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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贞的激情和真理

文章作者:方外

  认识致君那年,我14岁,他21岁。他搬到我家对面的房子里。

 

  院子里其它的小孩子都叫他致君哥哥,只有我叫他致君。没有原因,我觉得我应该这么叫他。他的头发干净整齐,喜欢穿棉布格子的衬衫,笑起来的时候,象4月里的阳光一样明亮。那时我总是丢三落四,妈不给我家里的钥匙,我总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等妈回家。每天下午的五点四十五分,致君准时出现在楼梯口。

 

  一般他会陪我在楼梯上坐一会,直到妈下班回来。他很耐心的和我说话,其实无非是一些散淡的聊天,但我很认真的听和理解,并且做出相应的答复。很喜欢听他的声音,喜欢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香。

 

  他交了女朋友。那是一个美丽骄傲的女孩子。眼角总是高挑,见到他却也呢哝软语,笑的分外甜美。

  她来的时候,致君就只和我打招呼,歉意的笑:“说小丫头今天哥哥不能陪你说话了,有客来。”我点点头看着他们,那女孩子的眼光淡淡的从我身上飘过去,他们关门的时候我听到她浅笑吟吟,童,你怎连小女孩也不放过。他不说话,我听到门轻轻的合上。

  他是我心底隐藏的蔷薇色,连自己也看不清的色彩。

   时光荏苒,上高中以后,爸妈辞职下海为事业奔波忙碌,时常我一人在家。寂寞时爬到八楼顶天台晒太阳。搬一把藤椅,捧着小说孜孜不倦,直至夕阳西下。

  那时我正在看亦舒的《圆舞》,忽然有人拍我的肩,熟悉的味道,我没有回头。他在我旁边坐下来,这书讲的什么。

 

  沉默片刻我勇敢的抬头看他,它讲一个游戏,一段舞蹈,无论你的舞伴转到谁的身边,转的有多远,最终还是回到你的怀里。

 

  他愣了一下,笑着揉我的头发:“到底是校园女生。小丫头,言情小说毒害你了。”我不说话。忽然有流泪的冲动。那年我18岁。他执着的在我心里盘踞了4年久久挥之不去。

   后来妈妈说童要结婚了。这时我考上了北方的大学,他来家里和我聊天。他瘦了,但脸上有喜悦。他依旧是蔷薇色的男人。窗外有一棵很老的苦楝树,正值盛夏,粉紫色的苦楝花开的疯狂而又温柔。象一堆棉花。他说。可我觉得象烂醉的云朵。我喃喃自语。秋天要来了,地上堆满了云雾一样的花朵。他在我身边,我爱了他4年,他不知道。


  他要到另一个女人的身边,他转到她的身边,还会转回来吗。

  我沉默的看这个他的侧影,那样柔和的线条和女孩子一样的下巴。我离他那么近,可以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香,可是我抓不到他。

 

  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向他走过去,吻他的嘴唇。他闪躲,看见了我的眼泪。犹豫了一下,低下头吻我的脸我的脖子。我只乞求自己的脖颈够光滑,才配的上他如此冰冷的唇。我的眼泪疯狂的倾泻,窗外的苦楝花纷纷飘落。

  他说,小婉,我会结婚。你应该忘记。然后他转身,只留背影给我,无限凄清。

  他如期的结婚了。他转了她的身边。我去了北方上学。没有参加他的婚礼。

  我和很多男人交往。我以为我可以忘记他,但是在白日的飞扬背后,却是无尽的寂寞。

  大一的寒假,我只身去了乐山。一个人上火车,绵延无尽的铁轨,如潮的陌生人,依依送别的人群和悠远的汽笛声,我在上铺默默的流泪,脑子里播放一幕一幕的画面。我又开始想念他,他的容颜若即若离的出现,可是当我伸出手的时候,却只能触碰到自己滴在手指上的眼泪。

  半夜坐在昏暗的灯光中发呆,对面的男人递来纸巾,“眼睛已经肿的不行。”我木然的看着他的脸。他微笑着要递过来一瓶果汁,我听到自己声音木然,这个,能填补的了什么?那只手愣在半空。看那人如此窘迫,我伸手拿过他的果汁。伸手触到自己脸上的泪。迅速擦干,竟在公共场合狼狈至此,原以为深夜客静。可以容我陷在回忆里,只是死死不得翻身。且被陌生人识破。

  是我不懂分寸,只知全身投入。不是不明白的,只是做不到文字般洒脱,尽了心力,也丢了气魄。

  天亮在乐山站下车,连日的疲惫已经让我的步履颟珊。一人上前接过了我的旅行包,我转头,是那好心的男人。他问我是否来游玩。我答是。纵使是陌生人,我也不想隐瞒什么。人心凄凄,立地死掉也罢,被骗去山里卖掉也无不可。

  他笑笑:“既然目的地一样,那么我们同行吧。”

  后来知道他叫做施鸿,24岁,在我上学的南方城市里做着一份闲适的工作。此行是来出差,顺便看看乐山大佛的,却不是来阐拜,他是基督教徒。一起去看大佛。那佛堂烟雾袅绕,满地善男信女虔诚祷告。我亦跪下,双手合十,在佛前企求,如果今生不能再一起,那么来生,让我做他经过路旁的苦楝树。佛沉静的含笑俯视我,没有答案。

  走出佛堂,施鸿忽然的转过头:“合着手的时候,你拥有的是某样东西。而当你摊开手心,整个世界就在你的掌心。”我对他微笑。是明白他的好意的,只是当人对自己无能为力的时候,百毒不侵。

  他带我去郊外,在如洗的蓝天下面,我竟然看见了一棵苍郁的苦楝树。我们并肩坐在树下,他戴着耳机听CD,我抬头看灰绿的树叶粉紫的苦楝花和湛蓝的天空相互交错,如同一副梵高的油画绽放最明丽的色彩。施鸿把他的耳机塞给我,一时间满世界都沉浸在水一样缠绵悱恻的歌声里了。我的心在那一刻平静下来,因为这天空,这歌声,和这个男人。

  太阳落山后我们回酒店。电视里有哀怨的女声咿咿呀呀的吟:我的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一个人过一天像过一年。海的那一边 乌云一整片,我很想为了你快乐一点。可是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身边......

  我蜷在沙发里喝酒,施鸿过来坐在我身边:“是否符合了一时的心境。”我笑着不答话,只是起身关了电视。转身只见施鸿目光炯炯:“丁婉,你还很年轻,放手即可从头再来。又美丽,大把男人排队供你挑选。”他赞我美丽。他原不是多话的人。我笑:“你且将我捧的天高,到时重重落地,我只拿你负责。”之后顾左右言其它只是不愿将话题绕回。他只看我,目光犀利如刀刃,我渐渐声低至不语。片刻他起身回房,出门前停下来:“若真的不甘心,那么回去要个交代也是好的。只是你也读了这么多年的书,须知道,无论怎样选择,后果都须自己承担。”我感激,陌路相逢,有人这般设身处地的分担寂寞已是赚回的,何况还有忠告以赠。尽管涉世未深,但这些年独自生活的经验,也知世间人情冷暖,人人自顾不暇,谁来理会年轻女子的强说愁。

  当夜未眠,一夜辗转,决定回家见童。

  施鸿则还要在这里留一段日子。他送我离开,我留了电话给他,数日同游,俨然也是朋友。

  回去找致君,我一直相信,这游戏的最后,舞蹈的最后,他会回来。这是一个圆圈,一场轮回。

 

  再他公司的楼下等他,等了好久。他终于出来了,依然是那个笑起来象4月阳光的男人,尽管他穿着西装,可是站在身边,还有熟悉的洗衣粉香。看到我他有些无措,很快的镇定下来。我们去附近的咖啡店里坐下。他说:“小婉,你张大了,也越来越漂亮。”他夸我漂亮。我笑:“你的新婚怎样。”他盯着我的眼睛:“小婉,你想要说什么?”既然他不想有客套的前言,那我也只好鼓起勇气单刀直入:“我想念你,所以来见你。只要你和我在一起,我可以不要名分,一直……一直做你身后的人。”我的声音渐渐低下去,毕竟这样的话很难说出口,即使我抱有壮士断腕的心情,仍然深觉底气不足。

  很长时间的沉默,我最初的一鼓作气似乎要随着静止的空气绝望的降止冰点。又羞又窘,再也无法忍耐起身就要冲出去。眼泪狂乱的落下来,这样屈辱的自己送上门,他竟然不要我......可他伸手拉住我。

  我们一起住进酒店。那夜我把自己呈在他的面前,他的嘴唇灼热,不复有当年冷入心髓。我真的满足,只是天性促使我问,致君,你会离开她回到我的身边,是不是。这个游戏,这段舞蹈,是叫做圆舞,你终究会转回我的身边,是不是。他低声的呢喃,是的,我会。我闭上眼睛。

  

  假期很快过去,我仍痴缠着他不愿离开。这些天他对家里借口出差,实则是一直和我在一起。他早晨去上班,我在补晚上亏欠的睡眠。他中午回来吻醒我,一起出去吃饭。他不在的时候我安静的读小说看电视,一心一意的等他回来,似乎一个等老公回家的小妇人。尽管实情并不如此,他的小妇人,正在家里等他出差回来的礼物。依然无可避免的要回去学校,他也应该回家。临别的月台,我抱着他不放手,想到此去就是几月的不见,心就像被撕出裂口,渗出细密的血珠。一天已等于一个世纪,这漫长的几个月,要我如何度过。

  回到学校,每到夜里思念就像千百只虫子密密的啃食着心,所幸每天可以在他上班的时候通电话。从不知道可以那样想念一个人,听到他的声音,喉头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只是哭,让他手足无措的哄劝,百般缠绵后狠狠心挂掉电话,却在深夜里把头埋进棉被里低声饮泣。发了疯的想他,让自己身心俱疲。于是任性的告假回家见他。看到他千般委屈万种爱恋统统发泄出来,把脸埋进他的怀里号啕大哭,不顾路人的诧异眼光。他草草的安慰后急急推开我,低声说这是在公司门口,来往路人这么多,惟恐有认得的告诉他的妻。刹那间步履摇晃,是的,她是他的妻,拥有他的一切,他的行为都需给她一个名正言顺的交代。而我是见不得光的情妇。想当初那么坚定的对他说我不要你给的名分只给我你的人,如今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毕竟话可以轻易的说出口,以为真的可以不计世俗纷扰,以为有了他的爱情就足够,可是到了真正履行诺言的时候,才发现举步螨跚,并没有承诺的那样容易。默默的擦干眼泪垂首不语。他和我去酒店,又给家里打电话说要加班,晚上就在办公室将就着睡。房间很安静,静到可以坐在他身边就听的到电话那端女人的声音,她说真的假的,不会是出去鬼混了吧,你要是那样小心老娘剥了小狐狸精的皮,而后她尖利的笑起来。我诧异这大嗓门的女子竟是当年美丽骄傲的女子。他看了我一眼就起身去另一个房间,但是我仍听到他在电话里说:我不会的老婆你相信我,我怎么会背着你做那种事......放心我回来一定给你带礼物......我蹙眉,怎连童也是这般,难道婚姻真的可以改变一切?他回来,我摇摇头,无论怎样,他还是他,眼前是我爱了6年的男人,爱的无已为报的童。他看着我的眼睛:“我爱她,我不会和她离婚的。”我嫉妒的几乎要捏碎自己的手指,却因想到自己当初的承诺而不言语。他没有像小说电影里的男人一般对情妇说我的妻子不了解我我不爱她和她一起只是为了责任......他爱她,这一点他不掩饰,我是自己送上门来的,活该竟不如小说电影里的情人般恣意吵闹,只得忍气吞声,谁让我先爱上他。

  疲惫的回学校,同舍的女孩子说有一个男人打了好几次电话找我,并且留下电话。我看到卡片:施鸿。我走后他又一路北上去了另外几个城市,如今他回来了。约好地点见面。出门前我刻意修饰了一番,不然如此憔悴的脸,怎样见人,怎样面对当初的倔强。挑出一件天蓝色缀细碎花朵的棉质薄毛衣,泡泡袖,荷叶领口,梳顺长发散在身后。对着镜子练习自然的笑容。我得确认自己依然美丽。这样可以增添哪怕一点点的安全感。见面后他端详我,好象瘦了点,但是还是很美丽。竟是老朋友的语气。我笑:“难道那些看见零食而忍耐的日子都白挨了么。”他带了我去KFC吃饭,问起和童的事。我答一切都好。怎样和面前的男人也只泛泛之交,何必怨妇似的拉到一个人就猛倒苦水,只怕被人家看了笑话还不自知。他知趣的不再追问,只说了沿途的风闻,我陪笑不多话,他也渐渐的沉默下来。饭后他送我回学校,道别后我转身,茫茫然走进大门,却听他叫我,转身,他跑向前给我一个盒子:“差点忘记给你。”我疑惑的看他,他笑笑,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转身离开。

  回到宿舍拆开来,是一张流行音乐的CD,看那歌名,赫赫的印着“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笑。也只有施鸿可以在我这般落魄时带来一点欢愉,提起一点我七零八落的自尊。

  意外的是童在电话里说会来这个城市公干半年。一时间欢喜得不能自已。跑去百货公司把睡衣拖鞋牙刷毛巾剃须刀统统准备好,四处的打听哪里的出租公寓便宜干净,甚至买来菜谱细细研究,只为了可以好好的照顾他。度日如年,几个星期后他飞来这里。细心的打扮去机场迎接,望眼欲穿终于看到他出现。拿了行李直接去了租的房子,童看到满屋的设备感动不已,深情的吻了又吻我的脸,那一刻,我幸福的立刻死掉也罢。在电话里告诉施鸿,我邀请他;“一起来吃饭怎样,我下厨。”他淡淡的:“今晚有会议要开,可能不行了。”我有些失望:“这样......那以后吧!”他还是向我要了地址,他知道如何搭把椅子让我下台,我很感激。这一晚缠绵悱恻,自是不提。

  这些日子快乐的没有边际。午夜梦回,他的手搭在我的腰上,身体滚烫的贴着我的,再也没有梦魇,自可安睡至天亮。每天起的大早,准备牛奶,麦片,面包,煎蛋给他,洗干净一个苹果用保鲜膜包好塞进他的公文包里,这样在他午休的时候就有水果吃,下午换着花样做食物给他,晚上睡前把他的衬衣洗干净皮鞋擦亮才去睡觉....童感动的抱着我,小婉,你这样没有怨言的对我好,叫我如何消受的起。我反手搂了他,我只想照顾你,想要你和我在一起时很满足......

  有天我正照着菜谱做鱼香碎米鸡,听到门铃响:童又忘记带钥匙。我嘀咕着去开门,笑着正要骂他笨,却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女人。仔细辨认,竟是若干年前见过的,童那时的女朋友,也就是现在的妻。她显然也对眼前的我错愕不已。片刻沉默,她意识到是当年那个坐在楼梯口眼神奇怪的小女孩,正要开口童便从楼梯那一端出现,三人都惊呆在原地没有动,忽然她举手狠狠的打过来,我闪开,她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童急忙上前扶住她。既然已明真相,我便冷下脸来,脱掉围裙离开,他们夫妻的事情,自己去解决好了,若我在会更糟,只是今晚得找地方睡了,学校的宿舍已经退掉,我打电话给施鸿。坐在原地等施鸿的时候我冷静下来,我不后悔,也不愧疚,凡事要讲先来后到?拜托请先弄清楚谁先谁后,是我先认识童的,是我比她先爱上他。 这是一场圆舞,无论舞伴如何转换,童终究会转回我的身边。

  暂时的在施鸿家住下来,在这个城市里我没有朋友,只有施鸿。第二天我从他家去学校,和平日无二,我不着急,因为我自认大势在握。走到学校门口时买了一个面包当做早餐,忽然一个人影闪过来,我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只见那个女人凶神恶煞的立在我面前,昨天没来的及打量,今日在阳光下一照,我发现她有些老了,或许一夜未眠,她有了黑眼圈,眼角亦有细细皱纹。她作势要扑过来打我,忽然我身后伸出一只手把她如猫爪的细瘦手臂挡了回去,她没站住坐倒在地上。我回头,看见施鸿微怒的站在身后。这时四周的学生统统围过来,她开始号啕大哭,大骂我狐狸精不要脸。施鸿喝住他:“请你嘴巴干净一点,这里是大学校园不是菜市场,丁婉是我女朋友,如何和你丈夫缠在一起,没有证据请你不要在公共场所大闹。”她站起身,恨恨的看着施鸿,起身就走。我的脸色苍白,施鸿扶住我,对闻讯赶来的校长解释,终于校长皱着眉离开,而我被他带回家。我问施鸿:“你为什么这样偏袒着我?难道你不觉得我是狐狸精?”他不说话,片刻后语气坚定:“那是因为你年少气盛,以为爱情就是全部。”我不语,没有眼泪,只是默默的和他回家。

 

  第二天童打电话来责骂:“你和那个男人为什么要对她动手,她已经怀孕要是她有三长两短我和你们没完。”我说不出来一句话,手因为惊讶和气愤抖的不停,眼泪立刻泛滥喉头更加哽咽。施鸿一把抢过来电话:“既然这么爱老婆何必又来招惹丁婉,难道她年少轻狂你也是?你得到她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此时竟来追债?你根本不是男人,连我也瞧不起你。”他扔了电话。我哭倒在地上,一切都是自做自受,别人对我怎样我不在乎,惟有他不能,我做了这么多,只是因为爱他,爱他啊。我的世界在那一刻迅速溃败,我骂了脏话,你他妈的就是贱人。我的圆舞....可是我也有了孩子。4个多月的身孕,本想等童忙完这阵再和他商量解决的。自己去医院做了引产。“小孩已经成型,只有内脏没有发育完全,你确定要做掉他吗?”医生面无表情的询问。“恩。”我很疲倦。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医生冷静的操作。我赤裸着下身面对陌生的男人,忍受所有的疼痛和耻辱。眼前闪过的都是曾经温存的片段,如果那些都是真实的。可是为什么呢?我以为他一定会转回我身边,这是一场圆舞,圆舞啊。我晕眩过去。 孩子生下来没有多久就死了,那是一个柔软芳香小猫一样的男婴……

  我看着丁婉轻描淡写的脸,始终平静。有着准新娘的恬静和美丽。她是今天的新娘。

  天亮了,阳光透过窗外的苦楝树细碎的洒了一地。丁婉说:“艾格,其实苦楝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我看着她,她笑:“难道你没有发现么?苦楝,就是苦恋。”丁婉在微笑,那一脸的笑意,再这个阳光明媚的凌晨,灿烂的近乎妩媚。

 

  施鸿是基督教徒,他们在教堂里举行了婚礼。我站在伴娘的席位,和新婚夫妇一起看着唱诗班--有时我想要陪伴你同到海边散步,有时跑过美丽的花圃或爬上一棵树……有时我愿与你共度一生长厢厮守,但此时我必须等待那时刻……

  后来我无意间看到亦舒的《圆舞 》。既然不能再一起,就让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遗忘彼此。可是,小说的最后,男主角并没有回到女主角的身旁,怎么丁婉迷恋了这圆舞游戏8年,连结局都没看明白?

  关于童贞的激情和真理是许多人一辈子看不明白、想不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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