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
夜,一旅馆,前台,我(清洁工),小余(收银员),一位小姐。
小余:“还有钱用吗?”
我:“还有,5毛。”
小余:“我还有20,分10块给你吃早餐。”
我:“好的,谢谢,等我有钱了翻倍给你。”
小余:“你什么时候有钱啊?”
我,一脸茫然。
“咚咚咚……”随着敲门声,来了一顾客,个子高,黑大衣,戴墨镜,左手提一旅行包,右手拿一本书,封面上醒目的三个大字《金瓶梅》。
小余:“猜猜内容?”
我:“炸弹,日本间谍……”
小余:“武侠,色情……”
我:“要不咱俩这个月发工资,《红楼梦》合资计划改《金瓶梅》?”
小余:“计划不能改,这书得看!”
我:“我最讨厌有才华的女子有贼心没贼胆,哼!”
次日,早晨,顾客,老板,我,小余。
老板:“说吧?《金瓶梅》谁偷的?”
我看了小余一眼,小余看了我一眼。
“我偷的!”我和小余异口同声。
老板:“你们俩到底谁偷的?先想好,不然明天一起滚蛋!”
小余看了我一眼,我又看了小余一眼。
“我偷的!”我和小余又异口同声。
老板:“明天12点之前,没有确切答案,我就找警察!”
漫长的夜,醒来,我以飞一般的速度等候在书店外面。
9点,书店终于开门。
我:“老板,给我一本《金瓶梅》。”
书店老板怔怔地看着我。
我:“磨蹭啥呀?说,多少钱?”
书店老板:“56.6块”。
我:“这么多啊?这个够吗?”我拿出一银手镯,“你仔细看看,这是我外婆临终前给的。”
书店老板:“够,够了,呵呵!”说完把书递给了我。
我接过书,只听见老板嘀咕:“这年头的女孩子,不像样子……”
不像样子?几个意思啊?来不及想了,我赶紧跑回旅馆,把书交给了旅店老板,“书我偷的,还给你,对不起,这个月工资我不要了!”
旅店老板:“你这孩子,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干这个?唉,你走吧!”
我收拾东西,消失在茫茫人海里。偶尔会想起小余,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偷东西这习惯应该改了吧?
十年后,某日。
我的微信验证:“草包,加我呀?”
我:“你是谁,有没有礼貌?”
对方:“我是小余,草包!”
小余?我赶紧通过好友验证加了她。
小余:“书是那位小姐偷的,你走后第二天,她拿着《金瓶梅》坐在收银台看,还咯噔咯噔笑,我问她为什么偷了书还笑,她说那不叫‘偷’,那叫‘拿来主义’知道吗?拿来主义!”
我:“对不起,小余!”
小余:“《红楼梦》还合资吗?”
我:“我买,你看!”
小余:“《金瓶梅》看了吗?”
我:“没有,你看了?”
小余:“看了。”
我:“说的什么?”
小余:“我猜对了,色情,西门庆,潘金莲!”
我:“啊?我去它大爷的西门庆、潘金莲,赶紧扔垃圾堆吧!呜呜呜!”
小余:“扔了,又捡回来了,那可是明朝巨著,不要以一般逻辑推理不一般的人或事物,拜托!”
我:“明白了。那你也一样,欠我一个对不起!”
小余:“没关系!还有钱用吗?”
我:“还有,5毛。”
小余:“分10块给你早餐用,她给我发个10块红包。”
我:“好,等我有钱了翻倍给你!”
小余:“你什么时候有钱?”
我:“现在。”我给她发了20块过去。
几天后,我收到一个手镯,外婆临终前给我的那个,还收到一本《金瓶梅》,首页写着:“温馨提示,好奇害死猫──小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