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当专职小姐不太长的时间里,金座酒店又相继招来了几个住店小姐,再加上外面能传呼来一些,已有了为数不少的能随时为酒店所用的小姐,正是九八年,那时,省城里“泡小姐”的风气大增,除了一些专门到酒店找小姐寻求低级趣味的男人外,其中也有一部分是为了赶时髦,讲排场,所以,店里因为有了这支劲旅而吃客猛涨,生意很红火。我呢?由于自己不俗的谈吐和与生俱来的外形条件,很快成为众多“佳丽”中的佼佼者。王洋经理对我格外重用,,大凡有些他认为重要的客人,(不外乎是那些有钱有势能给酒店带来经济效益的主)只要我不在其它台上,总会有我的一个位置,我的回头客也很多,给了王洋相当可观的经济回报,在金座干了半年下来,钱袋从此告别了羞涩,除了每月给父母寄去几百元外(多了怕家里起疑心)其余的都存了起来。手里有了点钱,我就打算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从酒店里搬出去,因为在店里住,有很多不便,首先,酒店的宿舍人多,休息不好,小姐们流动性大,钱物不好管理,其次,有些与自己相处的好的客人在别的地方吃饭,自己不能去陪,因为酒店里管吃管住,你就属于店里的“固定小姐”,即使本店里没有生意,也不许外出坐台,我想自己租房子的重要原因,是我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人——朗杰,他的出现,使我的生活和感情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是一个铅锌矿的副矿长,1。80的个子与180斤的体重,可以说是个大块头了,还有唇上的一字形小胡子,加上短短的板寸头,怎么看都像是个有震慑力的土匪头子……
我们认识是在98年的5月1日劳动节,那天已经快晚上十点了钟了。他和几个客人一同来到“金座酒店”,其实按当时的时间,酒店已经不接桌了,但是其中的一个是经理王洋几年不见的老同学,所以还是破例接待了他们。王洋和他们寒暄了一阵,出来对我们几个已经下桌的小姐说:“你们几个进屋陪那几个客人喝点酒,小费就不必要了,反正这么晚了,也耽误不了你们挣钱了,就算帮哥一个忙。”这对于我们其实无所谓。之后就把我们几个领进餐室对客人们说:“老同学来,兄弟安排几个小妹陪哥几个乐呵乐呵,算是给各位加的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