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男性,女性更可能主动提出离婚,但不是非婚姻性的分手。
译者:2013xsweng
根据一项,即将要在美国社会学协会110周年的会议上发表的研究显示,相比男性,女性更可能主动提出离婚,但是在结束非婚姻的恋爱关系中,男女性是一样的。
该项研究作者Michael Rosenfeld,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他说:“在美国,非婚姻的两性关系中,分手这事是十分男女平等的。这一发现给大家带来了惊喜,是由于这是唯一一项针对婚姻关系的谁想结束两性关系上的研究。”
Rosenfeld的分析依据,来源于2009到2015年一波又一波的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调研《夫妻间如何爱上另一半和维持在一起》的数据。在2009年,他研究了2262名年龄在19到94岁间的拥有非同性伴侣的成年人。到了2015年,其中的371名参与者,已经离婚或者分手了。
Rosenfeld的部分分析指出,在离婚事件发生中,女性主导了其中的69%,相比而言男性占了31%。相反的,不管他们有无曾经与另一半同居,未婚男性和女性在分手这事主导上没有一个统计学上的显著性差异。
社会学科学家之前一直争论,大部分的离婚是由女性主动提出的,是因为她们对于两性关系的矛盾和问题更敏感。Rosenfeld认为,这曾经是正确地,女性会主动离婚和非婚姻关系中主动提出分手的发生率是一样的。
Rosenfeld说:“根据现有的一些数据,甚至追溯到1940年的数据,在美国,女性看起来似乎在主动离婚这事上有优势。我设想以及认为其他学者也假定,在分手这事上女性的角色是异性恋的爱情中一个很重要的特性,但是结果是在异性恋婚姻中,女性在主动提出分手这事上的角色是特别的”
根据Rosenfeld的发现,女性更有可能主动提出离婚,可能是由于相比已婚男性而言,已婚女性宣告较低的两性关系质量。相反地,在非婚姻的两性关系中,男性和女性自我报告出相同水平的两性关系质量。
Rosenfeld说,他的研究结果支撑女性主义的宣言——有些女性在异性恋的婚姻中经历过压迫和难受。
Rosenfeld说:“我认为,婚姻作为一个联盟,显得有点儿赶不上对男女平等期待的节奏。妻子们仍然跟丈夫姓,并且有时候还被劝说要这样做。丈夫们仍期望他们的妻子做去一大堆的家务和照顾小孩的事务。另一方面,我认为,非婚姻的两性关系,缺乏婚姻中的历史性的负担和期待,这会使得非婚姻的两性关系更具有弹性,因此这更能适应现代的期待值,包括女性期待更多的男女平等。”
原文:Women more likely than men to initiate divorces, but not non-marital breakups
来源:psypos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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