵力具有压倒性的优势,武王因此决定在朝歌之郊牧野速战速决(重要的地理位置与政治象征)。以精锐部队为前锋,全军兵车三百,虎贲三千,采取急行军。
商纣失败的原因—严重的剥削,贵族生活糜烂浮华,连年与东夷交战,军事力量被夷狄削弱。
武王于即位第四年克商,前后大小战役共经历四十六天。公元前1066年,周朝定都镐京,称宗周。公元前1065年,武王始分封诸侯于各邦国。
胜利是四代经营的结果,太王派遣长子太伯与仲雍带领周族分支东进到山西平陆创建虞国。季厉即位后,虞国成为周邦的屏障。与此同时,姬姓贵族在陕西朝邑创建的芮国,正是周虞两国的联结点。在一系列对戎狄作战的过程中,周邦影响力越来越大。等到文王在黄河以北攻克刑国,在黄河以南攻克崇国,商室便岌岌可危了。
西周中央政权机构:
太保与太师作为首脑
“保”原指保姆,从贵族家中保育人员的称谓演变而来。具有长老监护的性质,后来逐渐发展为国君的辅佐大臣。
“师”原指高级军官,负责指挥作战和军事训练。不仅是宫廷内的警卫队长,同时也是教导子弟的教官以及最高统帅。
一言以蔽之,保氏主内,师氏主外。
通常由父兄辈出任;西周初年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以长老身份,分别成为宗周丰镐和成周洛邑的辅政大臣。
两大官署—卿事寮和太史寮
卿事寮官长为太师。三司为其所属,司徒、司马、司空。主持人民劳役的监察。职三事四方,即政治、军事、刑法和四方诸侯的政务。集办公厅和参谋部的性质。
太史寮官长为太史。农官为其所属,后稷、膳夫、农正。主持籍礼(掌握时令、耕作技艺和管理耕作)。职册命、制禄、图籍、历史、祭祀、占卜、礼制、时令、天文、历法、耕作。集秘书处和文化部的性质,维护经济、政治和民生。
宗族内部事务最高长官即宗伯,与太保、太师、太史的地位相等。
成王临终后,诸侯虽有东西之分,执政大臣已无东西之别。成周的政务已由宗周的执政大臣兼管,这是周王为了集中权力而采取的措施。
西周中期以后,太保就不再担任执政大臣了。
之所以会产生军政合一的中央政权机构,是因为国人的军队编制与乡邑编制相结合。如此一来,统率军队的师氏掌管着邑人的官员,邑人之官又掌管着奠人,后者即负责掌管京畿内统率农耕的事。
大小仪式统统举行在宗庙中,其目的就在于巩固贵族团结、稳定君臣关系、统一行动,从而加强君主的军政大权。
列国诸侯有严格的公侯伯子男五爵,但是到了殉葬的时候一律统称为公。
成康之际,公卿的爵位已经固定。太保、太师、太史等执政大臣称为公,其他朝廷大臣,由四方诸侯进入为卿的称为侯。京畿内诸侯进入为卿的称为伯。周王则可随时调换职务,因此官职随时有可能升降。
太宰—掌管仪仗,举行仪式
周金文册命礼中作为“右”者的卿级大臣中,司马、司徒、司空是属于外朝的大臣;太宰、公族是属于内朝的大臣。
诸侯世袭典礼要由天子加封,卿大夫与近臣继嗣祖考的官职也要周王重新策命。不仅王臣去世,王臣之子继承父职,常由周王重新册命;周王去世,新王即位后,也要对旧臣重新册命。(召氏世代为保、虢季氏世代为师、微氏世代为史)
三监之乱平定后,成王将旧殷商贵族迁移到洛邑。把方国的贵族士一级的成员分配给一些重要的封君,使其成为封国的卿士或国人,有一定的政治和经济权利。此举即可消灭原住地区的威胁,又可巩固新地区的政权。通过分封确立并推广了乡遂制度,确立了国和野对立的社会结构,调整了各地区的生产关系。既扩大了周王室的统治,又重新分配了贵族的财产和权力。
职官五政—祝、宗、仆、史
西周在东方的两支主力部队:
殷八师驻扎在卫国,用来防范东夷。
成周八师驻扎在洛邑,用来抵御南蛮。
中原比较优越的地区分封給文王、武王、周公之子。异姓诸侯的分封则是用于安抚殷商贵族或监视,边境则是封给朝中重臣或姬姓嫡系。随着各封国的扩张,和深入,中原文化的影响有了极大的提高,加强了民族融合和经济交流。
(文王之子康叔封于卫、武王之子唐叔封于唐、周公之子伯禽封于鲁、召公之子封于燕、太伯仲雍之子封于吴、太公吕尚之子封于齐)
(周公的七个儿子各分封于中原腹地,另外三个儿子分别封于东、北、南三处要地,其中伯禽的鲁为最东,蒋为最南,邢为最北,成为巩固姬姓政权的屏障)
泰山以东,济水以南、直到淮水流域皆为东夷势力范围。新建立的齐国,在征伐的同时,因地制宜,着重发展鱼盐等海产和衣着方面的手工业。山东北部与中部方国人民共同经营农业生产和经济基础的结果,为春秋时期的管仲改革与齐桓霸业奠定了基础。
鲁国无法向西南和西北取得有成效的扩张,势力开始往东南方延伸。兼并淮夷诸国。
对于唐国(晋)来说,戎狄部落的广大草原,占有之后可以建设城邑,发展经济。中原国家与戎狄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农业和游牧上。七支戎狄方国的衰败来自于内部的分化瓦解。
西周社会结构:
周天子直接统治的王畿和诸侯的封地,划分成国与野两大区域,对整个王畿和城邑的经营布置,称为体国经野。在国与野的两大区域中,郊为分界线。
国以外和郊以内,分设有六乡。
郊以外和野以内,分设有六遂。
王城与四郊六乡统称为国。
六遂及都鄙等地合称于野。
六乡居民称为国人,六遂居民称为氓或野人
六乡的乡党组织,分为比、闾、族、党、州、乡六级
多采取聚族而居的方式,保持氏族组织的残余形氏,仍以血缘关系作为维系的纽带。(兵役资源、具有国家公民的性质,可参与政治决策,享有教育权)
从军时—六乡每五户抽一人入伍,最终编制成六军,成为国家机器的重要部分。不仅用于战争,还用于田猎和力役。
六遂的邻里组织,分为邻、里、赞、鄙、县、遂六级
地域关系和邻里关系替代了血缘关系。(劳动者、被统治者、农业生产者)
师氏统率国人之军,但并非六军之长。其次为邑人,乡党组织和军队编制结合,列入军队即为千夫长。
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五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
凡制军,两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蛮夷部落一经征服,便要缴纳岁币。
宗法观念里,祖先必须由子孙祭祀,子孙要祖先降福,活人离不开死人,死人亦离不开活人。除此之外,宗庙还有举行典礼和制订重大决策的功能。宗子不仅是一族之长,又是宗庙之主、和政治上的领袖。凡事都需要到宗庙请示和报告(朝聘、会盟、出征)。如因故出奔,称宗庙失守。而宗族灭亡,则宗庙绝祀。这是最大的不孝。
墓葬制度:
公墓—国君和卿大夫葬在一起
族墓—各自延续家族先人的遗迹(凶死的人不得入葬)
姓氏名字:
每个氏族都有特定的名字或一连串的名字,作为氏族的标志。往往通过对成员对命名来授予氏族的权利和义务。西周至春秋时代贵族的姓氏和名字即是从氏族的命名制度转变而来,以氏作为贵族的标示,用命字来表示贵族特权的授予。
以字、以官、以邑为氏
贵族都有两个名字,幼年的名和成年的字
男子用氏+伯仲叔季称呼,女子用姓+伯仲叔季称呼
各级贵族都有其宗族成员和私人部队。在对外作战时,往往在国家编制的军队中作为骨干。
宗族:
族长主管制,使大小宗族拥有本族的财权、兵权、法权和神权,对本族成员有统率,管理和处分的责任。对于所属的劳动人民,更持有生杀大权。
卿大夫的家臣中,地位高的家大夫也有自己的宗族和封地。
帮助宗子掌管内部事务的为家老,帮助其统治人民的为宰。此外还设有处理杂务的司宫,调节膳食的雍人,车夫驷官,掌马的御邹,乐工,管理隶和提供娱乐的幸人。
在家臣制度下,各个家仆首先要保护的是其本家的利益,其次才是国。
诸侯需定期向天子朝贡觐见,如诺不然,周室率天下诸侯共伐之。
礼乐:
五服制度—邦内甸服,邦外候服,候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为了巩固周室对外邦的影响,周王时常召开诸侯或蛮夷部落首领的会盟作为统治手段。
处于荒服的少数民族,不仅有岁贡和终王的职责,还要接受分封低下的爵位。
列鼎制度—三足的鼎、鬲、甗原是烹饪器,圈足的簋、豆之类原是盛食器,三足的爵、角、斝原是温酒器,觚、尊、觯、卣、觥原是饮酒器,盘、匜、盂原是盛水器。(都可被用作祭祀的宗庙礼器,上面铸有铭文,说明自己权力地位的来历,而要传给子孙世袭的,就成为贵族世袭权力地位和财富的凭证。)
样式—漆器、青铜器、瓷器、骨器
雅乐—夹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以四调为主,每种调式又以不同音律为主音。无论贵族内部的交际或对外征伐,都要听从音乐的格调和节奏。编钟仅以四声,而与其合奏的乐器如钟、磬、鼓等皆有五声或七声。
周朝的命服,以芾和珩作为贵族等级的主要标志,按其色彩作为等级区别。前者以赤色为贵,后者以青色为贵。
西周土地制度:
井田制—商朝、周朝的井田制因夏而来。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就是把耕地划分为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一百亩(约合今182公亩)。一百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乢囲”字也是由此而来,被认为是井形块状耕地的证据。一井分为九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八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八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诗小雅·大田》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但实际上并不是每块井田都是900亩,还存在诸如800亩,1000亩这样的特殊情况。
中国原始的村社有长老作为领导,负责组织和监督劳动生产及其他公务,在成员中互相协作。等到村社隶属于国君和贵族,虽然长老表面上仍具代表身份。却已经成为了贵族设在乡里的直接监督者和统治者。原来共同耕作的收入已被悉数掠夺。
原始村社中有着集会和活动的场所,谓之乡校。兼有会议室、学校、礼堂、俱乐部的性质。祭祀和祭腊是最热闹的群众性活动,然其费用成为村民的负担。
土地最高主权是周天子,但地租和课税的直接占有者却是各级领土贵族。
农夫除了集体耕作贵族的公田外,还有对贵族主人随时贡献和服役的责任。除公田外,贵族享有封疆土地的福利。
西周农业生产工具:
木、石、骨、蚌农具。主要有骨,即耒耜、(石铲)。耒耜是耕地翻土的农具(耒是耒耜的柄,耜是耒耜下端的起土部分)。石铲用于垦荒、翻地。此外还有石刀、石斧、石镰等。
钁即是青铜铲,牛耕和犁耕尚未出现
因黄土地土壤较松,采用隅耕法
农田中普遍按地理环境修筑整齐的亩,起着洗土和排水的作用
菑田—第一年开垦的田地
新田—次年能够种植的田地
畬田—经过三年治理的田地
水利灌溉—掌握人为方式使用天然降水(雨水)以外的其他水源供给土地或土壤水分。多半是用来种植农作物或其他植物,也可以用来维持地貌景观,或在干燥地带或是在过度降雨后的地区进行植被重建,灌溉对农作物也有其他的好处,包括保护植物免于霜害、在粮食区抑制杂草成长,并且抑制土壤固结。不用灌溉而以雨水为唯一水源的农业称为旱田。
工具和技术进步使得农业生产大幅度提高
主要作物—稷、黍、米、稻、禾、麦、牟、麻、梁
籍礼:
行礼前,太史观察天时和土壤变化,报告给稷,农官稷再报告给天子。在立春前五天,天子及百官均须斋戒三天。这期间,天子要沐浴祓禊,饮酒壮阳,即食礼。在立春之日,天子要把郁金香草掺和在祭酒中,并将这种香酒灌入土中(象征大地母神)。然后天子持耜耕一土,以下百官依秩多耕三倍的土,余下部分则由庶人将其耕完。最后,天子及百官象征性地食用一点祭肉和祭酒,春耕籍田的典礼便告结束了,剩下的酒肉,就由农夫们尽情的享用。籍田礼是象征性的春耕仪式,也是向地神祈求丰年的典礼。籍田礼到了西周后期因宣王“不籍千亩”而废弛。战国时期代之而起的是更为成熟的春祈典礼。
籍田原是原始社会末期村社集体耕作的公有地,其收获是用于祭祀、救济、尝新等公共开支的。由于国家的产生,这种公有地被贵族和国家官吏所侵占,生产物连同掠夺。原来在公有地上的劳动者变成被剥削者,被迫从事无偿的集体劳动。原先供给先祖的生产物被用作剥削收入,沦为最初的租税。而贵族则宣称其目的在于鼓励耕作,以礼法作为幌子。由此,贵族之礼并非不下庶人,只是指那些在贵族内部举行、用来巩固贵族组织的礼,不允许庶人参加而已。
奴隶制度:
鬲—以个人计数的奴隶
臣—以家计数的奴隶
井—以氏族计数的奴隶
(多为战俘,夷狄以及被灭亡的氏族)
衣食住行:
古人束发受冠,安上当时贵族所戴帽子有冠、弁、冕等。冕是王公诸侯的首服,冠是贵族常戴的首服。按照古礼,男孩生下三月,父亲要给予名,到二十岁成年举行冠礼,由宾客给予字。举行冠礼时,要先后三次加冠和弁。首次加缁(黑色)布冠,表示拥有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再次加皮弁,表示从此有参与狩猎和战斗的责任;三次加爵弁,表示拥有参加祭祀等礼仪活动的资格。同时上身穿纯衣(黑色),下身穿纁(浅红色)的裳。
主食为煮饭(鼎、鬲)和蒸饭(甑、甗),以家畜的肉类为贵。
天子—牛、羊
诸侯—牛
卿大夫—羊
士人—鱼
庶人—菜
各等级都要加一级举行祭祀。
贵族教育:
六至九岁在家中学习,简单的数字、方名、干支等
十岁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习书计舞蹈为主
十五岁为成童,入大学(辟雍),以学习音乐射御为主。
二十岁举行冠礼后,便为成人,开始学礼。
大学建设在郊区,四周有水池环绕,中间高地建有厅堂式的房屋,附近有广大的园林。园林中鸟兽集居,水池有鱼鸟集聚。
其功能不仅是贵族子弟学习之处,同时又是贵族集体行礼、集会、聚餐、练武、奏乐之处。兼有礼堂、会议室、俱乐部、运动场和学校的性质。
学宫中举行的礼,带有敬酒养老,会商大事、练习武艺、选拔人才的性质。
乡校是国人的学校,兼公共活动和学习场所。教师的称谓起源于高级将官,由师氏担任。夫子的称谓来源于军事教官。
射礼:
乡射—乡大夫和士在乡学中行饮酒礼之后举行的
(第一番射,由乡学中弟子参加,着重于射的教练,共分为十步。第二番射,统计射中次数,分别胜负,不胜者要被罚饮酒,属于比赛性质。所有参与者相配成对而比赛,即所谓比藕。但并非两人比赛,统计时按上射和下射分为左右两方。只计算左右两方的胜负,不计较个人的得失。第三番射与前次相同,但既要射中“候”,又要求听从鼓音的指挥而发射。司射不仅是指挥员,也是教练员。弟子不仅是学生,也是服务员,为参与宾会的人服务。宾客则通过观摩比赛,加深技术。)
大射—天子和诸侯会集臣下在大学举行的
(与乡射礼基本相同,只不过主持参加的贵族身份更高,在场掌礼和服务的人员官职更高,人数更多,礼节更繁杂。只不过前者在请和告的礼节是面对宾的,后者是面对天子的)
燕射—大夫以上的贵族在宴会之后举行的
宾射—招待贵宾而举行的
前两种重在行礼,后两种重在欢乐。目的是加强以军事学习为目标的集体训练。通常以乡为单位以此选拔人才。
武王克殷后,礼射就代替了纯粹的习武之射,源于原始田猎和其后的主皮之射。
大蒐礼:
由原始社会末军事民主制时期的武装“人民大会”演变而来。当时,权力机关“议事会”由氏族长老组成,后由氏族显贵中选出的代表组成,能对一切公共事务和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人民大会”所代表的是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部落男性组成,所有成年男子有参战的义务。一般由议事会召开,有权用举手或喊声通过或否决前者所做决定。
等到国家成立,贵族掌握政权,过去临时选出的“军事首长”就成为国家元首,“议事会”变成了贵族的元老院,过去的“人民大会”则变成了公民的民众大会,都成为维护贵族利益的统治机构。(类似雅典城邦与古罗马)
主要用于检阅军队,相当于阅兵式。除此之外,还借用田猎来举行军事演习。因为当时田猎方式与战争方式基本相同,可以用来训练士兵素质。各级指挥都有一定的车服、旗帜和乐器,其阵势行列也必须按照贵贱、少长来排列。
最初的大蒐礼沿袭过去集体狩猎的习惯,按季节举行,以冬季农隙时间举行的较为重要,春秋两季也有,夏季也少。各个季节的狩猎方式稍有不同,有“蒐”、“苗”、“猕”、“狩”等称谓。
春秋时按季节举行的大蒐礼已衰落,只有临时为了政治和军事上的需要而举行的。其中仍有借用田猎来举行的,但以然不多,成为纯粹的军事演习。
其余还有建置和变更军制、选定和任命将帅与执政、制定和颁布法律政策、审判处刑、救济贫困灾难和选拔人才等功能。
因从人民大会转变而来,就带有原始的性质。尚未转型时的军事民主机关,群众有表决选举军事首长和高级公职人员之权,有通过法律之权,有最后审判之权,有决定一切生产和生活上大事之权。转型以后,战士虽然已经没有上述这些事情的表决权,但是也还按照老习惯,在大蒐礼上公布这些大事。而且贵族内部还多少保留一些残余的“军事民主”风气,当选定将帅或执政时,彼此有推让之风。
就内政来说,一切的行为旨在团结国人,并加强贵族在政治和军事上的支柱。同时也是国家用来加强统治和准备战争的一种手段。
乡饮酒礼:
谋宾,戒宾,陈设,速宾,迎宾
主宾之间的献酢,主介之间的献酢,主人献众宾
作乐—升歌,笙奏,间歌,合乐
旅酬
无算爵,无算乐,进食
送宾
把鬼神看作活人一样,给予饮食,讲究尊敬的方式,便有了祭礼。
在聚餐和宴会中讲究对长老和宾客尊敬的方式,便有了乡饮酒礼。
周族在氏族社会末期的习惯,充分地表现了长老和族长的威信,最初具有元老会议的性质。建立王朝以后,其父系家长制已转化成为宗法制度,原来习惯上应用的礼仪也转化成了维护宗法制度的方式。酒礼也就成为维护贵族统治的一种手段。由此,既能通过酒会的仪式明确贵贱与长幼,又能商定国家大事。
由此可见,古礼起源于氏族制末期的习惯。在氏族制末期,人们有一套传统的习惯,作为全员在生产、生活中自觉遵守的规范。等到贵族阶级和国家形成,贵族就可以利用某些习惯,加以改变和发展,逐渐形成各种礼,作为加强贵族统治的一种制度和手段,以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加强君权、族权、夫权和神权。
冠礼:
由氏族制时期的成丁礼变化而来,谓之入社式,贵族青年成人必经的仪式。
男子字的全称有三个字,第一字是长幼行辈的称呼如伯、仲、叔、季之类,第二字是和名有联系的某一个字,末都用甫的称呼。
女子称呼,除了有的冠以国名和氏外,第一字是长幼之辈的称呼,第二字是姓,第三第四字作母或女。
三次加冠弁服—初次加缁,身穿玄端、缁带、爵。再次加皮弁,身穿素积、缁带,三次加爵弁,身穿纁裳、纯衣、缁带、靺鞈。主要区别在于冠弁形式和服色的不同。
玄端和玄冠即为礼服。(授予贵族治人的特权)
皮冠不仅是田猎的帽子,也是武装的帽子。礼节上,与臣下相见要脱帽。这样看来,行礼时再次戴上皮弁,原来的意义是要把他武装起来。以便从事田猎和战斗。因为二十冠而成人,需要与戎事了(表示服兵役的义务)。
爵弁是祭服(参与宗庙活动的权利)
经过结发和加冠弁后,可以男婚女嫁,负起传宗接代的责任。但需遵守同姓不婚的古礼,成年妇女应服从夫权,并作为夫家的成员,故其字应在许嫁时题取。同时取得宗法制度所规定的继承权。嫡长子与庶子所取得的继承权利不同,嫡长子在东序举行加冠仪式,即表示具备了继承宗子的资格。
贽见礼:
贵族彼此初次相见,或者有事而相见。来宾都要按照自己身份和特定任务,手执一定的见面礼物。举行规定的相见仪式。例如,士在举行冠礼后,就要作为成人执“贽”去见贵族成员。朝见国君与卿大夫时,称“聘”。朝见朝见天子时,称“觐”或“朝”。礼分为玉、帛、禽三等。女子则以干果和干肉为贽。
源于原始社会的交际礼节,其所以会手执玉、帛、野兽、飞禽为贽,源于原始人手持利器的习惯,和互相赠送猎得禽兽的风俗。玉器则由石只生产工具演变而来。后来利器逐渐成为身份和权威的象征。随着冶金术的发展,利器多改用青铜制造。在举行礼仪时,石利器便失去了实用性,加以艺术加工,产生玉礼器。
当使者到近郊时,要行郊劳之礼。由国君派卿大夫用束帛来慰问,称“劳”。使者又用束帛来回谢卿,称“傧”。此外还有私面之礼、劳宾之礼、问卿之礼等。
不同品级的贽,具有身份证、徽章的作用,用来识别贵贱,表明贵族的等级和特权。命圭为高级贵族的身份证和徽章,具有代表一定特权的性质。王公去世后,大臣把遗名传給继承人时,也常以圭和作为遗命的信物。
执圭不但高低要有分寸,身体的姿势、神色、脚步都要郑重其事,战战兢兢,合乎一定的规矩。按礼,宾主地位相当的,采取亲自授受的方法;如果是小辈会见长辈,臣下拜见君上,就必须采用“奠贽”和“委质”的方式。前者需还礼,后者不需。前者将物品陈放在地上,后者把物品直接交给主人,不再收还。
政治上君臣关系的确立,自上而下,必须经过策命礼,由史官当场宣读任命的诏书,并将其授予臣下。命书有一定的程式,如同君王当面用口语下命令一样。先呼受命者之名,再任命官职或再叙述任命的理由,并加以赏赐,用以表示官职、任务、和权利的授予。同时委质礼中自下而上的拜见,表明了对君上的臣服与忠心,长幼的亲属关系以及尊师重道的责任。这两种礼节合称起来叫做策名委质。同时在经济上,也确立了纳贡关系。
粗看起来,这种相见之礼,好像只是为了表达礼貌;其实他们所用的贽的品级,贽的接受仪式,都具体表现了宾主的身份以及他们亲族关系和政治上的组织关系。在西周、春秋时代,贵族的亲族关系和政治上的组织关系,都是依靠礼作为制度来确立和维护的,这种贽见礼就是确立和维护贵族组织关系的一种重要礼节,也是当时维护贵族统治和巩固组织的重要制度。
祭祀:
祭天是古代出于对天的敬畏,为了战争、祈谷、祈雨等与农业相关的祈求,而对天帝之原始崇拜。进入封建社会后,多由君主或者各级诸侯领主下令修建不同规格的祭坛或神庙,以用于祭天。在中国史上,由于被“天圆地方”的观念影响,祭坛往往为圆形,象征天的形状,又被称为圜丘。一开始,有祭天之权者多半为贵族,平民只能祭拜各乡土神,不能享有祭天之权,直到民间信仰逐渐演变,平民方能祭天,称为拜天公、拜当天。
社祭,可分官方和民间两类。官方社祭,拘执于礼仪,肃穆有加而庄重太过。君王在社祭中的一举一动都要纳入礼制程式,站位南向而背临社墙北垣,还要衣冠整齐,往往在祭社神同时,又兼祭稷神、山川地诸神。
民间社祭,远比官方社祭来得生动活跃,人多场面热闹,形式也不拘一格。里中百姓人家尽数出动,祭社神时,还举行田猎活动,人们都积极跻身参与,不甘落后,丘闾庶民共同向社神献上上好粢食。
除正常年份中的节令性社祭外,当时又有非常事态下的临时性社祭。例如,天候灾异、出征、大夫患病、诸侯会盟、或男女私结信约。
社祭在春秋战国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影响不小,官方借此信仰,在于巩固统治者的权位和布施其政教要略;当战争胜负未测,天候异常或人力难控灾象发生,可激励精神,安抚动荡的人心;民间社祭,庶民在乱世中能有个心灵信仰的支柱,暂求得居处同乐,行作同和,欢欣忘忧,其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亦是官方所期望的,故民间社祭能与官方社祭并行而不在禁止之列。大概当时规定的大夫不特立社,与庶民共社,是有因俗导民、教民成礼的官方政治用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