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喜欢用别人的眼光衡量别人的高低。
——引子
我有长发
虽然我不是音乐家
不是艺术家
当然,我与流氓也并非本家
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它
喜欢留长发,是一个持续了接近十年的爱好,或者说是习惯。意外的是,别人对我的头发似乎也兴致勃勃。每当那一根根发丝如自由蔓延的藤渐渐变长,总会引来周围人的注意,劝剪的,嘲弄的,同时不乏拿之调侃的。无所谓,对于这些热情的关注,我总是应之以微微一笑。其实那笑中充满了无奈,只是大家此时已不会去关注罢了。
历来,在大家的印象中,形象与身份是讲究匹配的,某些形象被固定在某些人身上,一旦有他人“盗用”,便被冠以非正常的名号,任凭你怎么涂抹也是徒劳。只好按照他们的意愿,将自己的生活驶入符合你的“正常”轨道。
《弯弯的月亮》一曲温馨甜美的歌谣唱出了多少痴男怨女的心声,而它的歌唱者刘欢,那一绺温顺的发辫,也让喜欢他歌曲的人对他更加痴迷。我呢,自然是他忠实的fan,却也不会有意去模仿他的样子,毕竟,不是任何人都具有这样的气质。
《古惑仔》一系列叱咤风云的电影影响了多少懵懂的少男少女。荧幕上霸气十足的郑伊健,更是以深重的情义、强健的肌肉以及飘逸的秀发征服了无数影迷。我呢,当然少不了对他的崇拜,但也无心刻意去复制他的发型,毕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这样的个性。
我喜欢留长发,也许多年来受到一些世俗的影响,便把这幅德行融入了自己的性格。原本只是对于自我的坚持,无意触犯谁,没曾想竟引来众人一片非议。“哥们,头发该剪了”,“哟,这个发型不错,有点像古惑仔里面的那个谁谁谁。”,“干嘛,头发留这么长,艺术家啊?”等等诸如此类。其实这样的话语,或是善意的提醒,或是无心的调侃,甚至哪怕是刻意的嘲讽,都无可厚非,总还能让人接受。因为在同一事物面前,各人的审美需求各有侧重,在这样一个以大众意愿支配个人行为的社会,排斥个性也就见怪不怪了。
然而,可悲的是,代表社会趋向面的大众,不免存在非理性的片面的思想行为,从而误导一批批虔诚的追随者坠入愚昧的不可度化的深渊。这些人,他们喜欢用大众的标准品评别人,反对一切非大众化的存在。就像他们把电视节目中赤身裸体的女主人公大胆而充满激情的表演当做正常的为艺术事业的献身,而把网络上不甘寂寞的女子性感、暴露的自拍视为道德败坏的下三滥的淫秽传播物。同是脱衣服,一个是属于公众人物的明星,就脱得理直气壮,深受大家欢迎,继而成为一种流行;而另一个,只是自甘堕落的狂想者,就脱得卑鄙龌龊,饱受大家抨击,而后被居心叵测者加以利用。这就是所谓的大众标准吗?如果是,那我想说:“come on!”
由此,我想到了记者和私家侦探,都会偷拍,前者合法,后者不然;想到了城管和街匪,都是抢劫,前者合法,后者不然;想到了民警和流氓,都敢打人,前者合法,后者不然;想到了高官和市井瘪三,都想揽财,前者合法,后者不然;想到了富豪和嫖客,都好女色,前者合法,后者不然;想到了导演和商贩,都会传播淫乱,前者合法,后者不然——总之,有势,有权,有钱就合法,反之则不然。那么,今天的社会真的已经演变得如此颠倒黑白,还是大众的口味指引了这个社会行走的角度?不得而知。
符合主流思想并没有错,但不该盲目追随而放弃自己的原则。至少,做出评判之前,多想想为什么这么做,如果仅是自己看不顺眼又想当然的认为大众与你同在,那么,请你沉默。
我有长发,是否触犯了这个社会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