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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里的幸福

                                                                 

    豫东平原的乡村,最寒冷的冬季,能有今天如此睛朗的天气,是一件让人感到愉快的事情。上午十点钟的样子,最后一缕薄雾从村外那片小树林中褪去的时候,阳光已经很有温度了,明亮的光线透过俺家土房的逢隙,照在俺脸上,把俺从睡梦中唤醒,俺睁开眼睛,看着在光线中浮动的尘埃,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俺冲着院角中的猪圈狠狠地撒完尿,看着这混浊的液体漫无目的四处流动,俺已经完全清醒:新的一天又已经开始。孩子们该上学的已经上学,该去玩耍的已经去玩耍,俺的黄脸老婆也抱着六山到邻居家去找人闲磨牙,院子里空无一人,只有猪圈的那两头猪,哼哼叽叽的好像在叙说着啥。没人在俺耳根边唠叨,也没人跟俺打闹,俺总得做点啥吧?要是放在往常,这一会俺又该到村北头小琴她妈家去,可这几天不行,怕找麻烦。

   说到这里,不能不提提小琴她妈,她跟俺一样,都是村子里引人注目的人物。俺被人注目,是因为俺有一件衣裳,它是俺在县城当保安的侄子送给俺的,蓝灰色,有着四个口袋,尽管是人家淘汰下来的工作服,但毕竟是一件制服,农村人自已做的老棉袄咋也没法比,就连大队支书和村主任,也没有这样的衣裳,它使俺看起来比大队支书和村主任更像干部。小琴她妈被人注目,是因为她是一个寡妇,人家年青时俊着呢,是十里八村的一枝花,因为这个条件,找了小琴她爸。小琴她爸以前是个工人,在豫西某个煤矿上当矿工,虽然长年不在家,但一个月能挣七八百块钱,家里很是富裕,可三年前的一次矿难,使小琴她妈成了一个寡妇,一个年轻的寡妇还有一笔抚恤费,也理所当然的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两个引人注目的人物总会有着别人所没有的共同语言,又在别人目光的极力推送下,俺就常到小琴她妈家去,挑水啊,劈柴啊,这些都是小琴她爸往常干的活,俺都替他干了,当然,他以前在家干的不止这些,他以前夜里干的那些活,俺也白天帮他干了,因为这个原因,俺衣裳口袋里也会时常悄悄地多出几个煮熟的鸡蛋,这女人心好,说是让俺补补身子。

    可这种情况几天前有了点变化,主要是有人不愿意了,这个人叫吴老二,小琴她妈的邻居,是个老光棍,对小琴她妈早就有点那个意思,看着俺天天在小琴妈家进进出出的,俨然一付男主人的模样,也早就心怀不满,这不,又放出话来,说是俺要再到小琴妈家,就找俺决斗。决斗?俺知道,这是中世纪外国人爱干的玩艺,俺是中国人,中国的现代人,才不干这傻事呢。更重要的是,吴老二是脑血栓后遗症,平时走路都颤微微的,俺要是敢动他一手指头,这不快过年了嘛,他还不赖在俺家里过年?算了,乡村里的爱情,还不就是这么回事,过了年再说吧。不过,这么好的天气,这么好的阳光,俺岂能辜负?找个地方,去晒晒太阳,是个不错的选择。不一会儿,俺就穿着那件灰色的制服,胳膊下夹着一领草席,溜达在村中的小路上。

     正如人类有共同的语言一样,俺村里的这几个人,也会不谋而合,有共同的想法和行动。这不,当俺出现在村南头的时候,远远的就看见吴老二,还有村西头的王老三、李老四,都已经在磨房的南墙根下等候多时,俺们来自村里的各个角落,但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走到一起来了。他们都不是讲究人,身下都是随便不知从哪弄来的玉米秸,不像俺这么讲究,还自带着卧具:一领草席。被人尊重会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看见俺的到来,他们几个不自觉的会往旁边挪挪,把最避风最有阳光的位置让给俺,俺也老实不客气的占据了这个位置,俺知道,俺要不这么做,他们是不答应的,与他们相处的最好方式,就是融入他们,俺甚至看见因为俺没有到小琴妈家去,吴老二冲俺露出感激的谄笑。

     探讨国家甚至世界大事,是男人们凑在一起所必须要做的事情,否则,就不能说是讲政治,就不懂得做男人。俺们几个懂得怎么做男人,所以不例外的探讨起大事来,咋样才能收复台湾,美国为啥要打人家伊拉克,都是俺们探讨的话题,当俺很严肃很权威的告诉他们,美国之所以要打伊拉克,是因为萨达姆天天晚上不睡觉,去偷小布什家的菜后,他们几个人看俺的眼神愈发敬重起来。渐渐地,话题转移到女人身上,这个话题也是俺们喜欢谈论的,东村谁家女人的咪咪大,西村谁的媳妇屁股圆,这些女人的形象,也在俺们的谈话过程中,渐渐清晰起来丰满起来。俗话说的好,人多力量大,就连晒太阳也是这样,随着晒太阳和参加讨论的人数增加,太阳好像也有感觉,愈发的卖弄起它的光芒,不一会儿,每个人脸上都红彤彤的,不知是晒的时间长了,还是所说的话题太有热度。人们又纷纷脱下外套,眯着眼,在衣逢里捕捉起那些小寄生虫,这些小精灵,尽管狡猾异常,但怎能逃过俺们这些老狐狸般的眼睛?

     到了下午两三点,人们都逐渐散去,因为到了农村吃饭的时候。俺正犹豫着要不要回家碰碰运气,这时,墙角出现了一张女人的脸,俺的黄脸老婆终于出场了。别人对她的称呼是“南山家里的”,她晃动着满头乱糟糟的枯黄头发,用她那好像永睡不醒的眼睛盯俺半天,才大喊一声“孩他爹,吃饭,去晚就没有了”。你看,这就是俺的黄脸老婆,一直都是这样粗声大气,哪有人家小琴她妈柔顺,情浓之处的一声南山哥哥,就能让俺酥麻半边身子。还没等俺发表意见,那张布满坑坑点点,从结婚到现在俺也没弄清楚是麻子还是雀斑的脸就飞快的消失在墙角后,俺知道,她又是去跟俺抢饭吃了。也是,自从第六个孩子出生后,俺家做的饭就从来没有够吃过,尽管用的是现在能见到过的最大号的锅,但明明看见锅里刚有点热气,就像电影里的镜头剪切一样,下一幅画面就是俺的黄脸老婆在小心翼翼地刮着锅底。于是,胃里空落落的,也就成了俺日常生活里最正常的状态,现在俺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回家,也休想看到半点能入口的东西。俺垂下眼帘,正准备用睡梦来战胜饥饿的时候,听到了一阵脚步飞奔而来。来的人俺认识,是俺家儿子老四,叫四山,俺家孩子的名字都这样,因为俺叫南山,所以孩子们老大叫大山,老二叫二山,不论男女,以此类推,老六就叫六山,简单好记,同时也显示出俺高深的小学毕业文化程度。四山并没有空手来,而是端来一大海碗稀饭,往俺手里一塞,说:“爹,吃吧,从三奶奶家摸来的”,然后用一双特别像俺的眯眯眼看着俺,期望能得到俺的表扬。这里的“摸”字,是小偷小摸里的“摸”字,意思是人家主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拿来的,有点偷的意思,但没有偷字那么严重。三奶奶其实也不是四山的亲三奶奶,因为她男人排行第三,又比俺高一辈,俺叫她三婶,四山所以也就叫她三奶奶。老俩口住的土房离俺家不远,只不过人家土房顶是用蓝瓦盖的,不像俺家是用茅草盖的,也不像俺家土房有这么大这么多的裂逢,加上儿女在外地打工,每月都有零用钱寄回来,在俺村算是殷实人家。前一阵子四山偶尔到她家“摸”了几次饭,弄得老俩口很是纳闷,以为枯树要发新枝,自已饭量见长了呢,现在每天做饭都会做的多,四山不去“摸”都不行,怕老俩口自已把自已撑着。

      俺看着四山的一张充满期待的脸,抬手就是一耳光,“饭咋盛的这么少,你没看见这稀饭离碗沿还有这么高?”,俺平时就是这么教育孩子的:人嘛,要“摸”人家的话就多“摸”点,否则就别“摸”,你这说“摸”又“摸”的这么少,说没“摸”又“摸”了的,以后会被两条道上的人都看不起。小孩不教育是不行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四山在孩子们中最机灵,也最讨俺喜欢,俺希望他早日成才,对他的教育也就最严格。教育完四山后,俺也不看他抽抽泣泣委曲的模样,埋头大吃起稀饭来,不过,在吃饭过程中出现了一点差错,使俺比平时吃饭时间多了一会儿,因为稀饭中的一块红著卡着俺喉咙,差点没把俺噎死。三婶这老太婆,平时做的稀饭如同俺钱包一样纯洁,今天怎么多了这么一块具有内涵的实质内容?。尽管是这样,三分钟后,老海碗也很纯洁了,俺把空碗递给四山,说:去,把碗还回去,记住,咱可以“摸”人家的饭,但不能“摸”人家的饭碗。孩子们的教育,不仅要抓得早,还要抓得紧,时时抓,刻刻抓,一会儿也不能放松。胃里的充实感慢慢地向四肢百骸漫沿时,就会变成一种懒洋洋的幸福感,而这种幸福感在太阳仍很热烈的光线下,又慢慢地变化成俺甜美的呼噜声。


      迷迷糊糊被人推醒时,已经是傍晚,太阳虽然跌落在村边树林裸露的枝丫中,但余晖仍把云彩映射的如幻似梦,天空如同有一把巨大的扫帚,在天际间横冲直闯,最终呈现出几许斑澜一抹红。把俺从睡梦中推醒的人是吴老二,俺吃惊的瞪着他,心想:还没完了,又想来找俺决斗?可吴老二并不是来找俺决斗,而是来请俺喝酒吃饭。他用好像熟透柿子似的笑脸望着俺,急切地说:“南、南山哥,到俺家吃饭吧”。吴老二今年四十四岁,比俺整整大五岁,可他竟然还叫俺南山哥。俺心里明白:人啊,就是这样,一旦有求于人,自已的辈份或者年纪马上就小了下来,吴老二对俺笑的这么灿烂,又请俺喝酒吃饭,一定是因为小琴妈的事。俺要是答应他以后不再去小琴妈家去,俺敢保证,吴老二立马会叫俺南山大爷。俺不想当吴老二的大爷,只想吃他家的饭,中午的那一老海碗稀饭,看着数量不少,但质量却不行,它在俺肠胃里转了一圈,早已化做两泡尿被撒了出去,俺的胃里也呈现出空落落的状态。所以,对于吴老二的邀请,俺二话不说,一个鱼跃,站了起来,吴老二也好像领导秘书似的,马上把俺的草席卷起来,挟在自已的腋下,只不是人家领导秘书腋下挟的是领导的真皮包包,而吴老二挟的是俺的草席。

       磨房南墙根离吴老二家的距离并不远,尽管在这不长的路上俺也盘算好了,但进吴老二家屋后还是让俺吃惊不小,原以为吴老二的请客无非就是有两碗自已酿的玉米酒,在不知“摸”谁家菜地里的萝卜白菜上多放几滴香油,可没想到吴老二屋里锅内竟然炖着一只鸡。酒是意料之中的玉米洒,数量却不少,足足有半坛子,酒的香气和热气腾腾的鸡肉香味直往俺鼻孔里钻,俺不由得咕噜声咽了一口大大的唾液。酒和菜都准备好,俺这位客人也来了,那就闲话少说,不跟吴老二客气,甩开膀子开吃开喝。俺也能看出来,吴老二倒是也想跟俺客气客气,俺是平时见了一碗稀饭都能急红眼的人,见了这酒这肉,还能够顾得着其他?俺嘴里唔、唔的应付着吴老二,使吴老二殷勤的劝请总是比俺手伸向酒和肉的动作慢一拍。后来俺才知道,今天吴老二在俺睡觉的时候,偷偷地观察俺好几次,看俺这么老实的在南墙根晒着太阳睡觉,心里感激的不能行,为此也就决定请俺喝酒吃肉,同时也为这饭着实下了一番功夫。炖只鸡,是俺村最高规格的宴席,但鸡却不好找,在俺村,只有三户人家养的有鸡,一个是村主任家养了一群,以吴老二的胆量,他是不敢“摸”的,还有一个是小琴妈家养了几只,几天前俺在小琴妈家时口袋里的熟鸡蛋,就是这几只鸡的后代,可吴老二这一段时间正讨好小琴妈,没法去“摸”,再有一个是俺家,养了一只,专为叫孩子们上学报鸣用的,平时看守的严不说,再加今晚是请的俺,吴老二也没好意思“摸”,由此看来,吴老二这个人的人品还不错,比眼下的许多人都强。最终锅里的这只鸡是从西村“摸”来的,西村是个大村,有一千多口人,民风骠悍,逮住到村里来“摸”东西的人都是往死里打,不说吴老二要鼓足多大勇气才敢去,只说从俺村到西村足足有七八里的路程,以吴老二脑血栓后遗症的体格,没有五六个钟头是没办法赶上一个来回的,而吴老二硬是在一个下午能到西村赶个来回,中间还要加上观察,摸鸡,炖鸡的时间,其效率之高令人叹为观止。这也充分说明,不管是在都市里情感纠缠,还是乡村里的爱情,都会使人有勇气和力量,既使是已年过四十岁还有脑血栓后遗症的人,身手也会矫健和敏捷。

     吴老二费这么大的劲请俺,当然不是只为感激,等俺灌了六七碗酒,消灭了大半个鸡之后,吴老二的话题开始往小琴妈身上转移:“南山哥,你觉得小琴妈这人咋样?”,“南山大哥,俺觉得俺跟小琴妈怪般配的,你看呢?”对于这样的话语,俺的回答一概是:“老二,你村东头的地咋还闲着哩,快种点大葱吧,听说过了年能卖个好价钱”,“老二,听说张瞎子家的三小子在昆山打工,一年能挣一两万块.要不过了年咱也去看看?”。这种谈话对于吴老二来说,很坚难,但对于俺,就显得轻松写意,你有你的千条计,俺的俺的老主意。来之前俺就知道这是一场"鸿门宴",所以俺坚决不往这方面扯,看你能把俺怎么着,再说了,俺也没有白吃白喝你的,俺不是给你提供致富信息了嘛。与吴老二各怀心事的谈话并不能妨碍俺对锅里下的鸡肉的热情,在吴老二仍琢磨着怎么说服俺的过程中,一锅的鸡肉已经在俺胃里安营扎塞了,俺是一个有眼色的人,看着吴老二家再也没啥可吃,人家又翻来覆去就是这么几句话,俺就会起身告辞,在吴老二失望的眼神中扬长而去。

    酒足肉饱,心满意足,身上和心里都暖融融的,走在寒夜,也不觉得冷,反而有着另一种惬意。路过小琴妈家院子,俺还扯着嗓子吼了一声:“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立即招惹来全村的一片狗叫。夜晚的小琴妈家是不敢去的,谁知道会不会在这黑暗之处,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俺?这双眼睛要是别人的倒还无所谓,要是俺那个黄脸老婆的,就坏了,明天早上,俺脸上一定会留下指甲挖过的血痕。回到家,俺发现俺这个念头纯粹是小人之心,因为俺那位君子,正躺在坑上呼呼大睡。

        半夜俺被一阵焦渴感弄醒,这狗日的吴老二,炖个鸡子弄这么咸,俺在吃的时候竟然没有感觉到。光着屁股跳下坑,跑到屋角水缸边舀了一瓢水喝下去,才好受点,回到坑上,冷水的刺激使俺一时半会也睡不着,俺趴在坑上,从俺头顶上的土屋裂开的逢隙,看着屋外这黑黢黢的夜,不禁陷入沉思。这几年村里的人在外面打工,都挣了一点钱,再盖房子也都是那种砖瓦的了,村南头甚至还耸立起两座白白的四方样的楼来,俺家的裂着逢的土房越发显得破旧,这要是在县城,肯定又被说成是危房。俺老丈人好几次催俺,要俺把这个房子再翻修一下,他又不是不知道俺的情况,竟然能说出这种话?俺主要的问题一是没钱,第二也懒得挣钱。俺时常教育俺那黄脸老婆,咱要视金钱为粪土,并且也身体力行地做到了这一点。因为俺所能看到的,除了粪土还是粪土,可俺的老婆却不行,现在是视粪土为金钱。

         其实,俺并没有觉得俺家的土房有啥不好,下雨天漏雨的时候俺可以往旁边挪挪嘛,房子里总有不漏雨的地方。特别是这裂开的大大小小的逢隙更好,春天俺可以透过它来嗅花香,夏天俺可以通过它来看星空,秋天俺也可以用它来听蛙鸣。就是现在,通过它涌来的寒气,也能使俺的酒意清醒的更快一些。

       在别人都在追求着金钱、地位、权势等所谓的幸福时,岂不知,俺已经正享受着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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