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车工那会儿,最善于车笔筒。笔筒最好车,锯截大小合适的管子,拿把里眼刀车个槽儿,外面随便车几个台阶,或者随意划几道水线,再找块白钢板一镶底儿,就行了。当然这是一般的,要想做的好,你还得下功夫砂,功夫好不好全在砂上。拿一般的粗砂纸把表面的毛刺打掉,再用细砂纸细细地把那些微小的纹路一道一道砂掉,这还不算完,你还得拿水砂纸一遍一遍地光,用水砂纸砂的时候很烫,你得小心不要被烫伤了。最后,还得拿金相砂纸一点点儿蹭。功夫不到不要用金相砂纸,用金相砂纸越蹭越“花”,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要是做的好了,看起来就象电镀了一层,锃明挂亮,象镜子似的可以照出人影来。据说有人还对着它刮胡子。
老师傅们都不喜欢做笔筒,又费力又不实用,所以做笔筒的事就轮到我,大家伙都说我笔筒做的好,也不知是不是夸我。
我做了好几十个笔筒,车间差不多所有的人我都做了,他们都叫我笔筒王。
只有咪咪,我从来也没给她做过。
咪咪是我们的工资员,长得漂亮,腰身也好,走路的时候胸部微微地颤,一跑就象怀惴着对小兔子。我们车间没结婚的青工都喜欢围着她转,每天她的周围都围满了人。后来我们车间的张三李四打架,张三把李四的手指头剁掉了,我们都知道是为什么。
我不给咪咪做笔筒,我对我的同事说:有什么啊,一对大奶子。
后来咪咪来找我,对我说:阿王,给我做个笔筒吧!
我说不做!
咪咪转身就走,走不多远又退回来,问我:你为什么讨厌我?
我说不一定所有人都喜欢你。
咪咪恨恨地走了,头一仰一仰的。
我的师兄对我说:你可真傻,别人巴结都巴结不上呢!我定定地看着他,一直看得他一言不发。
大家都说我倔,说我和咪咪前世有仇。
咪咪周围还是围着许多人,咪咪从人缝里看到我,迅速把目光移开,她的眼神里有一些什么东西。
再后来我出了工伤,是在车笔筒的时候手被绕了进去,其实也不严重,医生截掉了我的食指,并且对我说可能连“级别”也报不上。我出了工伤以后很多人来看我,笑着对我说没出过工伤的车工不是好车工,并半真半假地抱怨我使他们丢了半个月的奖金。
我一直在家休养,后来我的同事也不太来了。
差不多一个多月后咪咪出现在我家,对我说主任让她来看看我的伤势。我的父母很殷勤地给她倒水拿香蕉,然后很识趣地离开家门。我坐在床上,捧着手,咪咪坐在离床不远的凳子上,看着我的手。后来她对我说:真可惜,以后你给我做不成笔筒了。你给他们都做了,就是不给我做。她的声音里有些幽怨,这幽怨是属于她的,不是主任派来的。我不语,心想就算是手好也不给你做。我的沉默令她惊奇,她环视四周,然后又把目光盯在我的手上。你为什么就不给我做呢?她说,我没有得罪你吧!
我还是不说话,我的眼睛盯在她的胸前,她的乳房把前胸顶得老高。咪咪脸红了,我想她一定知道我对她的评价。当时的气氛很微妙,我已经意识到要有某些事情了。
后来咪咪立在我面前,缓缓解开了胸前衣服,问我:不好么?
咪咪的乳房硕大坚挺,并且微微翘向旁边,象马上欲飞的鸽子……象一把饱满的香蕉……象弯弯的银白色的月亮……
第二天我就跑到车间,在大家惊异的目光里,仔仔细细做了个笔筒,然后用我那只缺了食指的手,很用心地使它锃明发亮。不但如此,我还用粉笔在筒壁上写了个大大的“爱”字,然后用刨光刀小心地压在上面。
大家都说那是我做的最好的笔筒。
我跟咪咪的婚姻后来维持了三年,三年以后我们离了婚。离婚的时候我们很严格地执行法院的决定,她拿电视我拿冰箱,存折我们一人一半,连那张婚床我们也决定一人一半,好在那张床也是拼起来的,分开了也能睡。我们分床的时候在床下发现了一个笔筒,尽管蒙上了灰尘我能认出是个笔筒。我用块湿抹布轻轻拭去上面的灰土,它立刻闪闪发光锃明发亮。
“这个笔筒你拿去吧,”我对她说:“也算留做纪念。”
“我不要,”咪咪说,“还是你留下吧!”
于是我就把那只笔筒留了下来,留下之后才发现,这三年我们家连一只笔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