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常常会在睡梦中把腿伸到我这边来,侧过身子倚在我臂弯里,恬静安然,像个圣洁的婴儿。摊开来的一瀑黑发透着微香,平平仄仄当是婉约写意的小令,只在心里念颂,怕惊扰她。于鹅黄的灯影里瞧过去,犹如展开半幅水薄烟浅的墨画,一次一次凝望,一次一次韵味不同。
平素里她不是这般安静的,张开眼睛就要弄出些响动来。通常如果不失眠,我会比她起得晚。而她梳洗完毕,顾自准备早点。随后是叫醒儿子——这杨家大公子学了他爹一般懒散,逢休息日不睡到日上三竿是不肯起的。在他母亲再三敦请威逼利诱之下,方才眯缝着双眼更衣净面,用罢早善之后,背起书包奔向美好前程。
而我这时是醒了的,赖在被中不肯起。她会把音响打开,放得最多的是邓丽君的曲子。当我挣扎着在“如果没有遇见你”的歌声中起身,她会以绝美的舞蹈动作雀跃而至:一脚高高踮起、一脚越过头顶直奔鬓边,迅即原地旋转一周腾身跨步。这姿势瞧着眼熟,舞剧《白毛女》里喜儿翻身得解放遇着大春就是这形状。于是我倦意全消,揽妻入怀,柔柔吻了,鱼水情深的一天,自此开始来过。
家中没有太过敞阔的空间供她每日里提身飞脚,几次大的动作之后,门框床帮常与她产生亲密接触。等我们有了钱,先买所豪宅,木地板上铺手工毯,敞开了让她载歌载舞。当然也少不了让她像日本太太似的里里外外可劲儿收拾,最后累躺下,枕在我腿上,手里攥着擦布,口中喃喃道:“我就歇一小会儿……”头一歪,脸上带着幸福微笑,就那么睡着了。
边做家务边听歌是她的最爱。她唱歌是不错的,上学时我们的班级联欢会常常演变成为她的个人独唱音乐会。我那时是坐在她后面的,道貌岸然做莘莘学子状,脑海里浮现与她在校园初相遇的模样:两条粗黑的麻花辫子,水红色嵌着靛蓝竖纹的衣衫,挎在肩上的书包带勒开领口,眉峰轻骤,一下子就会想起《雨巷》里丁香一样惹人怜爱的姑娘。未曾料想,数年后童话成为经典,浪漫归于自然,同窗情深芳心暗许,身化彩蝶双舞双栖。
新婚不久的一个冬夜,路面结了冰,我们携手回家。她极高兴,顽童一样跑开来兹啦兹啦滑冰。我心疼她新置的行头,在后面大叫:“您脚上的皮鞋是借别人穿的吧?”她嘻笑着滑回到我身边,挽住我的胳膊。兀然想到,这飘飘摇摇的女子,自此以后,就把一生一世交付于我。肩膀忽的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