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我长大了

  出落得亭亭玉立的我开始游走在这个缤纷的世界里了。

  

  嘿,方小舒,下午好。

  

  我惊魂未定,回头一看,原来是班上的林志。

  

  他个子还可以,1.75左右,肤色有点像老外的肤色,白里透着一点暗红,说不上精明,但人还是很斯斯文文的,对人也很客气,对他我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总之,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那种感觉,虽然他平时也很护着我。

  

  “这个假期,你有什么打算?”我们是同一所中学毕业的,又一起进入了这所大学,每个假期林志他都会问我这个问题。

  

  “也许会也许会去做家教,来补贴一下生活的费用。”虽然涉世没深,但我喜欢自食其力,喜欢经济独立。

  

  “我,我,我想去旅游,你,你能和我一起去吗?费用我出了。”别看他比我高,比我条件优越,可他说起话来总是那么的客气。

  

  青春年少,正是不愁吃不愁喝的时侯,谁不想到外面多走走呢,谁不想趁年轻的时侯多见识见识呢?可我能去吗?我能就这样接受他对我的好吗?我是否也像其她的女孩子一样,管它喜欢喜欢呢,你对我的好是你的事,我只装聋作哑就行了,骗吃骗喝骗情感,不,说不上骗,是你心甘情愿。这样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盯着林志上下看着,好像不认识似的,其实我是在想,我该如何回答才好。这样吧,过两天我再回答你。

  

  两天后,林志拿着到桂林的票来给我,不容置疑的说:去吧,票都定好了。

  

  这是我的软肋,我最怕就是别人对我真好。这种好往往改变我的一些想法。

  

  去就去吧,也不年青了,青春作伴,又有一份关爱陪着一起走,既使再不情愿,也不伤大碍。也许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何必那么固执于一念呢。

  

  几天后,告别了家人,告别了好友,踏上了去桂林的火车。

  

  那时正好是7月,天气特别的热,回来后,留给我印象最深的除了林志对我的友好与关怀,还有桂林那雪白清爽刨冰,那是我接触最美味的东西了,这也可能和天气和心情有关。有空的时侯,我心头依然常忆起,我们俩一起一瓢一瓢挖着那柔软白净的创冰的滋味,这种感觉真想再来一次。

  

  桂林之旅,感受到了许多美好,真得感谢林志的好意呀。原来人生还有另一种活法,原来生活是如此的美好,唉,如果当时我拒绝了,我想我的思想一定会多愁善感的。林志对我的细心关怀,让我感受到做一个少女的喜悦。桂林依山傍水,让一个小小的城市有了灵气,载着那小城的人民,使向一种宁静之间,这种宁静让小城的市民活得坦然、质朴,热情,纯真。那漓江的水,呀,清悠悠的飘着飘流着,多么自在,多么舒畅呀,两边有山相伴,造型各异。

  

  从桂林回来后,我对林志有了不同的看法,也产生了许多好感,也许是是互利原因。他能给我安全感,给我可靠感,还有金钱满足感,而我能带给他温馨与快乐。

  

  既然你喜欢我,我也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低于,那就接受你对我的好吧。女子终究是要找人嫁了的,那怕事业心再强,那怕内心再孤傲的女子,也只有经历了爱情,婚姻才能完美其人生,这些都是人生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于女人来说就更重要了。

  

  在学校里,我们虽然同校,但不同系。我念的是中文,林志选修的是经济学,这一理性与感性的结合,如能修成正果,也许是完美的。

  

  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学分不错,又有所谓的爱情作伴,那就把握人生美好的时光吧,尽情的玩。观念一改变,活动也就多了起来,校园的舞会,同学的生日patay,集体的,个人的邀约,一个字,去。前面没玩时间的现在好好玩回来,真是玩得痛快淋漓,极端的享受人生,除了念那几个学分,泡泡图书馆,其它的时间也就是和林志约会,毕竟建立一种社会关系也很重要。

  

  又是一天,林志来约,说要去看舒琪主演的《非诚勿忧》。去就去吧,反正我是喜欢舒大美人的,把是她当作我的青春偶像,她主演的电影都是我争相去看的热门。一部新片,我们当然不会错过。

  

  一时兴起,也不管林志的情绪,任性的约上全室友:方敏,胡曼曼,黄娜拉三个,欢声笑语的上路。也许林志不高兴,也许他是可以接受的,虽然他很在乎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可我并不是这样想的,你的喜欢纵容了我的任性,因为我把握住了你会迁就我,这一点我开始学着在他面前发挥出来。

  

  “小舒,你前后判若两人了”胡曼曼一手扇着小扇子,一手接着我的手说。

  

  “谈恋爱的人肯定是无比兴奋的了”黄娜拉眨着眼睛斜睨着我说。

  

  方敏她和林志走在前面,说着什么来的。他们两个比我俩认识早,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吧,方敏的妈妈和林志的妈妈都是水务集团的,她们的父母都以为,有朝一日孩子们会很顺其自然的成为一家子------也许是彼此太相熟了,也许是彼此接触的时侯太多了,反而没有了感觉了,总之,他们感觉不来电,亲人似的,平时你可以来我家,我也可以很自然的去你家。

  

  现在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地球人都知道,这不怪我。缘份不是因双方父母你情我愿,也不是有更多的接触机会就能摩擦出爱情的火花的。有的人朝夕相处,也没有开花结果,有的人仅一眼,就能断定,你是我今生要找的人。当然这些只是爱情里的一部分镜头,也有例外的。

  

  我和林志是说不上相互倾心,相互爱慕的那种,要说也只能说是有一点喜欢吧,在我。

  

  午后的阳光落尽,树叶随风轻摆,从身边而过的风夹着一阵阵的热气,摇拽着我的裙摆。笑声遮住了热气,一波波的热浪完全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似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散发着青春的气息,洒落一地。

  

  《非诚勿扰》也就是热闹热闹一下,挺搞笑的。看一看我们最爱的舒大美人,换一个场子欢乐一下罢了。当我们把带去的话梅、瓜子啃完的时侯,电影也就完了,大脑中就只剩下舒美人的一幅抽象图,挂在天边无尽的云彩里。

  

  热闹过后,我们都难以入睡,各怀心事,时不时的自言自语,或偶发几声傻笑------而我想的更多的就是:难道我就这样跟定林志了吗?我是真的喜欢他吗?我和他之间的感情算得上爱情吗?我常常自问。也许是不甘于寂寞?也许是舍不得放弃他的好?他妈妈是水务集团的,他爸是体校的一名老师,家庭氛围也许都还可以,虽然我没有接触过他们,但这些和我有关吗?也许我还年青,我不屑考虑这些。

  

  可林志,林志他是倾心旦旦,喜欢于朝夕。记得这样一句话,喜欢与被喜欢都是幸福的。这话是相对错误的,这只是指相爱着的人,被自己不喜欢的人爱着是幸福的吗?也许吧,不管爱与不爱,起码有人爱着,快不快乐是一回事,幸福感还是有一点的。要不我怎么又总忘不了林志那双充满着柔情的眸子呢?那天,我正在图书馆看书的,正当我打开叶倾城的《原配》来看时,也不知林志何时跟来了,站在我的背后,等我惊魂落定后,他递给我一张纸条,我握在手里,还能感受到那纸条带着他掌心的温度。

  

  我接过纸条后,仰视了良久,才小心翼翼地,摊开纸条,那上面只有五个字:就是喜欢你。

  

  就是喜欢你,呵呵,有一点激动,毕竟青春年少,情窦初开。这也是博得一个少女自豪与喜欢的一种表达吧。

  

  从不怎么注意他,到对他有一点点好感,再勉强假装的去接受他,在他一步步的经营下,我也正一点一点的开始接纳他,不管这喜欢的成份是多还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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