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内心,隔着时空,有着这样隐秘的呼应。
第一次见他,他就是那样落落寡欢的样子
那是个我不常去的聚会,也是他的。众人扎堆,远远就看见他,一个人,坐在那个角落。
现代社交,说落落寡欢简直就是犯酸。装酷还勉强说得过去,但他那种表情,却不是为了吸引什么人。而越是如此,越是吸引——就这一点而言,人又是犯贱的。
我走过去,问他:“有烟吗?”他便递过来一支。是我常抽的中南海。和中南海一起递过来的,还有打火机。也没多说,抽完烟再问他:“出去走走?”他说好。
屋子外面有个小小的水池。“你做什么?”我问他。“刚从日本回来,还没工作。”顿了一顿,补上一句:“在日本我学建筑。”也没跟他客气,我说:“学建筑应该去欧洲,日本能学到什么?哦,对了,日本有个安藤忠雄。”
他没有不高兴。更没料到他说了一句:“哪儿都一样。没什么。”
女伴在叫我,便要走开。走时回了一回头,他已转身,对着水池,背对我。当时有个感觉,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很快就再见了,在我们公司的工程部。
那天下班在电梯里,电梯里人多,我们之间隔着两三个人,他在一角,我在一角。他于我之前走出,就在那个大门门口,他站住了,等我。
我上去了,也没多说什么,“去吃饭?”他说好。我算是地头蛇,他便跟着。
坐在靠窗的位子,太阳明晃晃地,照着他和我。点菜时我问他:“能吃辣吗?”我问的时候,他拆着我面前的筷子,微微低着的头又抬起,答了一声:“能吃。”
那一刻的全部感觉便是默契。像极茶杯上的两行字:与君初相识,似是故人来。
真是缘分。我不嫌他闷,他也不嫌我咄咄逼人。N顿饭吃下来,在公司已被传作情侣。
一天他送我回家,我问他:“都说我凶,为什么和我在一起?”
他说:“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你亲切。”
呵,亲切。这个答案让人满意。那个楼梯口四顾无人。我突然停住,踮起脚尖,攀附他的高度,吻了他。
我们不久便住到一起。做饭、洗衣。不由得想起初恋,那个大学的学长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不是你这样的。”那时的我。比现在更嚣张,自恃才气。而彼时他坐在沙发的另一端,捧着我的脚,在他怀里细细抚看。他说过,脚趾都那么漂亮——真的不相信可以如此被宠爱。
有一回我出差一星期,和同行女子住在标间。晚晚他都打电话来,只说:“今天一天,都没听见你的声音。”同行啧啧,直说羡慕。
那时真是幸福,谁说学理工的男子不解温柔?说那句话时,他像进过琼瑶培训班似的。
春节我父母过来。那个春节我妈妈果然视他如子,给他夹一块鱼,直看着他吃完,才停了炯炯注视。妈说:“这孩子很好,你要珍惜。”
自然,我自然珍惜。因为他的包容我们从无争吵,直到我接到那个电话。听见我的声音那头非常迟疑,年老妇人的声音,一迟疑便显怯意。“你是——小峰的女朋友吗?”
当时便觉有异,接住话头,不肯放手。而那声音,竟然来自他妈妈,他口中早已去世的妈妈。
约在某处,我见了他妈妈。她不是鬼魅,她只是在二十年前,丢下她的儿子出国远嫁。她在国外的日子并不舒心,两年前她老公去世,她回国找她的小峰,他却不认她。她知道自她走后,她的前夫不久也结婚,可她不知道除了钱,她和她的前夫,再没别的给他。
那一刻我眼中有泪。她的小峰我的阿狗,是的,我一直这样叫他。那天我回去,他正在厨房做饭,我冲进去便抱住他。他举起油腻的双手,说:“好了好了,别捣乱啊。”
我说为什么不告诉我,我说你妈妈——我带回了他妈妈。永远忘不了他看见她时的表情,那么斯文的他,竟然狠狠地说了一句:“你是谁?我认识你吗?”
我劝他,他便沉默。如石头。我说:“你看她这么老了。”
他说:“你不会明白的。”我说我明白,他说:“你不会明白的。”
同一句话重复三次,忽然他就暴怒。不摔东西更不打人,他坐着,紧紧的低头紧紧的低头,我看见那一道道的青筋,我想要去抚摸他,他便死死抓住我的手。手被他握得痛了。
他始终不肯认他妈妈。我们的争吵便开始。如他所言我只看到现在的她那么卑微,慈眉善目,怯怯如丐。我不知道她当初丢下他时的狠心。一个月后她伤心而去。送他妈妈上飞机,回去时他还是在做饭。第一次,我也沉默如石头。
我以为我们之间过一阵子就会好。就像我说的,她毕竟是他妈妈。妈妈这个词有多么温暖,伤有多深爱便有多深。
在他还没有爱上我的时候,我爱上过另一个人。
可是我遇到另一个人了。留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大学的学长,那高傲的男孩子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不是你这样的。”
阅过了世事,那个叫浩的男人来找我,对我说,这么多年,身边的女孩子来了又去,这才发现,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他的情话说得比我的阿狗好,他的吻也比我的阿狗有技巧———推开他我才悔悟,逃开他我在反省,我为什么,拒绝不了他。我想那只是因为女人对于她们的初恋都难以割舍,我想那只是一时的意乱情迷。可是只要他来找我,我便拒绝不了他。于是那样一天,我和浩在车内拥吻,我的阿狗看见了。
那个晚上,我们都沉默得可怕。坐在沙发上对峙半晌,我起来去接一杯水,他突然便拉住我,他说:“你也要丢下我吗?”
他没有等我回答。他将我的手捏出一道青紫的痕,他将我的嘴唇咬破———我大叫着:“那你要怎样?杀了我吗?”
我夺门而出,被他拽回去。他拽得那么粗暴,我也开始暴怒了,我说:“姓程的,干脆我们说清楚!”我那么凶悍,他也不复平日退让,这才发现他其实是很精明的,那个关口他只问我:“你爱他多还是爱我多?”
我说:“你不知道吗?你不知道就不要问我!”
我算是给了他一个答复。可是我错了,他要的不是我的答复,他真正希望的是我将他的问题全盘否定,他要我的全部。我是他惟一的爱人。这么多年,他身边惟一的女子。可是这又怎样呢?我怎么知道我会在25岁的时候遇见这样一个完美的爱人,27年来留着空白只等着我。
那个晚上我吵着,暴怒着,和他纠缠。快12点的时候,他竟然问我饿了没有,要不要吃饭?我看着这个分明愤怒到极点的男人,第一次觉得了陌生,我说程峰,我真的了解你吗?
他抓着我,说明天就去公证结婚。我说我不会去。
其实所谓的默契,一定有它的理由,一定有许多我们没有想到的秘密。
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其实是我父母的养女,25年前他们自孤儿院把我抱来,我的身世便是某天清晨孤儿院门前一只盛有女婴的竹篮———连我的养母都不知道我在15岁那年听到他们的谈话明白这一切,我把这秘密让自己一个人独享。我告诉自己我就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他们就是我的亲生父母。
所以我那么骄傲那么凶悍,所以我让自己活得灿烂如花。纵然我把一切都往好处去想,那只盛有女婴的竹篮,是我的暗涌。
那夜我终于睡着。我又在半夜醒来,看见他灼灼的眼。忽然我就哭了,抱住他说你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丢下他他便再入深渊,而我也一样。我知道二十年前的绝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它也在他心里阴沉起伏,也是一场暗涌。
我们的内心就这样隔着时空,有着隐秘的呼应。
所以,我们相爱。
所以,我听他的话。第二天,和他去公证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