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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手》读后感1000字

  《先手》是一本由(美)杰夫里·迪弗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49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先手》读后感(一):弱弱地说一下译者的错译

  《先手》这个书名翻译以及整体阅读的流畅性,都可以看出了译者周先生女士的实力,但还是出现了一个错译。P408 页 关于格洛克手枪的产地,应为奥地利(Austria),但却译成澳大利亚(Australia)。本人不是鸡蛋挑骨头,是作为一个军事爱好者,看到这有点疙瘩,望各位理解。

  《先手》读后感(二):为什么道别离

  前一阵最热的新闻莫过于李世石与AlphaGo的人机大战,结局其实一如二十年前卡斯帕罗夫负于IBM的超级电脑“深蓝”一样,早能预料。让人感到微寒的只是原本以为电子蠢物终究解不尽围棋这种人类游戏变化无穷的风情,没想到只需要多接几台服务器就令人类所谓的优越感土崩瓦解。

  于是早已被科幻小说抛弃的机器统治论再次抬头,没有人在乎这不过是场游戏,无论是高阶的职业棋手还是先进的拟人软件都是玩家。双方能力的失衡首先带来的其实是游戏性的丧失,这离世界毁灭还差着好几步。

  人机大战

  《先手》读后感(三):抢占先机

  抢占先机,这是整本书中最关键的内容,主角在其中反复强调先手的重要性。所谓先手,就是能在早时间内抓住对方的弱点,并一举击溃。

  这书我是等淘宝上价格稳定之后,才买的,花了21(包邮)。故事讲的是,主角是一名官方证人保镖,他的工作就是保护好证人们的安全,以免在他们上法庭之前,就被杀手灭口。而本书的反派,则是一位看似在七年前已经身亡的顶级杀手。而这位杀手也因为杀了主角的导师,而与主角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主角这一次收到命令,去保护一家证人,以免被杀手杀害,而杀手步步紧逼,为了保护证人,打败杀手,主角和杀手展开了一场场精彩的斗智较量。

  说实话,我看到这两个人斗智得时候,,猛地想起了我心目中的斗智类动漫第一神作《死亡笔记》,书中的保镖和杀手简直太像是夜神月和L了!!两个人都是如此兴趣爱好相似,性格相投,彼此都能猜到对方的想法,如果当朋友的话一定是亲密无间,可是命运注定他们只能相杀。而且,他们身上还有一种深深的宿敌意味,这一点在林肯系列上是看不到的。

  本书的斗智诡计都是局中局、计中计、阵中阵!主角综合素质很强,无论是格斗、斗智、推理、调查、协调人际关系、掌控人心都是一流的水平,但是私以为,杀手拉文的实力更强,要不是因为,拉文的工作,主角早就领便当了。这一次双方的幕后实力都很强,一方有政府撑腰,还有政府的官方职业杀手帮忙,另一派也有强悍的人力财力,还有直升机助阵,这就不像林肯系列中侦探杀手资源严重不对等了。

  本书的主使者我早就就踩到了,看多了迪弗就行了。只是动机难猜,线索很隐蔽。

  结局一次剧情逆转,一次人物关系逆转,双重逆转,还说得过去。

  只是,我感觉迪弗有些宝刀迟钝了,这一次迪弗擅长的人物塑造没有展现出来,弄得人物形象一点也不上林肯系列生动,杀手的性格除了冷酷完美,也没有什么别的东西了。对了,杀手死得时候,我还觉得挺可惜呢,一种惋惜感油然而生,这么一个天才就这么挂了!感觉L死的时候也很可惜。还有,我很讨厌里面那个继母,实在是太虚伪了!!

  评分:89(准神作)

  《先手》读后感(四):不一样的迪弗,一样的精彩

  不一样的迪弗,一样的精彩

  文/芭蕉人上

  杰夫里•迪弗凭借《人骨拼图》原作者的身份在中国一炮打响之后,他的作品源源不断地被译介进来。《先手》相对于我们耳熟能详的《棺材舞者》《野兽花园》等作,创作时间更晚,呈现出很多与之前作品不一样的特质。

  首先,最明显的是写作模式发生了根本改变。不同于之前的绝大多数作品都是以抓住杀手(有时还有雇主)为主线,在这本小说中,牧羊人科特的首要任务是保护科思勒一家,防止被拉文劫走。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迪弗之前的作品展现的是两个绝顶高手之间的紫禁城决战;而现在他却要说的是如何能让平头百姓在大魔头的攻击下毫发无伤。高手之间过招不能失之毫厘,这时候普通人的一举一动极有可能就成为左右局势最重要的因素了。所以,在很多时候,科特不但考虑自己,更要防止这些普通人关键时刻掉链子。所以,其实这本书中不仅仅是两方,而是科特/拉文/被保护者三方共同推动故事前进的。由于第三方很多不可预见性的突发状况,使得原本就紧张迭起的故事变得更加峰回路转。

  其次,《先手》采用牧羊人科特的视角,并且一镜到底;与之前在侦探/凶手双视角的做法完全不同。之前的做法在某些重要节点的时候,作者可以更方便地在正反两方之间进行自由地切换,来展现出步步紧逼的危机感。说起来有点像是电影中的“平行蒙太奇”。而在这里,由于没有反派的视角,使得反派的行动变成了黑箱的物体。作者可以选择最合适的时机才揭示出来,使得情节非常有爆发力,使读者看到这里的时候顿时目瞪口呆。而在之前,反派就像是静静潜在水中的鳄鱼,你心中一直知道它的存在,却迟迟不见身影。这一种吊着胃口的感觉使得情节变得更扑朔迷离。

  最后,熟悉迪弗作品的人都会知道,他的某部作品中常常会集中展现某一类专业知识,比如,林肯系列中化学仪器分析、非系列作《蓝色骇客》中社交工程学。而在这部作品中,你可以领略到各领域的风采,能看到高科技装备,也能学到数学博弈论知识……他已经走出了“刻意”,而是到达了“化用”的地步,只要是为了使情节更精彩的就用,不再拘泥于某些条条框框,非要把知识限制在自己设定的范围之中。

  近来,有些人渐渐对迪弗“习惯性逆转”表示已经有点审美疲劳了。但是随着这篇《先手》的问世,他又把写作生涯的“先手”抓在自己手上。其他的推理作家,你们准备好接招了吗?

  (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先手》读后感(五):棋逢对手

  这是一个关于顶级保镖和顶级杀手过招的故事,只不过这次他们PK的重点不是装备和武器,而是头脑和智力。与此同时,读者和作者也在PK:是作者成功把读者诱入圈套,还是读者识破计谋早一步找出幕后主使人。

  私人安保小组的核心角色“牧羊人”科特与黑手拉文颇有些私人恩怨,熟知对方套路手法的两人冤家路窄又要一较高下了,这是一场舍命之旅。本书颇为厚重,但前后时间跨度只有四天,四天里的每个时刻都是箭在弦上分外紧急;短短四天,地域空间不断转换,读者的思路要比科特的车轮更快,方能跟上这紧凑的节奏。此外,还要注意每个细节,跟科特一起找出主使人。

  科特热衷游戏研究和收藏,游戏心理学和游戏博弈论等研究很适合作为本书这样对抗性题材的象征物,诸如此类的作品有许多,印象最深的有日漫中的万年大坑《全职猎人》。无论是游戏中的对弈双方还是现实中的敌我对峙,运气从来都不是决胜的关键,反应速度和智谋策略才是。

  作者显然在写作过程中使用了同样的博弈策略和心理战术,他同时埋伏了N条线,引诱读者误以为自己发现了线索。广撒网的方式确实奏效了,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当我第三次读到乔对钱包的重视时,当科特的调查终于转向乔时,我颇有些沾沾自喜,然后就被作者狠狠的打脸了。事实上,所有的线索都是假相,就像拉文和科特那样,碟中谍、计中计,看谁技高一筹、笑到最后。而真正的线索又藏在这假相中,抽丝剥茧的沉闷过程被激烈的角逐和复杂的推算打破,节奏之快让人心甘情愿放弃智商跟随作者的指引一步步揭开真相。

  与以往的惊悚推理作品相比,本书其实称不上惊悚,既没有残忍的手段和血腥的场面,也没有灵异怪谈类非科学现象。全书的重点着眼于人的社会性,确切点说是人的七寸。拉文能够在黑手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就在于他的无底线,他的主要手段就是抢占先手,所谓先手就是:亲人、朋友……一切你在乎的人,细想之下,这种恶意让人不寒而栗。

  应该说,在对抗性争斗中,以亲人来要挟当事人是几乎所有人都能想到的最简单粗暴有效的手段,但是当作者把这个点单独拎出来加以强调,就很容易让读者从旁观者的角度转移到当事人的角度,恐吓的效果就成倍递增。

  写这些的时候,我已经意识到自己作为读者的立场不够客观了,因为生命中有了比自己更为重要的人,所以着实被先手这一概念戳到了痛处。作者在最后硬性反转给科特组装了一个美满家庭,情节上虽是为了回应乔和玛瑞,效果上却也满足了像我这样的读者的心理需求。

  与日系推理日益倾向于深挖人性相比,欧美推理在知识面的广度和逻辑严密方面总是更让我佩服。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不论是英文原名“edge”还是中文译名“先手”,在本书中都有一语双关甚至多关的妙处,中译“先手”更是紧扣棋牌游戏对弈主题,为作品增色不少。

  《先手》读后感(六):《先手》:我被杰夫里•迪弗抓到了先手

  作为一位合格的推理悬疑小说作家,一定身怀一种技能,即在最短的时间内吸引读者的被动“焦点关注”。当然,我们翻开一本书,是主动“焦点关注”的行为,但能否在书中被动地体验到推理的愉悦快感,则完全取决于作者为我们量身定做的阅读大餐的良莠。我想,在这一点上,杰夫里•迪弗是成功的。

  虽说在当代推理小说界迪弗的名字如雷贯耳,迄今创作了二十几部小说,屡屡获奖,但这却是我第一次翻开他的书——《先手》(2010),非系列作品。英文书名“Edge”,意为悬崖、峭壁的边缘;优势;锋利等等,本身就有多重含义,被翻译成“先手”真是再适合不过了,整个故事犹如一局带血的棋盘游戏。全书的情节发生在四天内,这就预示着多达480页的内容必须是紧凑、快节奏的。

  简单说来,这是一个破案并复仇的故事。作为“牧羊人”的科特,在一次保卫任务中遇到了六年前折磨并杀害了自己导师艾倍•法罗的“黑手”——亨利•拉文,因此做了超出任务范围的主动出击。迪弗将棋牌游戏的理论引入到这个传统的猫鼠游戏中,因为主人公科特“生活的一大部分,是和亨利•拉文这样的人摆生死棋局。”棋牌游戏强调技艺的运用而非运气的降临,书中出现的囚徒困境、颤抖手均衡理论、第二快人理论、残局现象等等,很好的诠释了此种技巧,正是对各种蛛丝马迹智力分析的结论指导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区别于游戏的是,追踪猎物的过程中,用来博弈的棋子是血淋淋的——拉文和其背后的主使人选择的先手是人。

  故事始于一起刻不容缓的保卫任务。紧张的气氛具有很强的带入感,令读者迅速进入焦点关注的状态。迪弗擅长在故事中描摹侦探的心理,仿佛读者被邀请去和科特一起办案,从而被他告知下一步的应对策略以及为什么要这样行动,步步为营、环环相扣。当然,也有不少的笔墨渲染受害人乔安妮、玛瑞对已知或未知危险的恐惧心理,让读者一同感受她们诚惶诚恐的状态,对危险的恐惧比危险本身更可怕。当看到科特被拉文用砂纸磨脚趾洒酒精的时候,我全身的肌肉都缩紧了,似乎疼痛感已经遍布了全身,这种体验真是绝妙的。无法给阅读者造成意外的不安,一定不是好看的悬疑小说。

  迪弗说过,他写作时把自己关在寂静黑暗的地方,想像出要描绘的场景,然后闭着眼睛去打字。所以,读他的作品会有极强的画面感,完全不需要思维转化,就像在看一部非常完整、刺激的侦探电影,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多部小说被电影公司翻拍成电影的原因吧。

  我们往往都是带着很高的期待值去翻开一本推理小说,例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我会期待看到她在推理的背后对人性的细致探寻;而在迪弗这里,我会期待看到惊险刺激的较量、严密的逻辑推理以及不断反转的情节。读到某个地方,你会突然非常得意地以为“一定是这样的”,可是这个结论在后面一次又一次被推翻重构,这就是迪弗为读者设置的阅读陷阱。推理作家的工作正如“牧羊人”针对“黑手”,要不停揣摩读者的思维,捕捉他们阅读模式的先手,方能设置好情节铺垫甚至陷阱,占得先机,引人入胜。作者的诡计是不可或缺的,拨开迷雾的过程是最迷人的。是的,我被杰夫里•迪弗抓到了先手。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拉文的死有些仓促草率了,结尾似乎薄弱了一些,难道是因为我看到最后仍然意犹未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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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手》读后感(七):《先手》:“牧羊犬”的正义

  在当今悬疑小说的世界里,杰弗里•迪弗是个顶级的,同时也十分另类的存在。他有能力写出引人入胜的作品,但他的每一本书都像砖头一样厚,这很容易让今天读一条两千字的微信文章都会凭空生出成就感的人们望而生畏。不过别担心,他的每个“大部头冒险故事”,其实都足够有趣。

  除了厚,迪弗的小说另一个特点就是题材上的新鲜感。从最早使他成名的《人骨拼图》,将当时人们还并不熟悉的高科技刑侦技术与颇具古典推理风格的演绎推理融合得几近完美,到后来写偷渡客群体的《石猴子》、写高能电脑技术的《蓝色虚拟空间》、写如梦如幻魔术世界的《消失的人》,再到这本《先手》——迪弗又将“触角”伸向了一个更加神秘的领域:“私人安保小组”。更确切地说,是“牧羊人”。

  所谓“牧羊人”,顾名思义,指的是负责保护委托人安全的角色。他们有别于外交安全局、特勤局和保护证人组,直接受雇于联邦政府,是最高级别的安全专家,因而又被称为“最后的保镖”。而他们的对立面,则是苦心孤诣想要伤害或是除掉“事主”的顶尖杀手——这样的设定本身就让人热血沸腾。

  那么书名“先手”又指的是什么呢?倘若把这样一场博弈比作是一局棋,那么“先手必胜”的定律也同样适用。谁抢占“先手”就意味着占据了主导,而这里的“先手”,指的则是双方各自的软肋。对于“牧羊人”而言,他们面对的局面要更加严峻。就好像是真正的牧羊犬,他们的软肋明摆着就是身后的一群要保护的“羊”。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他们显然没有退路。

  《先手》讲述的,正是这样一盘引人入胜的“棋局”。全书的时间跨度只有四天,因而情节十分流畅紧凑。与此同时,迪弗也制造了尽可能多的矛盾——“牧羊人”与杀手之间的宿怨、事主家庭中丈夫的愠怒和妻子的隐藏身份、甚至包括他们的小女儿身上,似乎也隐藏着惊天秘密……不断的峰回路转依旧是迪弗的招牌,读者在大多数时候只能目不转睛,“被牵着鼻子走”。

  然而如果只凭着这样的“小聪明”迪弗的作品恐怕很难如此深入人心。事实上,迪弗最大的贡献,在于弥合了悬疑——推理小说从古典到现代的主题,而他所把握的关键,则是已然沦为老生常谈的“正义”。要知道,推理小说最初的创造和风靡,正是基于人们对正义缺失的痛心和渴望。但由于讨论得太多,这一类型问题中的“正义”,其信念本身变得越发模糊,使得文体也由此进入了一种误区,即“去正义化”的倾向越发明显。真相被掩藏,甚至是被篡改。作家们从忙着写大英雄,改去描绘“恶有多恶”。这或许会带来另类的震撼,可对于人心,又是在太过残忍,以至于令人疲惫不已了。

  但在迪弗的作品里,我们是可以看到这种自福尔摩斯以来便让人心驰神往的“正义”的回归的。而这种回归也绝非是机械的复刻。仅仅以《先手》为例,作为“牧羊人”的“我”,秉持的正义很简单,就是要带领受到威胁手足无措的“事主”走向困境。可是另一方面,他们自身也有被“抢占先手”的可能,他们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软肋”。而为了工作,他们只得尽可能把真实生活掩藏起来,甚至过着“双重生活”——当一份“工作”的代价如此巨大,恐怕它就不再仅仅是一份工作,而可能是一件与“信仰”有关的东西。而助人走出迷途的牧羊人,这一意象本身,便已经具有某种宗教意味。信仰不求回报,因为信仰本身便是得救——《先手》的结局,恐怕也可以印证这一点。

  作为一本出色的悬疑小说,迪弗用一件足够精彩的“情节外衣”,讲述了一个包含了诸多冲突与和解的故事。尽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结论早已人所共知,但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或许《先手》,可以提供一个不错的解释。勇气和爱,终究是所有好故事共同的母题。

  《先手》读后感(八):《先手》:“反恐疑云”下的个人宿怨对决

  《先手》:“反恐疑云”下的个人宿怨对决

  美国推理小说家杰夫里•迪弗所著的《先手》出版于2011年。它的前台故事,是一起与一个害死自己师傅的老对手的斗智斗勇,但如果这样写来的话,至多属于一部纯粹罪案的小说,实际上,我们从小说里感受到的或者说是作者有意扫描过的恰恰是美国当下最敏锐地感受到的“反恐疑云”。虽然小说最终提供给我们的结局,不过是一场纯粹是道德范畴里的凶残施暴,但小说围绕这个结局,扫描过的疑云,却无一不是事关着美国面临的恐怖热点区域。可以看出,作者有着与美国国家命运同呼吸共命运的强烈的内在动机,或者说,作者觉得创作一部小说,必须贴紧美国民众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所以,他把他的一个事关个人恩怨的探案小说放置到庞大的国家战略或者全球纷争的大框架下予以展现,而这样的策略,正是美国好莱坞电影最司空见惯的构思套路,像一部早期纯粹是表现罪犯题材的系列电影《速度与激情》发展到后来,已经成了一部007样式的国际间谍团队电影。

  小说里的“先手”,是指绑匪先下手为强,劫持人质,从人质嘴里套出所需要的信息。这样,谁掌握了先手,谁就取得了先机。在小说里的设定中,只要获得了“活人”,就没有不开口的可能,而这种开口的原因,就是小说里最简单的用“砂纸”打磨肉体再配以“酒精”强烈刺激产生的激烈疼痛,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酷刑,就像“电锯杀人”一样,却很可效。在作者笔下,是没有钢铁一样的坚强分子的,在酷刑面前,“变节”与“交待”是唯一的选择。这样保护人质的力量,便完全寄予外来的势力,而不能寄希望于人质自己。这是作者的公理设定,是故事得以成立的基本的人性弱点。那么,我方保护的人质隐藏着什么样的绑匪需要的秘密,便成了小说里的推理分析的一个重点,由此,作者展开了广阔的围绕反恐而生成的社会探访,也由此揭开了每一个涉及人员的幕后秘密,于是小说里的普通警察科思勒一家就成了保护人质小组挖地三尺的研究对象。警探科思勒涉及的两个案子,一个事关国防部雇员支票失窃案,他 “以制造武器为生”,牵连到美国武器秘密,而在追查过程中,发现涉及人员是这名雇员的儿子,他与一名韩国同性恋者是朋友关系,于是可以联想到“朝鲜政府胁迫受害人计划”(意指朝鲜政府是幕后策划,P252),另一个当事人真实身份是土耳其人,身份涉及穆斯林,他将钱转到沙特,这是“大部分九一一劫机者的来源地(P200),其动机不言而喻。而科思勒的妻子,揭开的身份,是小说里峰回路转的一个惊爆点,她竟然是从事奉政府之命的暗杀小说成员,她最后的一个涉案人札盖威是车臣穆斯林,又牵扯上了一个世界热点区域;而她的妹妹玛瑞喜欢拍照,照片中偶然拍到了哥伦比亚外交官所在街景,这暗示着可能指向南美的一个恐怖分子热点区域。这里涉及的疑似幕后支使人,基本就是美国人所指认的恐怖主义的后台及相关“邪恶国家”。虽然小说虚晃一枪,在逐一煞有介事地指认了上述的疑似恐怖势力之后,最终对准了美国政府的参议员,再缩小范围,这个参议员的暴行动力,竟然是掩盖他的性丑闻。于是,小说的政治意图在全程浏览之后,晾到了一边,真正的答案完全事关一个政治人物的“下半身”,小说所采用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策略,正是美国好莱坞电影及相关文学作品所最乐意选择的模式,它的特点是:前台疑云大张旗鼓,气势汹汹,直指社会制度与国家政策,但最后,却归罪到狭小的个人道德范畴上,不伤国家大政的任何筋骨。《西点揭秘》、《国家公敌》乃至“超人”这种动漫电影,都无一逃脱掉这样的构思架构。

  而掀开上述疑似反恐背景的小说前台线索,则在隶属于政府部门的私人保卫小组与宿敌拉文之间展开。“诱饵”与“陷阱”,是两方势力的主要博弈方式,而互联网成了双方“利用”与“反利用”的主要战场。在互联网上发现信息,揭开了保护人质行动的序幕,而对手也通过互联网,发现着“我”方藏身之处,“我”也发布假记号,诱惑对方上钩。因此,小说里主要冲突,就是“我”方与反方“拉文”在互联网上设置棋局,诱使对方发现,然后在合适的地点,展开一张非虚拟的枪战,直到最后一战中,击毙拉文。这其中的逻辑推理,看起来环环相扣,但却不值得推敲,小说里反方力量“拉文”,可以说是有恃无恐,如入无人之境,肆无忌惮地出现在警方的火力之下。故事能够接续下去的重要动力,就是互联网上的信息,本身故事里发现“拉文”,就是电子邮箱里的一封邮件,之后,是“我方”发布自动讯息,引动拉文现身,产生交火;之后,科思勒女儿从藏身之处发出的博文,引发了第二次与拉文的近身冲突,此处拉文受伤,从治伤地点,找到拉文的下一步匿身之处,在其故乡展开第三场冲突,最后一场冲突,在拉文劫持了科思勒女儿的藏身建筑里击毙了凶手,这种斗智斗勇的冲突构成了小说里张弛有度、推理加动作的叙事节奏。这中间还穿插着拉文不断运用“胁迫方式”在我方制造内部奸细,并派入搭裆,加盟进“我方”保护队伍,令故事匪夷所思地硕大无朋。作者不断推出“逆转”的人物真相,令故事局部移步换影地制造出人意料的意外,但是最后却产生了“逆转“疲劳,不断地为“逆转”而“逆转”,导致小说中的恒定性风雨飘摇,局部的奇葩情节,却撑破了整体的叙事平衡,比如说科思勒的妻子曾经是暗杀小组的成员,也算是久经考验,面对一个杀手前来,一定会有相应的反应,但小说里她基本无所作为。拉文派来了一个杀手混入到我方队伍,其实目的是让此人交待出拉文的最后据点,延伸故事链条,是作者编织故事的网开一面需要,但我方如此疏缺,简直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我”与敌手的交锋,简直成了一场儿戏,过分繁复的设局,看似不断制造惊奇,但却是沉湎在花拳绣腿之中,并不具有实战性。所以小说故事给人一种过分巧合近乎“妖”之感。

  不过,小说最后一幕,设置诱饵,诱惑出真正的幕后支使人,却颇令人耳目一新。在我方散布出疑似支使人之后,真正的幕后支使人按理讲一定要栽赃这个假支使人,于是就出现了最后那一幕栽赃活剧,导致真正的幕后人赃俱获,只是栽赃的手段未免太粗糙了一些,怎么可能幕后支使人亲自出马,轻易地暴露自己呢?但故事需要一个简单的结尾,这种“引蛇出洞”的招数一般在推理小说里都很有效,而实际生活中,并不见得真正的凶手会自投罗网,把自己往陷阱里送,以成全故事的最终真相揭开。

  《先手》的叙事语言采用了第一人称,作者设定的语调里带着一种冷静与忧郁,不时闪回作者对妻子孩子的回忆,令人物有一个温暖的内心空间,而人物在推理与搏斗余暇,不断地对历史上南北战争时间这同一块地面上旧事的闪回,则让故事又添加了几分历史的深度与厚度,让现实状况下的刀光剑影能够映衬在历史旧痕的天幕中凸现几份宿命的冷峻感,所以整个小说读起来,有一种荡气回肠、深沉隽永的通透性,令小说弥漫着浓郁的艺术气质,显示出作者出色的艺术驾驭功力。也许这才是小说令人欲罢不能的真正原因。没有艺术支撑的推理小说是无法打动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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