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心里情人一直是极不光彩的一个词儿,不像夫妻,恋人,爱人那样关系简单,让人一看就明白。
倒是不由想到潘金莲,瓦莱丽,包法利夫人。她们都是情人的范例,被男人当作宠物,来供男人开心和取乐。
我只能这样想。因为“情人”这两个字在我眼里始终带有黑暗的色彩,就像一朵艳丽的罂粟花,散发着邪恶的诱惑。
因此,我固执的认为,情人是不掺杂感情因素的男女关系,情欲是唯一联系的纽带。
如果有两个相爱的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生活,我只想称他们为“有情人”,这样,才不会辱没了那份爱。
我相信,只要有爱,不管是茶花女还是杜十娘,她们都是纯洁的。
而情人令人呕吐,这通常会让人想到两个对各自的伴侣失去兴趣的人,在黑暗的角落里,恣意妄为的偷欢。
当男女的关系建立在情欲上,我无法不想到“玩物”这个词,不管对男人来说,还是对女人来说,彼此都是对方的玩物,是本能有所发泄的一个对象而已,一个新鲜刺激的对象。
如果是一个未婚的女子,和有家的男人建立了情人关系,那我更加肯定这种想法,是百分之一百的玩物。
别去奢谈爱,这只能是个梦想,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在无法给予你家庭的情况下,他决不会不负责任的去占有,哪怕你心甘情愿的去给。
情人和婚外恋不同,婚外有恋我相信有一定的感情在里面,有相知相惜的成份,而情人看起来就很赤裸,必竟情人是很西化的一个东西,拿到我们这儿来,在我看来就真的很变味儿,最起码我想不到杜拉斯,脑子里更无法闪过梁家辉与珍。玛琪在湄公河上演绎的相遇相离,纵然是良辰美景已成虚设,深爱又岂止是情人两字所能代表?
在西方也许情人代表的就是一种有感情的男女关系,但是到了我们这儿,一提起情人,最常听到的就是“我们在一起很快活,很激情”,可能是我太敏感,这话让我第一感觉想到性。而且大家现在做情人都有一定的规则,那就是不影响彼此的家庭,不牵扯经济利益,只是相互玩玩,来去自如,离合随意。
现在的社会和以前不一样了,感情和性可以完全剥离成两回事,可是,在这日渐繁华的感情世界里,我依然愿意珍惜自己的感情,珍惜自己的身体,不为别的,只为心中那个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