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无聊赖的晚上7点,突然有一种想一醉方休的冲动。当然,我不会一个人去买醉。那是痛苦的男人或失恋的傻女人才会做的事儿。
于是,我想找一个人。一个可以跟我去喝酒却不会问东问西的人。我把手机的通信录翻了5遍,我斟酌着每一个可能的人。结果,我很失望。因为,我的身边没有这样一个人。
干脆关掉手机。
我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把头发束在脑后,涂了上次在美宝莲买的那支粉色的口红,感觉不错。
我走出了宿舍。
夜晚的江城,有风,霓虹如此热闹。
我喜欢一个人在城市行走。无论白天夜晚,无论熟悉陌生。
凉风拂我面。整个武汉彻底被黑夜包围,夜晚的生活也正开始。
我路过皇家蛋糕店,闻到蛋挞的香味。我路过沙宣,听到吹风机“呼呼”作响的声音。我走出西门,看见熙熙攘攘的人群。一切都和原来一样。我喜欢这城市的市井烟火气。
来到大十字路口,黑暗中只有霓虹和车灯在闪烁。我闻到空气中有灰尘的味道,我觉得眩晕。我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其实我哪儿都不想去。
其实,我更不愿回去。我想在这个夜晚走失,尽管没有人会发现,也没有人在意。
我去了新建的中央大街。很多店铺正在装修,楼梯和电梯都很简陋。巨幅的广告牌在黑夜的笼罩下有点阴森恐怖。幽蓝的色调冷到不行,也许,它亦寂寞。
我在一楼的小超市买了一罐啤酒。我本来更愿意来一瓶小枝江。可我觉得一个年轻女孩儿在大厅广众之下大口灌着白酒是件很不光彩的事。我看看自己的三层缀雪纺短裙,再看看手中的蓝带啤酒,就笑了。这搭配,也许是一种情调。
我喝了一口手中的啤酒。卖包的营业员看着我。我理一下头发,走了进去。当然,我不买包,我只是借过。
提示牌告诉我二楼是卖衣服饰品的。前面不远处是电梯,有人上下。今天晚上我不想跟人群打交道,我很落寞,并且决定寂寞到死。我去另一边找楼梯。楼梯上一个人都没有,明灭间的灯火,是我想要的效果。可是走到楼梯的转角,我发现了他。一个坐在台阶上默然抽烟的男子。他也觉得孤独吗?我看不清他的脸,他的烟在黑暗中化成一个小红点,他的寂寞呢?是一个一个烟圈吗?
《千与千寻》中最寂寞的是无脸男。他拿大把的金子找小千,他发脾气,他吞了服侍他的人,只为了——找到小千。因为小千是第一个主动跟他说话的人,也是第一个在大雨中为他留一扇门的人。无脸男其实不坏,他只是太寂寞了。
同样寂寞的还有《闻香识女人》中的范克。他将照顾他的查理连哄带骗地带到了纽约;他住最豪华的饭店;他在哥哥家肆无忌惮地讲黄色新闻,以致被厌弃;他瞎了眼,却开着红色法拉利在纽约街头狂飙;他给自己做了上等人的衣服;他渴望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女人;他甚至准备用手枪结束自己的生命。他的寂寞如此深,深到见骨。
我去了一家饰品店,看见一个景泰蓝的脸谱戒指。可惜,太贵了点。
我又去了一家格子铺,很柔和的灯光。我看见一条大红色的纱质百褶裙,我拿下来比在自己身上,很漂亮的裙子,还有很厚重的质感,我真的真的喜欢它。389RMB。只是一条裙子,我觉得有些奢侈。
我喝一口酒,有些苦涩。
四楼有一个电影院,但是太黑了。我放弃了爬楼梯。
走出商场大门,迎接我的是凉凉的新鲜氧气。还是外面的世界广阔。啤酒所剩不多,我一仰头喝了个底儿朝天。我把易拉罐扔进路边的垃圾桶,开始往回走。
我很清醒。显然一罐啤酒对我起不了什么作用。我想醉一场,可是我只有我。有时候,清醒是可怕的。孤独会在你清醒的时候吸你的血,蚀你的心。
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喝了酒,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要去中央大街。没有人。
高中的时候读梁实秋的散文。他说:“寂寞是一种清福。”“清福”这个词很诱人。我当时尝试着让自己变得孤单寂寞,以便体会那种清福。如今,寂寞如影随形,我却再也找不到那种“清福”了。
甚至,渴望风尘感,渴望堕落,渴望醉一场。这人世是一个江湖,最深的江湖是人心,你以为你猜透了,打开了,还是隔着纱,还是空。
你愿意把自己交给谁?你愿意向谁袒露心声?你愿意在谁的面前醉成一滩泥?
没有人值得你这样愿意吧?!或许就算有一千个人围在你身边,仍会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