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子,喜欢指甲。
小手,细细长长的手指。修长而有弧度的指甲上微微泛着血红的亮泽,淡蓝色的花纹向上挑起一个美丽的弧度。这样华美的指甲袖子花了整整一个下午。
因为,晚上要去参加宁刚的婚宴。
因为宁刚说过,喜欢袖子的指甲。
袖子为了参加宁刚的婚宴。精心的准备了一个礼拜。几乎败光了这个月所有的收入。因为,她知道新娘是跟她不离不弃的朋友林子。
跟林子的感情得从十年前说起。那时正值青春的她们一起从家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却被人骗进美容店。那个撕心裂肺的晚上,袖子用自己的青春保住了林子的青春和性命。林子逃出来了,一周后,袖子才被警察从那个黑窝里救出来。袖子出来的时候,裸着身子,已经不醒人事。背上,胳膊上,大腿上到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下身红肿红肿的,还渗着细细的血丝。袖子醒来的第一件事是照镜子。林子摔碎了所有的镜子,眼泪哗哗的流。袖子给了林子一巴掌:去给我买镜子,要能看见全身的那种!
袖子在镜子前养了三个月,直到身上最后一块伤变成白白细细的皮肤。
袖子自己开起了修指甲的小门面,起了个怪怪的名字,叫九人美甲。也就是今天的九人美容。
九人美容开业那天,林子带来了宁刚。
宁刚不帅,小眼睛里透出一股子的邪邪的魅力。四十多岁的他,有着一般男人没有的问道。只一眼,袖子知道,这辈子她无法逃掉了。只是她不愿意相信,这是她朋友的男朋友,而且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十年过去了,从那件事以后,袖子没有笑过,或者说没有真心的笑过。因为,每次袖子笑得时候眼睛里都会有苦涩的泪水或者比眼泪更让林子担心的东西。而,今天袖子笑了,盯着宁刚很开心很轻松的笑了。
林子说,袖子姐,我们要结婚了!你会祝福我们的吧?!
袖子笑了笑:林子,来姐姐给你修修指甲。
袖子给林子修指甲。一言不发,只是时不时很不经意又很有用意的瞟几眼站在身边的宁刚。
“袖子姐修的指甲真美!”宁刚试着打破这份让他有点心悸的沉默。只是没想到没有人理他。
林子的手开始哆嗦,额头上的汗细细密密的渗出来。
“袖子姐,你……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你能……祝福我们吗?”林子有点结巴,有点乞求地问。
指甲修完了,修长而有弧度的指甲上微微泛着粉红的亮泽,殷红的花纹向上挑起一个美丽的弧度。美得很!
“林子,我会去的。”袖子转身的时候,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宁刚。顺势把一张薄薄的纸片塞给了他。
“林子,我陪你去挑礼服吧?婚礼我就不参加了,你知道我喜静。晚宴的时候我一定会去的,好吗?”
“姐,礼服宁刚都帮我买好了……”
“……也好,那你们去忙吧,我还得招呼客人。”
林子跟宁刚一出门,袖子便关掉美容院,开始为那个晚宴准备。
袖子来到饭店的时候,宁刚和林子正焦急的张望,看到袖子时,林子松了一口气:“袖子姐,谢谢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和宁刚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
“林子,我说话什么时候不算数过?你的婚宴我怎么能不参加呢?我们可是共患难的朋友。”袖子为新娘拢了拢头发,“今天,你真漂亮!”
“真的吗?”看着袖子眼里十年来不曾见到的温柔,林子终于恢复了以往的调皮和可爱,放下悬着的心,开心地笑了。
袖子不美,但是很耐看。高挑的身材,淡蓝色的裹胸礼服,单薄的脊背,细细的锁骨。饱满的发髻,端庄地立着。银色的手镯随着她举杯的笑容一上一下,把那细细手腕上所有的妖娆喷薄出来。新娘林子挽住袖子的手臂走进婚宴的时候,所有的人的目光在袖子身上而不是林子。
婚宴很顺利,林子也很开心便多喝了几杯。嬉笑着拉袖子跳舞,看到袖子姐的指甲。修长而有弧度的指甲上微微泛着血红的亮泽,淡蓝色的花纹向上挑起一个美丽的弧度。林子的手又开始哆嗦,额头上渗出细细密密的汗珠。
“姐,”袖子哆嗦着问“今天,你怎么做了这个指甲?”
“只要有可庆祝的盛大喜事,我都会这么做,你知道的。”袖子微笑着说,眼睛没离开过宁刚。
“姐,如果你喜欢宁刚,我把他让给你,只是你能不能放手?我求求你了!今天是我的婚礼。”
“林子,姐姐放不下,对不起!”说完,袖子走了。
婚宴结束时,已经很晚了。林子说着醉话被宁刚抱进洞房。却发现袖子坐在床边上。
“袖子姐,今天是我和林子的婚礼。”
“我知道。”袖子把玩着手上的指甲并不抬眼看宁刚,“你跟我过来吧!”
宁刚安顿林子睡了以后,走进袖子的房间。仿佛时间倒流一样,一模一样的场景袖子竟能制造两次。一周前的那个晚上,宁刚也是这样魂不守舍的走进袖子的房间。中了魔一样跪倒在袖子修长的大腿上,颤抖着亲吻。宁刚不明白,袖子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他在她的面前如同一只乞求爱怜的哈巴狗,只要她修长的双手轻轻拂过他的发迹,便觉得窒息般的震颤,想躲却又极其的渴望。袖子用那只修长的手轻轻抬起宁刚的下巴,性感的双唇轻轻的贴在宁刚的眉心,另一只手如水蛇般顺着领口钻进胸前,摸进后背。凉丝丝的泪滴划过宁刚的脸。
“袖子……”
袖子抽出手,冷冷的说:“宁刚,你转过去,把衣服脱了!”
衣服一件件飘落,因为激动宁刚的手不停地哆嗦。他不知道袖子为什么要勾引他,是的,就是勾引。那天的纸条就是证据。可是,宁刚逃脱不了。袖子的每句话都像施了魔法一样,让宁刚欲罢不能。
“宁刚,你后背上的指甲是你前任老婆给你抓的吧?”
“不,不是,”宁刚忽然感到后背发凉。“哦,是,是……”
“到底是不是?”袖子细滑的手轻轻顺着这几道印迹滑来滑去。
“是”宁刚心虚的说,“袖子,我知道我骗了林子对不起林子,我们不要再提这几道印迹好吗?”
袖子水蛇般的手臂从后面环住宁刚的腰,贴着宁刚的宽阔的脊背揉动。宁刚酥了般的身子里燃起一股烈火,这股烈火仿佛疯了般烧到宁刚挺起的**随后就是一阵惨叫。
袖子,握着宁刚血淋淋的生殖器,“宁刚,你的后背是十年前我留下的印迹。你毁了我的一生。看在林子的份上,我饶你不死,只是这辈子你就只能是个太监了!”
“袖子……”
袖子回头看见惊恐的林子,豆大的汗珠顺着林子的头上滚下来,混着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地上,砸在袖子的心头。
“对不起,林子!如果今天宁刚不过来,我会饶了他。可他……姐姐不能忘记那比一辈子还漫长的十天。”说着从包里拿出了一个淡蓝色的小盒,盒盖上微微泛着血红的亮泽,淡蓝色的花纹向上挑起一个美丽的弧度。袖子轻轻的剪下十指华丽的指甲,连同宁刚的命根子一同装进这小小的盒子,“这个小盒里,装着我所有的仇恨和罪证。宁刚是我最后一个仇人。你是聪明人,你知道我为什么开九人美甲店,你也知道这淡蓝色的指甲代表着什么。谢谢你一直没有揭穿。只是很抱歉让你担心了那么久。带着这个盒子去公安局吧。妹妹,对不起!”
第二天警察走进袖子的房间时,袖子已经死了!袖子的房间里都是镜子,那种大大的,能照到全身的那种。枕边是袖子留的一封信:
警察叔叔:
虽然我已经三十了。但是,十年前我已经死了。十年前,我是个孩子,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见到警察还是喊叔叔的。这十年袖子只是逃出地狱回来报仇的一个恶魔。今天,那个复仇的恶魔终于走了,我想袖子可以回到十年前了,再回到孩子时代重新来过。
谢谢你们曾经救了我!
宁刚我希望能改过自新,我曾深深的爱过你。只是我不能原谅你曾经的所作所为。好好对待林子。她是个好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