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据了解,为了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现阶段我市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都是按国家和省的最低标准在执行。
在缴费比例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为8%;广东省要求各地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应在13%至15%之间,目前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3%,已经是按广东省要求的下限标准在执行。
失业保险
深圳市自2015年12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下调至1%,个人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
此外,我市失业保险以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而国家和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以职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我市失业保险的实际减负力度比国家和广东省更大。
工伤保险
工伤风险类别细化,由3类改为8类。2016年7月起,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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