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最美的不是如愿以偿,而是兜兜转转再遇见

  

  我期待着再见到他,这个我连姓名都不知道的男子。而我却是那么的羞涩,羞涩到都不敢抬起头用力的看他。这个男人让我一见倾心,深深的印入脑海,怎么也拔不出,抹不去。这个男人我一共见过三次,是我刻意而为之也罢,是上天安排的注定也好,总之我和他在一班公交车上相遇三回,从第一眼就深深的被吸引,刻在心里,放在眼底。

  这个男人长的是我喜欢的那种清秀,眉目之间略有一丝别人很难察觉的忧郁,身材刚刚好,不肥不瘦,不高不矮,把淡蓝色的衬衫支撑的恰到好处。我喜欢他的穿着,不刻板,不张扬,干净利索又不失格调。我甚至注意到他的皮鞋,他的皮带,真的都是那么的合适,那么的搭,他一定是个考究的男子。但是,这样的男人怎么也会坐公交车呢,光是看他拿的那个包,我就觉得一定价值不菲,至少得用千来计算,而绝非像我这般只是随身斜挎的几十元布包。有一次他就在我身边,我故意用余光多看了几眼跟我靠的很近的他的手提包,因为都是站着,我可以假装很不经意的打量。那个包的品牌我一定是不认识的,但皮的表面光泽度却非常的柔软,也许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把光泽度形容成柔软也许太过牵强,但当时第一个感觉的确就那样。

  我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他这样的男子,真的不是造作,也不是刻意,偏偏我就一下子喜欢上了。他的眼睛不大,甚至有一点点的小,但又有一点点的长,鼻梁不是很挺拔却刚刚好,嘴唇不厚却也不是很薄,好吧,我承认我偷偷的又偷偷的趁他注视玻璃窗外的时候仔细打量过他,还有他的脸,真的多一两肉嫌肥少一两肉嫌瘦,没有颧骨,没有皱纹,甚至没有毛孔粗大的现象,皮肤是那种略白的,但有几颗不经意很难发觉的小颗的痣。他的发量很多,但不粗硬,甚至比较柔软,手抚摸上去,一定感觉很好,我在心底惬意的想。

  这个男人顶多有三十二三岁,是否单身,我无从想象,也许早已做了别人的父亲,还有着一个美丽娴淑的妻子。一共看到过三次的他,每次的衣着都是那么的得体而不重复,这足以说明他有个贤惠而懂得打扮自己男人的妻子,也或者他本身就是个很考究的男子。而我这样一个大龄未婚女青年,也只能色胆包天的胡乱猜想着。其实我的色只在眼里,要真让我对他怎么样,那万万是做不出来的。

  二十九岁,这是个尴尬的年纪,同龄的女友不是做了别人的新娘,就是做了别人的母亲,唯独我这样一个还算独立还算坚强甚至还算漂亮的女人,至今还孤零零的单着。是谁逼的我看到帅哥就会多看两眼,三眼,甚至不可自拔,我想一定是因为没有人紧张我,没有人疼爱我,没有人霸道的圈住我。

  今天是周末,我本不用早早的起来去挤公交,但昨夜的梦里全部是那个干净的男子,临醒的时候,我甚至很强烈的感觉到他尽早一定会去坐公交车。因为在这之前我至少有一周的时间没有再看到过他。其实周末对于我来说,也就是窝在家里看看电影,做几个下酒的小菜,叫上三两个猪朋狗友,一起愤青这社会的各种不公,凭什么一样的文凭收入却天壤之别,凭什么那个相貌还不如自己的女人最后却嫁个顶顶好的男人,凭什么我每天起早贪黑的工作一个月下来才拿到那么一点可怜的薪水,连瓶好的香水都舍不得买。

  周末的站台比起往日那是冷清了不少,绝对不用站着等车,可以悠哉的坐在那里装出很优雅的样子,一边看书一边等车。我抱着一本厚厚的书,鬼知道我看的是什么,映入眼帘的根本不是汉字,是满满的期待和不安。车子还没来,老远望去连个影都没有,其实我望车的同时也想看看会不会能看到那个我魂牵梦萦的身影,可惜是真的没有。我有些烦躁的翻着书本,竟没想到从书的扉页里掉出一张纸条,具体上面写着什么,还没来得急看,就已经被夏日难得的风吹飘了很远,我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起身去捡,可能是没有吃早饭的缘故,我竟然有些头晕,眼前还有些发黑,但绝不至于会栽倒,因为我不属于弱不禁风的那种,也可能是宿醉的原因,或者是昨晚跟几个女人疯到很晚的缘故。总之我稍有些踉跄,却被结实的扶住,那是一双有力的手。我正想抬起头虔诚的道谢时,才发现扶我的人竟是我刚才一直在想念的他,我突然语塞,只好尴尬的笑笑。

  “你没事吧,刚才看你有些站不稳了,才连忙过来扶了你一下,”第一次听他说话,我再次想晕,真的很好听的声音,我说不上来的感觉,只想双手合十感谢老天的撮合我们相遇,至少又给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机会,因为他先开口跟我说了话,我又怎能失去这样比去世界五百强的大公司上班都可贵的机会啊。我连忙道谢,假装柔弱的样子,这时他已经把我刚刚从书里飘出去的纸片帮我捡了回来。

  “这是你刚才掉的纸片,我不小心看到了上面的字,你不会介意吧,”他竟然是微笑的对着我说的。说实话,这本书只是我的一个道具,我根本无心看它,只是想装优雅才拿的道具,谁还曾料想里面还有一张神马纸片啊,这书至少我买了有几个年头了,只看了一点点便安静的躺在我的书橱中了。我接过纸片,昏迷,这竟然是我很久以前写的一段话,字迹潦草但绝对清晰如昨,上面赫然写着,“谢谢你陪我走的每一条街,你走,我不怪你,亦不会挽留你,再见,再会无期。”天哪,多矫情的文字啊,竟然他都看到了。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但这时只有一辆公交车不紧不慢的驶了过来,我看都没看是几路,直接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了上去,原本还在嘴边的谢谢也忘记了说出来。

  “你好像有些低血糖,应该慢点的,不适宜这样跑的,”我刚找到座位,他也来到了我身边,我下意识的往里面的座位挪了下,他刚好就坐在我身旁。这是第一次我们坐在了一起,却又是在那么尴尬的前提下。我尽可能平静的吐出了几个字,“刚才谢谢你啊。”我完全一副淑女的模样,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用长发遮住了靠近他的半边脸,假装没有表情,其实心里早已浮想联翩,脸上一定也荡漾着得手后的窃喜。

  “咳咳,我其实想问你的是,你今天改变了路线?还是?”我耳边又响起那个让我情不自禁的声音,但内容确实让我有些意外。

  “怎么了,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我继续假装着我的淑女,轻声的问。

  “今天是周末,你也加班的吗,可是这不是18路,是26路线。”

  “啊?不是吧。”我竟然蹭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完全没有了刚才一丝的淑女形象。看着他微笑的脸我的脸竟然有泛热的表现。

  “我很确定的告诉你,这是26路。”他依然微笑着说,但我分明看到笑容里一丝温暖。

  “这不是我要坐的路线,对了,你怎么今天也坐了这路线啊?”我有些糊涂的看着他。

  “呵呵,之前跟你同坐过一班车三次,刚看你匆匆上了这辆车,我就是想上来提醒你的。”我再次昏迷,不是吧,他竟然记得我,还记得那么清楚,三次哎,可是,我今天竟然看也不看就上了车,这么糗的事情怎么老发生在我身上啊,我此时的表情一定可以用那个囧字来形容。

  “那,那现在怎么办啊,还害得你跟我一起错。”

  “没关系的,反正今天只是加班而已,时间我可以自己控制并操纵的。倒是你,今天也准备去加班,还是?”

  我被他的话问的一愣一愣的,本来就是因为晨醒的时候大脑的第一反应就是想来碰碰邂逅他的运气,就这样不假思索的来到了站台,还拿了一本该死的书,根本没有想过终点是哪里,或者是去做什么,我这样的小职员加班都轮不上我。

  “咳咳,我就是出来瞎逛逛的,一个人呆在家里也无聊,不是加班的。”我干咳了两声,不准备说谎,甚至期待他陪我多坐一会,最好是留个电话什么的。

  “哦,这样啊,那不如中午一起午饭,反正都坐上了同一辆错位的车,不如将错就错,我知道下一站有个餐厅味道不错,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现在正式邀请你,算是我们公交站台的缘分。”这个家伙还挺能说的啊,不过,正合我意,难道他会读心术?知道我想什么。

  “好啊,反正一个人逛也无聊,那会不会耽误你工作的时间呢,”刚说出这句话我就想抽我自己的耳光,都是他自己说了要一起吃饭,我还替人家操什么心,万一他突然想到中午还有什么工作要做怎么办,我生怕他收回了刚才的邀请,便又加了一句,“中午我请你,谢谢你刚才在站台帮我,又害的你也坐了错位的车,不许你说不行,如果实在过意不去,那就下次你再请我好了。”我一语双关的说着,这样多好,我请他一次,就会有了下次他请我的机会。

  这家餐厅我第一次来,装修的不是很华丽,但却很舒服,特别在这个燥热的夏季,给人以清爽的感觉,我随着他进入了一个卡座,那种木质的卡座,白色的真皮沙发,桌子上还有一个简单透明的玻璃瓶,里面还插放了两支我并不熟悉的真花,淡淡的香气让人顿感美好。也许是心情大好,总之,看这里的每一处都觉得恰到好处。他叫来了服务员拿来了菜单,很熟稔的样子,大概是经常来这里,对服务员的语气都是轻声亲切的。他指着几道菜向我推荐,说是这里的招牌,我无意眼前的菜单,满心的欢喜只因对面的这个人,我钟意这里的环境,也欣然接受他的建议。

  “对了,自我介绍下,我叫梁思宇,今年三十二岁,在一家公司做管理工作。很高兴认识你。”他很正式的样子介绍了自己,我看着有些好笑,果真是我猜的那样,三十二三岁啊,嘿嘿。我偷笑。但是,他怎么不说自己是已婚还是未婚啊,真是狡猾的狐狸。

  “真巧,我姓蓝,第一个字母都是L,蓝芷蔷我叫,这个名字不怎么好叫,刚认识我的人都这么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三个字其实是有特点的,因为都是草字头,另外呢,我今年二十九岁,一直单身从未改变过。”原本我不想说单身与否的,但还是没忍住。

  “其实咱俩也有共同点,你猜是什么?“那个叫梁思宇的男人突然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不会是性别吧,我真没看出来哎。“我故意逗他。

  “没想到你还很幽默的,哈哈。我说的是我们都是单身这是共同点。”梁思宇竟然大笑了两声,一点都不收敛的笑,我依然很喜欢。

  一顿饭吃的相当愉快,我绞尽脑汁尽量不让我的愚蠢和粗犷表现出来,我不能让他第一次见面就把我定义为胸大无脑的女人,德才并肩是我的理性,我愿意为他而努力。越是和他交谈越发现他的底蕴和内涵,这会是老天眷顾我赐给我的如意郎君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一次次的安排我们相遇,又有了今天的一切,我天真的在脑海里幸福的构想着。

  临别的时候,他要了我的联系方式,我只给了他我的QQ,他却非要把电话号码留给我,我说我不喜欢打电话,他说不打紧,他会给我打的,然后就拿了我的手机按下了自己的号码,然后拨出,他的手机便响起,一切都一气呵成,没有一丝犹豫和不自然,仿佛我们都早已熟识了对方。

  回到家,打开QQ,便有一条短消息发了过来,原来是验证信息,我狂喜,果然是他,他的打招呼很特别,叫我三草同学。通过验证他的头像便闪了起来。点开一看,我幸福的有些不真实,“其实从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想认识你了。也是因为遇到了你,我才开始喜欢每天坐公交车,因为想再次遇到你,我都不再开车子,只为能再邂逅你。”

  随着聊天的深入,我才知道原来第一次看到他,是因为他的车子出现了故障进了修理厂,因为等的士等不到,就上了刚刚经过站台的公交车,然后又一转身看到了人群中的我,按他的话来说,那是惊鸿一瞥,虽然我觉得这也太夸张了,但我还是喜欢他这样说,大凡女人都有这样那样的虚荣心吧,我想。

  再后来他又刻意的在那个时间点坐上了那班车,才知道我在他的下一个站台上的车,之前的一周没有见到他,那是因为他去外地有个很重要的会议,昨晚刚回来,今天一早专程走了一站的路程来到了我每天上班的站台,没想到真的看到了我。他说我低头看书的样子和在公交车上是完全不同的,优雅迷人,让人不忍去打扰。他说他得感谢那张纸片的飞出去,才有机会跟我靠近。

  梁思宇真的是我喜欢的类型,他集温文尔雅,果断,冷静,幽默,才华,与一身,这只是他的一小部分,还有更多的优点在等着我去发掘,他真的很忙,我真的很闲,他忙的时候,我就会自言自语的给他留言,待他看到后,就会给我打一个温热的电话,会回一段柔绵的情话。再后来,他会挤出时间来送我去上下班,说不想我来回挤公交。思宇常常加班到很晚,晚到我不忍心让他陪我一起晚饭,他说他一直都这么忙,所以才没有属于自己的家庭,他说他希望我理解并等他,等他忙完这一阵子会给我一个惊喜。

  我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单身公寓,这是我父母给我的陪嫁,没想到房子到是买了不少年,却一直没把自己嫁出去。看来嫁人无关嫁礼的丰厚与否啊,还得看缘分。当然,若不是之前被一个混蛋耽误了我的大好青春年华,我根本不至于到现在愁嫁的地步。那个混蛋是我的大学同学,一起毕业,一起工作,为了他我放弃了原本家里给安排好的锦绣前程,甘心跟着他去一个小城发展。后来他混的越来越风生水起,而我却上着一份清闲的工作,只为了打理他的生活起居,让他有更多的能力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然,他却在事业的逐步上升期爱上了老总的女儿,说是相逢恨晚,说是年轻时不懂爱情,其实都是胡扯,他看上的是人家老爸的能力,他看上的是对方能给自己带来的闪闪发光的未来。我看着他放在我眼前的回程车票,我竟然没有哭出声来,任由眼泪一颗颗滴湿那张送我回家的车票。原本我以为我会像个泼妇般的去撕咬他,咒骂他,但我始终没有做出这些,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我爱了那么久,怎能瞬间把他当成是敌人。他结婚的时候我收到了请柬,我颤抖的拨通了他的电话,最后一次跟他说话,我告诉他,这次我就不去了,等下次吧。我能感受到电话那头他悲愤的情绪,但是此刻我却完完全全的放下了,那天我写下了这张纸条,随手夹进了一本书里,记不清当时这张纸条想祭奠什么样的心情

  梁思宇来过我的公寓几次,但都是文质彬彬,即便是喝了两杯红酒,也只是浅尝而止的拥抱,连吻都是那么的生疏和浅薄。我其实是期待的,但我必须要矜持,哪怕是假装,因为我不想再做一场秀抑或是逢场的戏,我想做这个男人到达终点站的女人。所以哪怕我那么的想要他,我都克制着自己,甚至还在心里开心的表扬他的笨拙他的生疏,这是别人没有的可爱,这是他对我的尊重和爱。

  我也想过去他的公寓看一看,想知道他生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可是他没提,我也不好问。随着时间一点点的蔓延,我越发的觉得我与他之间并不像恋人,也不像朋友,比恋人总是少那么一点,比朋友又总是多那么许多。浮生若梦,这个很文艺的词不止一遍出现在我的脑海,那么美却又那么不真实,我想抓却怎么也抓不住。

  我生日那天,我精心布置了一番,还买了我生平最贵的香水,只为能有一个醉生梦死的夜晚。其实我是涩女郎不是色女郎,但是我必须要拿下这个我生命中的男人。趁着酒劲,我坐上了他的腿,双手攀着他,就这么赤裸裸的看着他,我问他我美吗,他意乱情迷的样子更让我欲罢不能。我让他闻我耳后的香水味,他一改往日的温文尔雅,一下子便吻上了我的唇,我的耳垂。我能感觉到他呼吸的局促,我能感觉到他体内高涨的沸腾。我带着他走入了我的房间,床上是我铺满的花瓣,鲜艳的惹人欲火更升。梁思宇跟着我的步伐,紧紧的逼的我无路可退,我躺上了花瓣的瞬间,他伏在了我的身上。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梁思宇渴望的吸允着我身体的每一个地方像个贪吃的孩子,恨不得把我完全的吞下。

  梁思宇从不在我这里过夜,他说他还和父母住在一起,他们家是不允许夜不归宿的,所以哪怕再晚,他都要回去。虽然我习惯了一个人睡,但那是因为之前没有温暖,假如有一个人那么紧紧的拥吻着你,如痴如醉般的缠绵过后再骤然离开,那一定是无比失落和难受的。我不是一个习惯挽留的人,只能压抑着自己,我不想因为我的霸道让他觉的我很讨厌。就像我之所以不喜欢打电话,那其实是害怕被认为是太粘人,我宁可给在十分想念的时候留上几句话,也不愿意他因为忙碌而不接我的电话。

  我一直期待着他给我的惊喜,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场梦魇。那天下班以后,他给我打电话说今晚要陪客户吃饭,没有时间陪我,让我自己吃饭。闲来无事,我便想着去超市采购一番,也刚好打发我思念的时光。超市里人熙熙攘攘,但我还是一眼就看到了梁思宇,是的,那绝对是他,他穿着我给他买的衣服,裤子,还有鞋子,我怎能不认识,就算没有这些,我还是能一眼认出他,因为他身上有我的思念,我身上有他的味道。可是我又偏偏不敢承认,因为,因为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从背影看上去都很美的女子,我特别想走到他的面前问问清楚她是谁,但是我真的没有勇气,我怕我的唐突只会让人看笑话,只会让他逃离。我选择远远的望去,终于,他们转过了身,他没有看到我,而我却死死的盯着他身边的那个女子看,的确是个好看的女人,这点我从不怀疑梁思宇的眼光和审美的态度。那个女人很温柔的样子,我的眼睛还是被她隆起的肚子而吸引,那是至少怀孕7个月身孕的肚子。她身边的梁思宇还是那么的温和,甚至跟她说话的时候都是温柔的样子。我躲在货架的背后任凭泪水决堤的蔓延,旁边的导购看到我的模样,不停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摇了摇头,慢慢的蹲了下来。

  我能感觉到身边的人越来越多的聚集了过来,那个理货员还在那里不停焦急的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忙,我特别想吼她,但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吼人家的好心,这时,我听到一个很温柔的声音说,“老公你看那人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我们先开车把她送到医院去。”“应该没有什么吧,这里人多,你小心碰着。”梁思宇关切的声音着实刺痛了我。我慢慢的站了起来,对着梁思宇身边的女人说了声谢谢,我没事。梁思宇刚才一定没有认出我来,否则他怎么会自投罗网的向我这里走来,我可悲的是我的身上还有你昨夜残留的味道,你却闻不出来。我没有恶狠狠的看着他,只是擦了擦眼泪,说刚才是胃痛。梁思宇的脸一阵通红,看着他想张又没张开的嘴唇,我留给他的只是背影,我不想看到他尴尬的表情,我还心疼着他的尴尬。

  回到家,我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我知道他有钥匙他一定会来解释,我不想听他的解释。我承认开始是我导演了这场戏,又任由剧情狂热的蔓延。但为什么他要跟我说他和我一样是单身,如果我知道他有爱人,哪怕我再喜欢,也会克制自己情感无底线的蔓延。

  一个小时后,他出现在了我的房间,是我开的门,我做好了面对一切的准备。我给自己化了漂亮的妆,涂上了厚厚的睫毛膏,因为我不想在他面前哭,那样一定会花了妆,我想留给他我最美的一面。

  “对不起芷蔷,是我骗了你,我不该骗你说我是单身,但我对你的心是真的,我的心没有欺瞒你,我是真的爱你。我本不想占有你的身体,也知道你是个好女人,我没有资格去拥有你,更给不了你想要的婚姻。可是我就那么混蛋了。对不起,我不求你的原谅,只求你不要为我伤心,你打我骂我吧,这样你会好过些。”梁思宇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相信它不是假的,至少他爱我的每一次都是真的,我能真切感觉到他的爱他的温度。

  “你应该一早就告诉我,告诉我你已经有了她,我就不会那么去勾引你,接近你,就不会霸占你的身体你的时间。你的她也是无辜的,我不应该伤害她,况且她还怀着你的孩子。”我拼命的强压着眼底的泪水,可是泪水还是不争气的飞奔了出来。

  “对不起,除了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我就是个混蛋,我不配你来爱我,我不配做男人,不配做父亲。”

  “你一定很爱她吧,她也一定很爱你吧,你们幸福的模样我都看在眼里,我妒忌她,为什么比我先遇到了你。我恨你,恨你为什么不等我就先结了婚。”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咆哮,第一次在他面前无所顾忌的哭泣。

  “都是我的错,我不该第一次就爱上了你,不该去刻意和你相遇,邂逅,约会。可是,我真的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你,见不到你的时候我满心的荒凉,见到你我拼命压抑着对你的渴望和爱意,可是偏偏我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我舍不得你就这么从我的世界里溜走,我就那么自私的拥有着你,贪念着你给我的柔情。可是我没有理由抛弃刚刚做上母亲的她,她也是个好女人,她并没有错,错的只有我一个。“

  原来梁思宇的婚姻已经维系了七年之久,他和她是父母介绍认识的,他们看上的是她的知书达理,又是个好媳妇,于是他和她就这么不懂情不知爱的过在了一起,刚开始的两年,婚姻还算是美满的,婚后的感情也是日益增长。可是偏偏结婚几年都没有孩子,这样的事情终究会给一对夫妻造成了无形的隔阂和心理上的怨言。梁思宇开始更加忙碌着自己的事业,常常会工作到很晚才回去,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着急,越是着急越是有压力,直到她确定怀上了孩子,两个人的感情才有所缓解,其实那是个可怜的女人,只享受到最初两年老公的宠爱,后来一直都是在中药中泡过来的。

  梁思宇的老婆刚怀孕不久,他就在公交车上遇到了我,我相信他是真的动了情,否则他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坐公交,来和我相遇。每个年龄都会有抑制不住的心动情怀,那是人为很难控制的。而我偏偏又迎合了他;是我自己主动投怀送抱,又怨得了谁。梁思宇告诉我,他后来才认真的想过,他对她的爱也许早在认识我以前就已经丢了。他和她之间有的只是相濡以沫,有的只是亲人般的关怀。当听他说这话时,我还是忍不住的妒忌了,相濡以沫多么朴素又不失美好的词啊,我也想有个人跟我相濡以沫到生命终止的一天。她肚子里怀的是他一直期盼的生命,他怎能不在意,我多想我此时肚子里也有他的延续。可是我又怎能去和她争夺一个本就属于她的男人,纵然我那么爱他,都不及他们生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多么想眼前的这个男人可以陪我一夜睡到天亮,而不是缠绵过后穿衣穿鞋匆忙离去。我多想我可以挽着他的手光明正大的走在每一条人群熙攘的大街小巷。

  我不想去为难他,我不想看他痛苦的抉择,或许他根本不会去选择。我痛恨自己为什么要今天去超市,痛恨自己为什么要让他看到自己,假如他没看到自己,我还可以假装一切都如从前一样。他还是我的,我还可以随便的畅想。可惜,时间不能倒流,回不到两个小时的从前,一切都无法逆转,我必须放他走,去过他自己的三口生活。可是为什么心那么的疼,疼到站不起来,我想说几句绝情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开口的都是千种不舍万般依恋。

  我比从前任何时候都爱他,想霸占他,留住他,我颤抖的身体被梁思宇紧紧的抱在怀里,他轻柔的抚摸着我的背,我却狠狠的吻上他的唇,仿佛下一秒钟他将不复存在。我贪婪的吻他,咬他,要他。我想把我自己能给的全部的给他,不留一丝遗憾。梁思宇一边热烈的回应着我一边流着泪,我们一次次的带着彼此达到爱的最顶端,和着汗水泪水一次次的冲击,爱越来越浓,恨越来越少。那一夜,梁思宇没有回家,他陪着我一夜到天明。那一夜我们谁都没有睡,怕时间来不及,怕爱的不够,怕再见便是陌路。

  梁思宇说只要我愿意,他一直都会在我身边,不离不弃。我没有要求他怎样,我也没有资格要求他怎样,我没有说继续或分手,这两者与我来说都太难太难。我不可能做他一辈子见不得光的情人,我不可能决绝的说出分手那两个字,我不可能去伤害那个温柔无辜的女人。

  梁思宇说他和我的这几个月时间里,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又何尝不是呢,我想跟他说,一眼一万年说的就是我和他。哪怕此生我们都不再见面,我依然会记得住他身体的每个地方。没有谁能够替代他在我心中的位置。

  两周后,我卖掉了当初父母给我的嫁妆,那套曾经充满爱的公寓,我害怕一个人呆在那里,我害怕想起梁思宇,他的味道充斥的不仅仅是整个房间,更是我整个的人。我卖了公寓,换了电话卡,注册了QQ,辞去了工作,我以为,我的生命中从此再无他。

  两年后,我偶然在公交车上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我以为是我看错了,但确确实实是那个在我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他,我想上前,但却挪不开步子,没有到站我就急匆匆的随着人群走了下去,刚下车我就感觉到有人站在了我身后,熟悉的呼吸,熟悉的味道,我怎能不知道是他,我想转身去拥抱这个就近在咫尺的男人,但我害怕转过身后的不舍和决堤。

  ”我知道是你,芷蔷,我终于等到了你。“

  我无法抑制的泪水夺眶而出,我一下子转过身紧紧的抱住了这个也早已经泪流满面的男人,生怕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梁思宇说这一次一定要给我一个结结实实的惊喜,我苦笑着,无言着,我又能期待他什么惊喜呢。是啊,这一年来我踉踉跄跄兜兜转转还是再次的在公交车上遇到了他。我以为时间真的可以抚平一切,模糊本来清晰的熟悉。

  当我再次来到熟悉公寓门口,我不知道为什么梁思宇为什么会带我来这里。当他打开门的时候我真的惊呆了,里面的布置跟我当初在的时候一模一样,没有任何改变。梁思宇告诉我,后来他来找我,才被告知这已经被卖掉,又联系不到我,他才情急之下想到了这个办法,把房子出了高价又买了回来。他以为总有一天我会再回来看看曾经住过的地方,可是我却一直没有出现过。

  后来我又听到了一个我极不愿意听到的消息,它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罪人,虽然梁思宇一直在强调这就是命,没有谁愿意看到,但又必须去接受的事实。

  原来,梁思宇的老婆在生产时遭遇了一场劫难,那就是大出血,当医生问梁思宇是保大人还是孩子的时候,梁思宇颤颤巍巍的在手术书上签字,坚定的要求着保大人,可未曾想到里面的那个善良美丽的女人却坚持着要保孩子,否则就与孩子共存亡,最后迫不得已只好两个都救,最终大人和孩子都没能够保住,说到这时梁思宇已是泣不成声,我将他的头慢慢的放在了自己的怀里,轻轻的摩挲着他柔软的发丝,想给他一点力量一点安慰。

  梁思宇的妻子和孩子离开后,梁思宇消沉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后来突然想起当时买下的我的公寓,便收拾了行李住了进来。梁思宇说,自从住进了我的公寓,他才开始慢慢的复原,慢慢的找回生的勇气,和对未来的期许。他卖掉了自己的车子,每天都坐公交车上下班,休息的时候就到处的去坐各路的公交车,希望能在车上再次与我相遇,如果老天再给他遇到我的机会,这一次,他一定握紧我的手,再也不放开。

  ”对不起,我已经嫁人了,你重新开始你的人生吧。”

  梁思宇刚才还神采奕奕的眼神一下子就黯淡了下去,我仿佛看到一个火苗在一点点的熄灭。我突然很心疼眼前的这个清瘦无比的男人。

  “傻瓜,我骗你的,我用了整整两年的时间想去忘记你,可是思念却像毒蛇般缠绕着我,吞噬着我。没有了你,我的生活一片狼藉,哪有心情去恋爱。”还没等我的话说完,梁思宇早已用热烈的吻封住了我的唇。

  最好的爱是成全,最深的爱是给对方祝福后自己离开,最后的爱是时光不老,我们不散,缺席了找回来,继续爱。

  我不要你只住在我的心房,我要你躺在我的身旁。不要你只给我奢侈的前半夜,我要你的全部,从天黑到天明的每一个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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