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情殇

楔子

我相信 爱的本质一如

生命的单纯与温柔

我相信 所有的

光与影的反射和相投

我相信 满树的花朵

只源於冰雪中的一粒种子

我相信 三百篇诗

反复述说著的 也就只是

年少时没能说出的

那一个字

我相信 上苍一切的安排

我也相信 如果你愿与我

一起去追溯

在那遥远而谦卑的源头之上

我们终於会互相明白

               ------------来自席慕容的<信仰>

                      烈

我的名字,叫做烈。不是恶劣的劣,而是热烈的烈。我是僵尸,是的,就是你们经常在恐怖,乃至搞笑片中看到的那种。

我也曾年少风华,只是当时光匆匆而去,当周遭的人青春不再,我却依然是年轻时代的俊朗模样时,我受不了刺激。我彻底崩溃,可是我连死的权利都已经不再拥有。灵魂早已远离,剩下的仅仅只是一具躯壳,我变得行尸走肉。

绝望的毒液在体内滋生蔓延,日夜腐蚀。我的世界一片混沌,黑暗是唯一的色彩;冷绝,是全部的热情。我的孤寂是千百年来命中注定得不到救赎的,因此我无能为力。

                      天情

青春的风是柔的,云是软的,空气是纯净的,连笑容都是灿烂的。

十八岁的我挂起面具,始终不曾在人前展露真实自我。是的,是我,是我迫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普通的人。所有的努力和所有的压抑,都是为了成就最终的理想。理想?是的。在当时的我看来它就是一个理想。终于,我成功的扮演了一个让所有的人都喜欢的角色。我成功了,我以为这就是我想要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在我成功的时候,失落还是满满的填塞在我的心上?我是我,还是说我仅仅只是天情?我究竟在期待着怎样的改变?自己也说不上来,希望奇迹能早日发生。

                     


                      安安

妈妈希望我能够温柔安静,所以为我取名安安。可是我让她失望了,高中以后的我成了一个十足十的小男生。白衬衫加牛仔裤可以从年初穿到年末,甚至于连代表女性柔美的长发也一晃成了短到夸张的男生小平头。

 我唯一的好朋友叫天情。人长得漂亮,成绩也好,是学校里的校花。追她的男孩子特别的多,但她一个也看不上。

 她说:安安,我的白马王子还没出现,但是快了,真的。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亮闪闪的。

 她从来都是个优秀的女孩子,我喜欢她,不仅仅因为她是个近乎完美的人。

 如果有一天,我们的眼光放在同一个人身上,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把视线调开。因为,天情她值得拥有更多更好。

                      子阳

 天情是比我小一届的学妹,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子。

 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浅浅的笑容,很漂亮,但是我不喜欢。因为她从来都是不开心的,我也知道就算我把自己打扮成马戏团里的小丑,她仍不会给我一个真心的微笑。

 她总是无奈的看着我,一语不发,然后叹息着转身走开。

 她永远不会知道,她离开的背影让我有多难过,但是没关系,我只希望她能开心,尽管这点很难做到。

 我会坚持下去,直到有一天,她对我说:学长,请你放弃吧。

                       烈

 两个年轻的生命在措手不及间闯进我原本荒芜的世界,所有的苍白和无力在瞬间被炫染的色彩缤纷。她们是可爱的精灵,带来一股久违的生气。微风拂过树梢时,我发现上帝温柔的怜悯已经悄然而至。

 那个叫天情的女孩简直是造物者手中最具代表的作品。精致的五官,纤细的身躯,修长的手指,宛如商店橱窗里的价值不菲的芭芘娃娃。

 透过她的眼睛,我知道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如此可人的她自然叫人喜欢,只是喜欢不代表爱。在我看来,她始终是个孩子,一个惹人怜爱的孩子。

 至于另一个叫安安的女生,我就只能望而兴叹了。从来不知道女孩子也能如此的活泼,简直是只顽皮的猴子,不过我没见过喜欢向日葵的猴子。

 我想,如果天情是迷人的月亮,那么,安安就是耀眼的太阳。

                     

                     天情

认识烈是我生命中的意外,我不后悔,但我永远遗憾。

曾经,我像是只拉磨的驴子,没有眼罩,也没有肥美的青草,却拼命的努力着,盲目得不知道什么,却又弄得自己狼狈不堪,甚至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

如果说我的生命只是笑话一场,那么,烈就是其中唯一的真实和快乐。我愿意和他天长地久,来证明海枯石烂。我愿意用一生的时间去等待,等待他用温暖的大手温柔的拭去我眼角的泪。可是他的目光从始至终都没有落到我的身上,我的等待会有意义吗?时间荏苒,我真的迷惑了。

                     安安              

天情死了,我是杀人凶手,是我害死了她。

她告诉我:安安,我爱烈,我希望跟他长相守,可是我也有我的自尊和骄傲,我不需要一个女人拱手相让的爱情,尤其是当对手是你的时候。

我们同时爱上了一个男人,天情没有后悔,但是我后悔了。如果历史可以重演,我希望我从来没有出现过。

天情的血,红得怵目惊心,让我窒息。当烈大张的嘴巴里伸出两颗尖锐的长牙,我在混沌的思想里抓住了两个字:僵尸!

天情呼吸微弱。她说:不爱我,就别咬我。

烈的嘴角抽搐,声音低沉: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

天情的微笑美若天仙,艳若桃李。

她断续着:为你,不悔。

                     没有天情的日子

                

天情是所有人心中永远的痛,也是一张无形的网,网得人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烈说,我从未说过爱,但是安安,我是真的爱你。我知道我说了,永远不会快乐,可我若不说,就连不快乐我都无法感受。

那时的安安一径低着头,许久才说:让我们一辈子站在感情的两端,来平衡生命吧 。

烈闭上眼,心痛之极:为了天情?

安安摇头。为了你和我。

就这样,他们在彼此的世界重新站稳脚步,做一辈子的朋友,一辈子只需记得彼此名字的朋友。已经不再年少,他们的记忆里有繁华过尽的沧桑与悲凉,没有人会再坚持爱情必须拥有。青春的挥霍已是奢侈,大喜大悲的心情亦不再适合,起伏的曾经他们唯恐不能面对。

所以,子阳休学,离开时没有与任何人告别。也许之于他而言,离开是最好的结果。

所以,安安转学,同父母移民加拿大,自此后不曾回国。也许是怕国内的向日葵心中包含了太多的痛苦,开花绽放时,全部倾泻而出,让人尝得苦。

所以,烈像一叶未启航的轻舟,毫无准备,便晃得失去了踪影。时光的洪流中,他与天情的名字怕是分不开了,也许吃力,但伤口总是需要一些时间的,不是吗?

古人有云:三生石上旧精魂的爱恋难寻,寻着了,是偶然,是幸运;寻不着,是必然,是命运,没什么可怨天尤人的。

终结

其实 我盼望的

也不过就只是那一瞬

我从没要求过 你给我

你的一生

如果能在开满了栀子花的山坡上

与你相遇 如果能

深深地爱过一次再别离

那麽 再长久的一生

不也就只是 就只是

回首时

那短短的一瞬

             ---------来自席慕容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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