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黄昏, 站在那棵梧桐树下,眺望天空,点点的蓝,点点的绿,像极了军训时的迷彩服。手伸出,挡住眼脸,光,晕黄,暗红,余光洒在脸上,透过缝隙,安逸而静谧。想起离开的那个地方,最爱的小山坡上的合欢,盛开的美丽至极。粉粉的,在空中微荡。我眯着眼享受着风,耳边响着时间煮雨,温软的声音唱着,那一年盛夏,心愿许的无限大。霞光那么暖,那么暖,让我想起了我们的青春。
我们曾经也有四个人,而那年,我们正青春。
老大,也是舍长,涂米草。顶着一头飘逸的长发,却立志做个女汉子。高挑的身材,一双大长腿,却从不穿裙子。我们问她,她的笑,阳光明媚,说那样不帅,但坚持不减长发。瞧,多么个性。老二,我,平凡的掉进人群找不到,戴副眼镜,最爱动漫,却只能看字幕,只怪我对任何外文都不感冒 。说到外文,不得不提老三。小巧玲珑的个子,娃娃脸,和她小她五岁的表妹出去逛街,经常被当作妹妹的妹妹。也许人不可貌相吧,她的外语好的一塌糊涂,不是满分不正常。最爱画画的她是软妹子,是贴心的丸子。最后一个呢,是很二很二的阿晴,其实,只是太善良。对任何的请求,都尽量去做到,满头大汗,却笑容满面。我们最担心的就是她了,怕她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
我们一起去学溜冰,一起吃烧烤,一起打网球,也曾吵过架,却在冷战后的不久一天,冰释前嫌。如同最常见的闺蜜一样,有笑有泪。忆昔,我们帮老大拒绝了无数的追求者;忆昔,我们偷吃了老三的德芙,被骂的狗血淋头,却在转身后笑得得瑟;忆昔,我们瞒着老四,买了蛋糕,偷偷为她庆祝生日,害她哭得稀里哗啦。我记得她们的点点滴滴,记得她们在我昏倒时的慌张与担心;记得她们的笑得明媚,肯定的眼神;记得她们的好,无言以述。
那年,我们的生活,灿烂而明媚,因为有最好的我们。青春,因为短暂,而更显珍贵。时光是最好的涂白液,将过去记忆慢慢涂抹去,却在心底印的更深,更深。
离别,仿佛是我们终究逃不过的命运。老大和老三去了上海,找寻她们最好的未来。老四留在那座城,为我们守着往事。而我,在这个陌生的,没有任何相熟的人的城市,用我的方式想着她们,想着那座城,怀念着我们的青春。
在不久的将来,我想我们会再次相遇,会用最好的自己,去迎接她们,我们都会很幸福。因为别离,是为了下一次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