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墉
在我住的小镇上,有个很著名的意大利餐厅,每次经过那儿,女儿都会指着喊:「看!我同学萝拉生日派对的地方。」
那次派对,是我太太带女儿参加的,据说办得非常盛大,除了有专门带孩子游戏的小丑,怕家长们无聊,还特别安排了大人的节目。参加的人都说萝拉有福气,虽然只有一个单亲妈妈,但是,对这晚来的独生女,真是宠得像个活宝。
但是,有一天萝拉突然不再上学,接着听说她妈妈心脏病发,死了。更令人惊讶的 是,萝拉是由哥伦比亚领养来的,照约定,现在得把她送回哥伦比亚。
许多家长都去参加了丧礼,看到躺在棺材里的四十多岁的女人,再看看坐在旁边, 一双眼睛无助地张望的五岁孩子,许多人都掉了眼泪。
所幸,不久听到消息,萝拉没被送回哥伦比亚,因为她妈妈的遗嘱交代,把她送给 自己的妹妹。
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似懂非懂地,一个传一个:「萝拉现在叫她阿姨妈妈了!她到别的学校,那里的老师也很爱她,她的老师也是被领养的。」
只是,小朋友们有好一阵子不安,常拉着自己的妈妈问:「我是不是妳领养的?妳会不会忽然死掉?」
在美国的游乐场里,常看到一个有趣的画面──
一对夫妇带好几个孩子,一个白皮肤孩子牵在手上,一个黄皮肤的孩子背在肩头,怀里还抱了一个黑黑的娃娃,每个孩子都管这对夫妇叫爸爸妈妈。
于是耐人寻味了。是因为他们不会生,所以领养了三个?还是自己生了一个不够,又去抱养了两个?
美国人似乎并不避讳这个问题,许多孩子从小就知道,即算不知,父母等他们大了也会说。你问他们知道之后,会不会造成隔阂?
大人孩子都一笑:「怎么会?我们之间充满了爱!」
一位领养孩子的朋友说得好:「领养的比亲生的缘分还深。亲生的孩子,是在自己子宫里找到的。领养的孩子,是在这个世界上找到的。子宫多小?世界多大!子宫里的孩子,当然是太太跟丈夫生的;世界上的孩子,却是亿万不认识的人生的。凭什么,我们在那亿万人里,就找到了他?」
前些时,纽约时报注销个惊人的新闻:
「去年六月,十七岁的丹尼拉.佛西坐在法庭里哭。法官当面撕掉她的绿色身分证,命令她使用新的名字玛莉娜.撒法罗妮。并且警告她,永远不得再用『佛西』这个姓。」
原来验血证明,这女该不是她父母亲生的。更可怕的是,发现她亲生父母竟在七零年代,被她的养父母杀死,她是认杀父毋的仇人为父母。
可是在法庭上,这女孩哀求留在养父母的家里。
新闻见报,许多人议论纷纷。有的人主张严惩那些杀人盗婴的刽子手。有人则说: 「换作我,我也留在养父母家里。」
有位朋友讲得很有道理:「要知道!佛西的父母是在战争中被杀的。战争怎会长眼睛呢?她倒应该感谢养父,是他长了眼睛,没让她被杀,还抱回部队、抱回国养大。他救了她一命,是恩同再造,这『再造』不就等于『亲生』吗?」
这也使我想起一九九二年秋天,美国的一则大新闻──
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公然上法庭,要求脱离亲生母亲,并留在养父母身边。
小男孩不顾亲生母亲哀求的眼光,很坚决地说:「我认为她根本忘了我,她完全不关心我的死活,幸亏养父母收容我。现在她又要我回去,我绝不回去!我已经不爱她!」
小男孩胜诉了,因为许多事实证明,他的母亲没能照顾他。既然形同拋弃,不如让真正爱他的人来收养。
突然想起很早以前,在报上看过的一个小小的分类广告:「妳意外地有了孩子吗? 请不要堕胎!我们给妳生活费、生产费,请把孩子留下,让我们这对没有孩子的夫妻来疼爱。」
我当时心想,如果真有人因此救下了一个小小的生命,且给他家、给他爱,把他养大。那领养的恩情与亲生有什么分别呢?甚至可以说,亲生的母亲要杀掉孩子,养父母把孩子救下,后者比前者更伟大。
「生的请一边,养的恩情大过天。」
这句台湾谚语说得真好。生,总在激情之后。许多生不是真为了生,而是激情之后的意外。
怀孕的负担不过十个月,生产的阵痛顶多一两天。但是当孩子生下之后,由小到大 ,父母会有多少负担?多少阵痛?
要吃、要喝、要穿、要缴学费、要送出国、要牵到地毯的那一端,样样都是负担。
每个病痛、每个伤害、每个迷失、每个迟不归来的夜晚,都牵动父母的心,像是千 万次阵痛。
记得大学时代有位女同学,是家里的独生女。非常巧,校园里出现了一个跟她长得 一模一样的女孩子。两个人碰面,妳看看我,我看看妳,像照镜子一般。
独生女回家告诉妈妈这个巧合。没想到妈妈脸色变了,突然掩着脸,哭了起来。哭完,擦着眼泪把她叫到身边,说出了她的身世。
她立刻跑去亲生父母的身边,留下哭泣的养母。
过几天,她回来了,紧紧地抱着养母说:「我觉得妳才是我的妈妈。」
又隔了几年,她已经大学毕业。有一天,母女二人聊天,聊到她小时候。做母亲的说:「记得妈生妳的时候……」话到一半,突然止住了,一掩嘴,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妈忘了妳不是妈亲生的。只是,只是怎么都觉得妳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
每次想到那画面,都觉得好真、好美、好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