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当我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的六点多钟了。
回到学校以后,我就把两兜新买的瓜子儿放到了办公室的桌子上,我想让办公室的同事们都尝一下,顺便也分享一下我的快乐。果然,她们在吃的时候,就从我的嘴里问出了今天所发生的事儿。同事们听了以后,都非常的高兴。她们以长辈和过来人的身份,开了我许久的玩笑。
我坐在那里,傻呵呵地听了许久。毕竟这种事儿,放到谁头上都会感到非常幸福的。另外,同事们除了祝贺我相亲成功以外,还给我提了许多的建议。比如,以后要对人家好一点儿,要勤打电话,多发信息等等,我都非常愉快地接受了。
那天晚上,因为第一节没有我的课,所以,我就来到了办公室外面,然后拨通了秀秀的电话。我非常想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
电话在响了两声以后,就拨通了。喂,那边响起了秀秀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喂,我急忙接了一声。因为这是我和秀秀打的第一个电话,所以心里感到挺激动的。我解释道,秀秀,我是胡磊磊啊。听出来了,秀秀在那边轻轻地说道。我笑了笑,问道,秀秀,你现在正在干嘛呢。秀秀说,我正在吃饭呢。
果然,我稍微一注意听,就从电话里面听到旁边有人说话的声音。我问道,家里就你和你妈妈两个人吗。秀秀说道,还有一个邻居呢。哦,我又问道,饭是你自己做的吗。秀秀说,是的。我笑着问道,你会做饭吗。秀秀说道,那肯定会做了。我听到这里,也不禁为自己的孩子气笑了,就说道,那你先吃饭吧,我待会儿再和你联系。随后,我便挂断了电话。
那一天,下过晚自习以后,我又请同事李鲲鹏吃了顿饭。因为,我非常感谢他在关键的时刻能为我送去那三百块钱,那三百块钱实在是帮了我的大忙了。如果不是李鲲鹏的话,我今天可能就下不来台了。然而,当我对李鲲鹏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却谦虚地说道,没事儿,以后需要帮忙尽管开口就行了。这让我非常的感激。
从外面回来以后,已经是夜里的十点多钟了。
因为没有什么事儿,又不想马上睡觉,所以,我就打算趴在桌子前面写今天的日记,因为我每天都有写日记的习惯的。然而,我却有一种强烈的预感,那就是:我觉得我可能在今天晚上是写不完这一篇日记的。因为今天的事儿对我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完的。
所以,我就想,每天写一点儿,用个两三天,总可以把它写完了。然而,连我自己也不曾料到,这一篇日记,我竟然用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把它搞定。为了纪念这篇在我的生命中有着非常重要位置的日记,兹将它的标题和第一段抄录如下:
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晴(多云)
今天的日记比较多,现在我刚刚动笔,却不能预料到自己究竟能写几张。
那一天,我在桌子前面写到十一点半,才去睡觉了。
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我的心里依然是非常的激动,依然是非常的甜蜜啊。直到现在,我依然感到自己就像是在做梦一样。啊,我竟然能够在今天认识像秀秀这样的一位好女孩儿,并且还带着她在内黄县城里面转了一圈儿。我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老天爷才会把秀秀送到我的身边。啊,我一定会好好地珍惜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又想起今天早上的事情来了。
今天早上,我竟然还因为心情不好,不想去二安相亲了呢。唉,当时我怎么就那么糊涂呢。如果我当时真的放弃了,我肯定就和秀秀失之交臂了。那样,我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所以,现在我觉得自己以后就更应该珍惜了。因为,我和秀秀之间的缘分确实是上天注定的。你看,我们两个人,一个远在武汉,一个远在内黄,然而,我们竟然能够相识,这难道不是一种缘分吗。如果我再不珍惜,那还像话吗。想到这里,连我自己也忍不住想笑了。看来,我真的遇到了一位红颜知己了。
《最后的罗曼史》(第二十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