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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之门》读后感1000字

  《民主之门》是一本由[美] 道格拉斯`史密斯著作,浦睿文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8.00元,页数:2017-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民主之门》读后感(一):“一人一票”制,打开民主之门

  文/初晓

  关于选举,最引人注意的自然是美国,无论是州长的选举,还是总统的选举,都会引起轰动,甚至会引起全球人的注意。而在选举中,联邦和州各级议会的议员们,常常为了维护自己选区选民的利益,吵得面红耳赤,争得不可开交。由此,大部分人觉得美国议会政治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然而,几十年前却并非如此。那时,“一人一票”制度还没在美国产生,在贝克案和雷诺兹案之间,美国民主是人为的扭曲民主,划分选区的方式进行,存在诸多的不合理性。总之,民主这条路,美国走的异常艰难。

  《民主之门》读后感(二):幸福之门

  这本《民主之门》的副标题“最高法院如何将一人一票制带到美国“直接点题,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因为这是一次影响美国命运的变革。这一制度以美国为代表,其他国家也都在向这个方向发展,如果想要达到这个目标,首先就要了解它的历史与发展。这本书从1948年的加利福尼亚州第13号议案入手,全面生动的讲述了美国民主制度的历史。

  人人平等很重要,如果想要有说服力,就必须要做到这点。美国政府为了做到这点,从而选择了一人一票这个制度,果然这样一来,整体的政治就变得透明的多。虽然很多人会不服选举,但是少数服从多数,至少是有选择的。所以我很赞同这一制度,既然不能够迎合所有人,那么就迎合大多数人。每个人都有选举的权利,因为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是共同的,选择领导人或者作出某些抉择,是需要大家讨论的。虽然说起来很容易,但是做起来却很有难度,这也是一种巧合,可以说当初没有这个制度美国如今定会天差地别。

  这一制度的由来必须有乔治华盛顿的一份功劳,是他通过了那部宪法,民主由此开始。在期间经历了多次的宪法修正,每一次事件的缘由经过都在书中有记录,而且十分全面。这些历史事件的重现,就像是看一部美剧一样,竟然也看出了惊心动魄的感觉。这本书的翻译也不错,读起来一点不自然的地方都没有。任何一件事的发生都有其原由,作者也善于发散性思考,把这些事件连接起来,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勾引出读者的兴致。

  有时我们明知道这种改革是有利的,但是人们总是对新鲜事物抱有警戒心,也正是有部分人坚持,才使得最终得以成功。这样的变革完全属于无私的,也是自我控制的最佳途径,当权力掌握在每个人的手里时,就不会有独裁。历史上很多惨痛的教训都曾教导过我们,手握权力的人都不愿撒手,不过美国时很幸运的,这种平等自由的收获是对于人民最大的喜讯。

  如果想要了解美国的历史,或者美国的政治,这本书都会助你一臂之力。如今的美国和过去的不同与这本书中的内容脱不开关系,民主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努力的目标,完成变革需要勇气,更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民主之门》读后感(三):平等保护:民主大厦建成之后的民主小门

  本书书名为“民主之门——最高法院如何将“一人一票”制带到美国”,看着是十分宏伟的大业,其实有点名不副实,或者是不符合我们平时讨论的概念。此书的“民主”,指的并非欧美的政治制度这种宽泛的概念,它与后面的“一人一票”一样,只是强调在法律实施时受到平等的保护和对待。既然如此,那就不是创建民主政治,而是践行平等保护。民主在此之前早已建立了。

  建立了民主制度的美国,在进入20世纪时面临一个越来越无法回避的旧问题:选区的划分严重过时。之前的选区划分尚属合理,但此后城乡市镇的发展变化日新月异,远非先贤制定时的模样。城市人口在急剧增长,而城市拥有的代表数名额却一如往昔,远不如人口很少的乡村。这就带来了一个明显的不平等:多数人只能选出少数代表,少数人却能选出多数代表。代表人数多寡背后的利益倾向自然是指向乡村,而且他们坚决地抗拒改变。为了改变这一不公现象,无数人士付出了种种努力。书中人物不屈的呐喊、审慎的谋划、巧妙的策略、坚韧的毅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最令我感慨的,是抗争人士始终秉持宪法精神,遵循宪法程序,以宪法本身为武器,不断抗争努力。在这过程中,我不仅感受到了他们的精神与意志,也跟着学习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比如他们反复提及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尤其是其中的“平等保护条款”和“正当程序条款”,就令我印象深刻。第14条修正案是为了保护南北战争中赋予黑人的自由权利而制定的,其“平等保护”的范围,在1886年的“伊克·吴诉霍普金斯”案中扩大到华裔居民。反对派们通过这一修正案,成功地完成了选区重新划分的目标。而且在此之后大约每隔十年,选区就会重新划分一次。美国民主制度自此开始,无疑变得更加完善!而最终完成此事的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也一再声称,重划选区判决比其他所有判决都重要,是实现美国真正民主的最重要举措。

  而这个伟大功绩的背后,除了沃伦大法官等人的努力之外,其实也有为了打赢冷战、树立美国民主的政治助力在,还有艾森豪威尔“用人失察”、错误举荐后来变为自由派的原保守派沃伦担任大法官等因素在。在半个多世纪后的美国,出现了一些过度保护、司法激进的趋势。可见,美国民主完善,依然是进行时。

  《民主之门》读后感(四):一堂生动的美国政治民主

  说到民主,我以前主要关注生活中的民主:我认为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它体现在我们的公民意识、法制建设等。对于民主的另一个方面:政治方面,我和大多数人一样,理解会停留在投票方面。

  而《民主之门》对我而言就是一本关于民主如何在政治活动中运作的科普书。通过这本书,我对民主美国的政治运作以及民主的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

  这本书讲的是美国如何实现了“一人一票”的政治口号的落地过程。虽然我们的文化与政治背景与美国不同,理解起来稍微有些隔阂,但通过阅读此书,对于民主的理解还是有帮助的。

  首先讲一下美国政治结构,有了这个基础,阅读此书以“一人一票”的作用与意义会更好理解。

  美国国会两院,一个是参议院,另一院为众议院。

  参议院由各州自行选举,每州不论大小各选出两名参议员,现在参议院由100名参议员组成。参议院有点类似英国的上议院,主要由精英组成;

  众议院是由各州的人口比例来分配。众议院议员总数为435名,由根据人口密度划分的国会选举区选举各自的议员,保证每位议员的选区人口总数近似。众议院有点类似英国的下议院,主要是人民代表。

  《民主之门》读后感(五):王候将相,宁有种乎?

  关于民主,我想应当是舶来品,看似民主是专制的对立物,但真正的民主离不开专制,专制,有专制的好处,它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执行力,很多事都是只争朝夕的,容不得讨价还价,尤其是在大灾大祸面前,我们需要的是拍案而起,行动一致,而不是坐而论道,百家争鸣。

  门,这个字眼,很有意思,中国的很多事情不说“门”,比方说登堂入室,无论是堂,还是室,其实都是有门有窗户的,但对于正人君子而言,都是走正门而堵后门的。民主之门,这本书书名如此译,完全是出于译者对中西文化的浅薄认知。如果我们单纯地认识到门只是一个通道,那么这个通道原本就是脆弱的,门外的是专制?是野蛮?还是非民主?我不得而知,只知道译者出于对作者的尊重与追随,给本书起了一个提纲挈领的好题目。

  既然民主需要“门”,那其它的类似正义、公正、公平,是否也需要“门”。可见,门不是随便都能开的,也不是随时可以开的,无论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对于“名正言顺”是有一定的执着的。

  与其说这本书是关于民主的政治刻划,不如说是对美国近现代史的普及。毕竟,每个国家的国民只会对自己的历史感兴趣,无论这种兴趣是天生的,还是在后天的教育中灌输的。从这种层面上看,只有那些对自己历史了解掌握的人,才能站在最稳定的基石上去研究学习他国的历史。西方是发达,西方是文明,但是再发达、再文明也是西方,与具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相比,学与不学其历史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中国历史以专制为特征流转了五千年,不也是挺好吗,何必要邯郸学步呢?

  即使如本书所说,美国这个没有历史基奠的西方国家的民主进程也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各种政治力量的角逐才展露出狰狞的面目。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种反抗最初是以生存权为核心的,但衣足食饱之后,这种角逐就升格为发展权,而民主政治作为特定意义的发展权,为我们所追寻,所争取。

  王候将相,宁有种乎?民主固然是争取来的,但作为缓和阶级民族宗教斗争的平衡木,更多地被统治阶级所利用,给什么人民主,给多大民主,什么时候给民主,完全是自由裁量权的结果,更多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哪怕意志某种程度上体现的是情商。如此说来,有没有“门”,只是问题的初浅表象,更深层的是通过这扇门,我们能到达哪里,以及如何到达目标的彼岸!

  《民主之门》读后感(六):民主是靠争取来的!——《民主之门》有感

  lue编辑

  提到民主这个概念,只要上过中学的国内读者都明白,中国的民主和西方国家的民主,在学术上的解释是有区别的。对于国内的普通民众来说,中国的民主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民主有什么区别可能说法也不一样。但是有一个声音在近年来还是屡屡被听到,尤其是前些年香港的‘占中’事件,有些香港人士就想要效仿英美国家的‘普选制’,想要谋求一人一票这样的民主制度,但是这样的条件是不符合我们的国情,时间也就最终闹得越来越大。不过在这起事件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词语,那就是‘一人一票’,我们往常提到美国民主的时候,其标签也是‘一人一票’,每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选举可谓已经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这个‘一人一票’的国度里,人人都敢怼总统,怼各种领导,这些表面上的好处也就成为了我们一些过人羡慕的‘好处’,先不谈‘一人一票’这种制度的弊端。假设这个民主制度都是好处,都是优点,这个制度在美国是从建国就确立下来了的吗?

  可以说想要比较系统完整的回答上这个问题,难度还是相当大的,但是如果真的想要研究美国民主制度的由来,这个问题又是不能回避的。市面上出版的关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的书籍,对于美国的‘一人一票’制度的由来也是发展这本由美国著名历史学家道格拉斯·史密斯编著,胡晓进,李丹翻译,浦睿文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民主之门》就将焦点对准了这个很多人一直谈论却又知之甚少的话题——‘一人一票’。

  本书由于属于学术书籍,作者是以一个相当专业的人士来描述这一话题的,语言上和一般的通史类书籍相比就显得较为枯燥,所以在阅读本书之前,还请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以及相关的基础知识。翻开本书的正文,我们会发现作者的研究思路是从美国最高法院以为退休的大法官开始进行追溯。正文一共分为十四个章节,在这十四个章节中,我们跟随作者的脚步可以看出美国民主脚步最开始也不是‘一人一票’来分配可选举的议员数量,而是按照土地面积来划分,这也就导致了人口稀少但是土地面积广阔的乡村选区能够选出数量较多的议员,而人口众多土地面积狭小的选取却只能选出数量很少的议员。这一奇特现象放到现在的美国是无法想象的,但是在当时的美国确实习以为常的。所以以加州的选民和妇女联盟等团体开始了为重新划分选举规则开始了斗争,可以说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提出‘一人一票’这个在当时看来惊世骇俗的口号。那么为什么关于选举的诉讼到最后呈献给最高法院的这些大法官面前,最后的判决结果却逐渐催生出‘一人一票’这个结果呢?

  想要了解这其中的曲折过程,想要了解沃伦大法官在这其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那么本书都是非常值得认真拜读的,希望对民主制度感兴趣的读者,还有就是那些对美国民主制度盲目崇拜的国人读者也静下心来看看本书吧。看完这本书相信您对于民主这个概念,对于‘一人一票’这个概念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民主从来就不是说说而已的!

  《民主之门》读后感(七):艰难的民主之路

  今年不愧是选举年,5月8日法国大选结束,马克龙成为法国史上最年轻的总统;5月10日韩国大选也尘埃落定,文在寅高支持率领跑,并自行宣布竞选成功。纵观这两次选举,民众们都积极响应、热情参与,最后的结果似乎足够表明大多数民众的立场。那么这两次选举能否称为民主的选举?要想深究这个问题,不得不提到他们的大选制度,也就要说到两国宪法的制定,而众所周知,美国宪法对各国宪法的制定影响深远。所以先回顾下去年底的美国大选,特朗普和希拉里的针锋相对,着实让人记忆犹新,尽管以希拉里的败北而告终,但不可否认的是,特朗普的胜出的确太过侥幸。因此,我们不禁好奇美国大选制度是如何诞生的,美国总统真的是被所谓的“一人一票”公平选出来的吗? 这首先要追溯到美国刚建立时,美国的缔造者乔治·华盛顿以自身威望支持制宪会议,通过了1787年宪法,不仅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宪法,美国民主治理也由此开始。此后,历经百余年,1868年,南北战争结束后不久,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然而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开始,美国民主变得糟糕无序,故1962年到1964年,时任首席大法官的厄尔·沃伦领导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对两个著名案件——“贝克诉卡尔案”和“雷诺兹诉西姆斯案”的判决,重新解释了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要求各州必须在人口平等的基础上划分各级立法选区,以及确立国会众议院的席位分配要按照“一人一票”原则,并且明确要求:“尽可能在实际上”使每一个人的选票具有和其他人的选票同样的价值。 而这一历程的来龙去脉,在美国著名历史学家道格拉斯·史密斯写作的《民主之门:最高法院如何将“一人一票”制带到美国》中,有着详细且颇具深度的介绍和解读。从书名来看,涉及到投票和选举,其严肃性不言而喻,相信内容一定非常枯燥乏味,很难激发读者阅读的欲望。可是作者抛弃了以往历史书籍的写作手法,带给读者法律侦探小说般的阅读体验。他在丰富详实的史料基础之上,生动地描绘了一段被人忽视、甚至遗忘的历史,刻画了一系列性格鲜明、形象饱满的人物,在这场惊心动魄的伟大宪法斗争背后,是围绕选区划分提出的一个又一个诉讼,包含了无数法律界人士对“一人一票”制度理念的矛盾与冲突,真实地记录了最高法院历史上划时代的判决,同时让读者更为直观地感受到这段历史的重要性及其产生的深远影响。 书中充分说明,从20世纪以来,美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人口向城市转移,出现选区分配不公,立法者代表着不同数量的选民,造成被少数人统治的局面,已然成为美国政治平等的最严重威胁。立法机构却故意不采取措施,并且按照传统的“政治问题”回避原则,议席分配问题被视为“政治棘丛”,司法机关也不应介入。但是所有诉讼人和原告律师对此依然充满信心,不遗余力地倡导议席分配改革,他们根据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主张进行彻底的司法干预。尽管这场司法革命被声名烜赫的参议院少数党领袖埃弗雷特·德克森多番阻扰,可在众多充满理想的年轻律师的推波助澜下,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召开诉讼战略讨论会,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领导最高法院进行内部讨论,终于在激烈的最高法院庭审中,确立了在州议会和联邦国会议席分配中的“一人一票”原则,挽救并进一步推动了美国民主进程。 由此可见,哪怕是在极为提倡民主美国民主改革的进程都显得极为艰难,可无论怎样,人民总是享有变革的权力,只要大家团结一心,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变革总会有希望取得成功,进而开创崭新的民主世界。其实在我看来,民主制度至少要包括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平等,二是自由。所谓平等,就是人民必须享受同等的待遇,即受到同样的法律保护和法律制裁;所谓自由,就是人民必须在法律的保障下,享有各种自由活动,例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等。当然,现在还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在很多国家,平等与自由还只是少数人的一项特权!对此,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向着实现全面民主而努力奋斗!

  《民主之门》读后感(八):关于投票权的城乡攻防战

  上世纪的六十年代,注定是一个不平常的年代。混乱、动荡、左倾而泛政治化,同时又有一些新的思潮在激荡,全世界皆是如此,美国亦不例外。当然,对于美国来说,这是一个平权的时代,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个时代更值得铭记。

  美国学者道格拉斯·史密斯的新书《民主之门:最高法院如何将“一人一票”制带到美国》,就是描写这个时代。题目很大,其实所描述的就是美国选区划分也即议席分配的问题。但在作者看来,这对于美国民主制度是相当重要的,它改变了美国的政治版图。

  美国民主基于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长达数个月的会议,当时北美殖民地最智慧头脑的殚精竭虑,设计出一套精巧的三权分立的政体,制定出一部颇有前瞻性的宪法。二百多年来,除了偶尔打打补丁(通过宪法修正案),整个美国就是按照此设计,平稳地运行着。

  行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社会内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工业化社会形态日趋明显,人口朝着城市地区聚集,少数族裔及妇女的权利意识觉醒,这套精密的系统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当然这种挑战并非是否定它,而是制订各种的法案来完善。

  美国政体的核心即是立法、司法及行政的三权分立,两院、最高法院与总统之间有着密切的互动又相互制约。作为立法机构的众议院与参议院,在立国者的设计中,也是各有功效的:众议院依据各州选民的数量而定,选民数量大的州众议员席位亦多;而参议院则不管州的大小,每州一律两位参议员。这从制度上保证了小州的权利。

  而本书所描写的争议,也就由此而起。

  史密斯文笔细致而生动、甚至有些琐碎,重现了六十年代美国各州为重新划分选区,并且重新分配议席的过程。书中的民权人士发现自己的所在州选区划分极不合理,未有体现出城乡人口变化的趋势,乡村所选出的议员,远远多过他们所拥有的选票数量。由此,以未能实行一人一票原则的名义,将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

  时任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的厄尔·沃伦,是由艾森豪威尔任命的共和党人。虽然进最高法院之前,没有实际上做过一天的法官,但却在最高法留下了很多著名的判案,这些判案让他所领衔下的最高法院,几乎成为美国历史最具自由主义观念的最高法院,他既让提名他的共和党人大觉看走了眼,作为首席大法官亦是饱受争议。

  选票这样的问题,沃伦自然不会放过。接二连三的判案,让沃伦麾下的最高法院俨然成为当时新闻的主角,这也激起了保守派的反击。埃弗雷特·德克森发起了各州要求召开制宪会议的行动,要求重新修订宪法以否决高法的判例。要不是德克森的意外去世,也许美国当年就会出现宪政危机了。

  自由派认为,城市人口已经占据美国人口的大多数,这此以产业工人为主的人群,理应得到更多的选票,以制订出更多偏向于他们的福利政策。而乡村的衰败,人口的流失,以前选区划分让代表这些乡村的议员过多,他们惊呼,不能让议员代表土地,代表土地上的牲畜与树木,而只能代表人。

  话说得很漂亮,让人无法反驳。但现实也很尖锐地存在着。美国是联邦制国家,遍布中西部的大大小小的农场,在立国之初就代表着美国的基本力量。那些朴实的红脖农民,代表着美国最传统的价值观,直到现在仍是美国社会的底色。如果完全按照人口数量来选议员,那么很可能会出现议员集中于像纽约、洛杉矶这样的城市,而偏远的县份可能一名议员也没有的局面。那么他们的利益又由谁来代表呢?

  “无代表,不纳税”,议员因税而起,政府的实质在于分配税收的去向。这些红脖子虽然纳税总量不敌城市,可都是实实在在的纳税人。如果没有议员为其代言,更不像城市那样有媒体为他们呼吁,那么很可能缴纳了重税,而福利却向城市倾斜,显然是有失公平的。民主并非只是凭着人多势众即可成势,少数人的权利也不容忽视,也必须受到尊重。美国立国者所设计精巧的制度,恰恰就预防了这样的问题。

  多数人的暴政的危害程度,恐怕是烈于少数人的独断。这一点,当时争论的双方,包括厄尔•沃伦的最高法院,心里应该是清清楚楚的。这个问题当时针尖对麦芒,其背后更多的是政党之争而已。大城市中的工会及妇女组识等,正是民主党的基本力量;而共和党则守着中西部的广大乡村。这一点,至今未变。

  史密斯在尾声中提到,耶鲁大学法学教授亚历山大·比克尔认为最高法院的那组判决“根本不重要,好似大山临盆,生下一个耗子”。从现实来看,确实也如此。厄尔·沃伦等所看到的人口向大城市聚集,其实在六十年代已近尾声;倒是大都市人口日益郊区化,当时正是方兴正艾。这是民主党与共和党双方均始料未及的。

  直到如今,城市的自由主义观念与乡村的传统价值观,仍是决定着美国政治的最大两股势力。城乡民主攻防战,还在打得如火如荼。谁进步谁保守,就与要平等还是要发展,要高福利还是要低税收一样,恐怕并非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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