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些结局,自己再努力也不行
沈清风来找高洁的时候,她正专心攻读逻辑学原理。那个“聪明绝顶”的逻辑课老师在学期末了终于让高洁为难了。她逃了一学期逻辑学的课,专心在图书馆看小说,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司汤达,张小娴等等名人过了一个还算充实的学期。
逻辑学老师的课终于被高洁彻底遗忘,以至于学期末那个洋洋得意沾沾自喜的学习委员公布考试日程表时,她才幡然醒悟:原来这学期还要考逻辑学。不得已,拿着干面包和矿泉水在图书馆攻读逻辑学,在这学期的最后一段日子里孤军奋战。说起孤军奋战,可能有些夸张,因为还有很多志同道合者,在这段日子里悬梁刺股,挑灯夜战,费尽心思地……做小抄。
高洁自认没有什么特点,但身上的优点和缺点还是不少的。当然,这个自我评价有些含糊其辞。因为她眼中的优点可能是很多人眼里的缺点,同理,她认为的缺点又被很多人大肆推崇。比如考试这件事,高洁是抱着“宁死不屈”的决心来对待的。即使有失脸面的挂科补考,也不能违背良心地做小抄。当然,真正的原因其实和这些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比如:做小抄的辛苦,冬天考试还要穿裙子,以便监考老师朝你走来时,方便藏匿赃物。比如:不幸英勇就义,被老师抓个正着,这样学院通报,导员说教,同学看笑话……。好吧,她承认自己是个不称职的大学生,或者说是个不正常的学生。因为高洁至今不知道怎么做小抄。
沈清风来找她的原因简单明了。“高洁,把你的逻辑学笔记借我用一下。复印之后,马上还你。”
他穿白色衬衫,袖子简洁地挽起。
高洁悠悠抬起头,气定神闲地回了句:“沈清风,你的笔记借我用一下呗。我这学期一共只上了两节逻辑课,算是认识了逻辑老师一下。第一节课,和他主动点名的那一节,我几乎是从寝室飞奔到教室。当然,我知道了逻辑老师的性别,知道他的大致面容和芳龄,其他一概不知。”
沈清风看她说的相当平静,“高洁,那个逻辑老师不是男的吗?还有芳龄?”
……
当然,这些都无碍于高洁恶补逻辑的决心。毕竟挂科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高洁自认起码是“知荣辱,讲和谐”的。
沈清风继续嘀咕,“那个老师是男是女?”
“沈清风,逻辑学老师是个秃顶的四眼田鸡!”你究竟上过逻辑课没有!”
当然,高洁是事后才知道有同学告密,把她说的最后那个响亮的质问句变成陈述句陈述给了可爱的英明的…逻辑老师。
结果。结果,你懂的。
【二】也许有些简单的标准最难达成
高洁的很多优点暂时无法一一提及。只是,爱吃水果蔬菜绝对算是一个优点了。
她爱吃香蕉、苹果、桔子、草莓、樱桃、梨、西瓜、木瓜、哈密瓜、荔枝,椰子……。除了榴莲外,高洁好像没排斥过其他。至于蔬菜,凡是菜市场能买到的,来者不拒。作为素食主义者,她很容易被推崇了。死党盒饭里的青菜几乎全是被高洁预定。其实有些时候是高洁主动请缨,大张旗鼓地抢过来的。到了后来,室友都具备了自制力和主动性,蔬菜水果自动上交进贡。
齐娟抱着一罐薯片和一本时尚杂志赖在床上幻想“宝马王子”的时候,不停说出她对宝马王子的要求。“我的王子一定要有一幢靠海的别墅,一辆宝马,奔驰也行,装着一车厢的玫瑰花向我求婚才行。”
“喂,洁洁,你对未来的王子有什么要求呢?”她的薯片飞到了高洁的床上。
“呃,我要好好想想。也没什么具体要求,天天带我吃水果蔬菜就好了。”她本能地回答。
“洁洁,你傻啊。你也就这点出息了你。”
“没办法,因为不是什么绩优股,还不是什么潜力股。只有这样了,不然将来做了老姑娘,你要我啊?”
高洁的长发打结,昨晚洗过头发还没干,就睡着了。
此时,齐娟已经郑重其事地喝了一口凉白开,搬了那把有些晃悠的椅子坐在她的身边。
“我说,高洁女士,能不能有点出息?虽说不能要求你和我一样要个白马王子,可是骑士还是有必要的。起码不能让你饿肚子啊。你不是想将来你的孩子也就是我的干儿子干闺女和你一起受罪吧?我怎么都觉得你们娘俩一起吃水煮大白菜的样子特别煽情呢?”
齐娟一脸认真地自我陶醉中。
“齐娟女士,该不是脑子坏了吧。我自己自力更生,也不至于水煮大白菜呀,好歹得是小青菜……”
拿起背包,准备出逃。高洁打算继续去图书馆和那帮文人混。
齐娟拉住她,“丫头,我自作主张,给你介绍一人好不好?你老是这样,将来大学毕业了,连个初恋都没有,你说出去丢不丢人?”
高洁头也不回,翻了个白眼,“傻吧你,我这样一优秀人才,谁能配得上?将来谁娶了我,都是他的造化。”
夏天的长发让人厌倦,千头万绪梳理不开。
高洁有一把剪刀剪了满头青丝的冲动。
齐娟不管不顾,“高洁,今天我豁出去了。一定在学期结束前给你找一个,滥竽充数都行。你倒是说说你的基本标准。”
“行啊,基本标准,开蔬果超市的。你看,行不行?”
齐娟似乎早有准备,“真的?蔬果超市就行?”
没办法,只好这样。末了高洁很小心地确认了一下,“齐娟,你家不会真有什么亲戚是开蔬果超市的吧?”
“没有,没有。但是我可以托我亲戚问问。一定会有的。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开蔬果超市的也一定会有的。”
彻底被打败,知道她家没有开蔬果超市的,高洁也就放心了。
[三]:如果感情可以凑合,那很多矛盾都不会存在了。
周末,高洁泡一天图书馆。晚上九点多归来,开门寝室便有献殷勤的。
“高洁,快来。水果王子出现了。看看,这桌上的水果都是水果王子送的。”
换上拖鞋,高洁看到桌上的水果,还真是种类俱全。
“谁这么大方呢?说说,寝室谁有男朋友了?或者是换男朋友了?下这么大的血本。”
下铺的田佳佳回答,“齐娟说是你的水果王子送的。”
高洁心中警铃大作,“齐娟,你给我过来,水果王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齐娟抱着她那个多少年没洗的吉娃娃对高洁挤眉弄眼,“你忘了,就是我要给你介绍的那个开蔬果超市的。”
“你还真行,速度可以和奥运会运动员叫板啊!”高洁哭笑不得。
“高洁,你别管。反正我是铁了心要把你推销出去的。我在论坛里发了帖子:谁家开蔬果超市,谁就能娶你。”齐娟翻了个身,“没想到真有个开蔬果超市的,我把你照片给他看了,他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彻底被打败。
“哎,高洁,你是不是得请我吃饭呢?不过还是有些纳闷,你这样貌别人居然没嫌弃。”
齐娟继续宣传。
彻彻底底被打败。
“齐娟。今儿我没空,我要睡觉。明天一早你把水果给那个水果王子送回去。”高洁钻进水房。
次日清晨。刚出寝室,便又碰着沈清风。晨曦里,一身运动衫,还把领子给立起来。看得高洁没来由地想笑。
“沈清风,逻辑恶补的怎么样了?大清早的就在女生寝室门前耍帅。”
沈清风走地近一些,“不是你室友齐娟叫我过来的嘛。我送的水果你吃了没?”
高洁心中庆幸自己没戴眼镜,不然眼镜框都给跌碎了。
“沈清风,别告诉我你就是齐娟口中的水果王子!”
“是啊,就是我。我家就是开蔬果超市的,我一看咱们俩这么合适,你的标准我也达到了。咱俩就凑合凑合吧。”
[四]:两袖清风,高洁的人才能遇上
沈清风是高洁在文学社结识的。大一刚开始,各个社团拼命招生。她也不知道怎么就稀里糊涂地进了文学社。当然,进去没多久,高洁就义愤填膺地退出了。她实在没办法理解,一个文学社怎么就成了附庸风雅的无用之地。附加功能是为社团的第一把手增加学分,主要任务就是开会和训斥下一届不明所以的学弟学妹。
沈清风看来是个热爱文学的小青年,乐呵呵地跟在高一届的学姐学长身后,为他们端茶送水拿椅子。高洁一看到他那副毕恭毕敬的样子就受不了,新生发言时“语不惊人死不休”,把大学的社团一杆子打倒,热情洋溢地批判了大学社团的无聊性质和不堪一击的体制。遭到全体社员的白眼,但是沈清风不一样,他坐在最后一排,听完高洁愤青式的发言,倏地从座位上站起来,热烈鼓掌。
天知道,那个时候,高洁居然对他心存感激了。至此,无论看到他多么低眉顺眼的样,都不是那么鄙视了,起码这个人还是有欣赏眼光的。
沈清风在高洁主动离开社团时反复规劝高洁,“高洁同学,你就是有文学气息的一人,这就是文人该有的脊梁。你应该留在文学社,成为文学社的脊梁。”
高洁怎么听着这话这么耳熟,而且打从心底不愿意认同这“文人的脊梁”一说了。敢问当代文人还有几个有脊梁的呢?不过就是东风压倒西风,西风反扑东风。除此之外,探讨其他的骨气什么都是多余。
当然,这话高洁没有和沈清风说。高洁担心他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绝望了。还不至于。
高洁不理他,继续我行我素。沈清风有着极大的耐心和毅力,当然高洁有着更大的耐心和毅力。最终她还是退出了文学社。天天和那群没心没肺的人勾心斗角真不是她能容忍的生活现状。
沈清风自此算是成了高洁粉丝中的一个。当然,高洁的粉丝没几个。只不过是一些喜欢看高洁批判的人,这些人她不打算把他们贴上朋友的标签。
沈清风是最有心的一个粉丝。泡图书馆时不愿出门,他会主动替高洁去食堂排队买饭。上课来不及,他会主动要求替她还书借书。唱K时主动打电话叫高洁,虽然她没去过一次。下雨时送过伞,体育课替高洁答到。齐娟不服,哪有这么便宜的事让高洁给碰上了。高洁曾经有过小小的感动,但不至于心动。
一次他替高洁送伞,高洁问:“沈清风,我没钱没权,连最起码的姿色都没有,你这样掏心掏肺地对我,我可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你的。”
沈清风撑开雨伞,短短的头发被淋湿了。额前的刘海看起来有些滑稽。
沈清风不以为意,“这样吧,你没什么家当。就以身相许吧。”
“喂,你当我傻啊。这可是我最大的家当!”她夺过雨伞,把书塞给他。高洁喜欢在下雨天撑伞,即使沈清风比她高出一个头。
沈清风不说话。为了打破沉默,拼命举伞的高洁问了一句:“沈清风,你说你这么好脾气的人怎么愿意跟着我这个暴脾气的人?”
沈清风的回答出乎她的意料,他说“高洁的人,往往都是两袖清风的。”
他的眼睛里,有一种感情叫做笃定。
[五]有些剧情,就像最不靠谱的命中注定
6月25日,沈清风的生日。碍于他这么无微不至的照顾,高洁不能拒绝他的邀请。没想到沈清风的家就在本地,生日当天干脆逃课在家开了生日派对。
广播站里有些事,忙完了直接去他家附近的KTV。他邀请的人也不是很多,大概都是平时特别好的朋友。大家在一起说笑打闹,把男歌手的歌用女腔唱,缠绵的歌唱成粗犷的。
沈清风没有过多地介绍,中途饮料来的时候,昏暗的包间里灯被打开。
一长相甜美的女生说道:“今天是帅哥沈清风诞生的第21个年头,虽然不是什么值得庆祝的事,但是好歹请大家好吃好喝好玩了,这一点还是值得庆祝的!”
沈清风挨个介绍在场的各位。介绍到沙发上的最后一个时,长相甜美的女生看起来很是激动,“这位,我们音乐学院的帅哥加才子。也就是沈清风的哥哥沈清秋。
沈清秋比沈清风大两岁,和他们一个大学。就是学院不一样,现在大三了。据说算是音乐学院的传奇人物。他自己填词谱曲主唱的歌曲俘获了一大批女生的心。
沈清秋看起来和弟弟的性格有些不同,整个人更加沉默稳重。当然,这大概就是他受追捧的原因。现在流行这种装酷扮沉默的人。
沈清秋看来真的不爱说话,当晚也只是在最后为沈清风清唱了他自己的一首歌《为谁停留》;
“是否占有让我一无所有?
你总是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
说走就走
你总说前方有澄澈眼眸
我只想问你
问你
今生你打算为谁停留?“
沈清秋低低地唱,唱的动情。头发稍长,遮住了眼睛。包间里顿时安静,不知是音乐的魔力,还是他个人的魅力。
高洁感觉是酒精的作用,脸颊红的发烫。推开门,出去透气。
她知道心里有一个人的身影,不能言说是一种卑微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