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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麻雀

  在二十年前,麻雀很多,随便走一走,便能看见成群结队、吵吵闹闹的麻雀。这些年来,麻雀却是很难一见了,现在十岁左右的孩子,很多人连麻雀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我曾经很卖力地给我的孩子描述麻雀的样子,大概曹丕形容洛神也不及我这么详尽,孩子听了半天,问:那不是和鹦鹉一样么?我怔了怔说,那可不一样,麻雀……说着说着,孩子不耐烦了,说一个平平常常小鸟,认不认识的,有什么要紧!听的人既然如此冷淡,说的人只好闭嘴,把一腔热情化成一声悠悠长长的叹息。是啊,谁说不是呢,麻雀实在太平常了,无华羽,缺利喙,即使现在,也没见过谁把麻雀当成宠物养一养的,城市的僻静地方,倒是有不少人卖油炸麻雀

  

  二OO一年秋,我去兰州出差,路过一个工厂的废墟,突然看见一只灰黑的小鸟从烟囱里飞出来,定睛一看,不禁吃了一惊:这黑炭一样的小鸟,竟然是麻雀呀!若不是它在我面前蹦蹦跳跳,又叫上几声,我都不敢确定这小东西居然是麻雀了。它几时也吃起城镇粮来了?是的,麻雀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从来就不高:人家屋檐下,房院墙缝里,甚至燕子的旧巢,它都不怎么挑剔,随便扫扫就很高兴的在里面生儿育女,也不管别人说它档次太低。这烟囱,宽大是不假,算得上是三室二厅,对麻雀而言,却绝对不是它愿意安家的好地方,要不它全身怎么会变成那个颜色?农村的广阔天地,才是麻雀大有作为的战场:南山北岭有火红的高粱,沟壑梁卯有饱满的谷糜,就是毛沟草丛,乱石荒坟,哪一处不强过城市的水泥森林?哪一处不是麻雀们自在快活的乐园?从生存环境方面讲,农村好比是李逵的聚义厅,孙悟空的花果山。纵算隆冬季节,枯了老树昏了寒鸦,还有碾场草垛,秕谷落籽,尽够麻雀们度日子的。谁能想得到,才多长时间啊,麻雀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不过细想起来,麻雀转移到都市来,还真不是一天两天,算不得什么奇事怪事。麻雀从来就是逐人而居的,不管闹市,无论僻壤,寻常百姓家,朱门雕栏处,都有它的踪迹。有个成语叫“门可罗雀”,说是有人官场失意了,原先那帮早请示晚汇报的门客们都另投门庭去了,以至门前冷落到可以张网捕雀的地步。这雀嘛,当然只能是麻雀了——除了它,谁会这么没有眼色和心机,不管你失意得意,一如既往地在你的门前弹弹跳跳,唱歌撒欢的?你可以批评麻雀粗鲁不文,天生泼皮,你又不能不承认,它身上确实没有市井之徒的势利气。你还可以骂它身微命贱,平生不修善果,终老不知礼仪,肉瘦上不得庭席台面,骨空进不了金丝鸟笼,但不能不看到,它日日快乐,处处喧哗,比我们人类要活得轻松,过得自在。

  

  除了不大计较门第外,麻雀对人的依恋也是极少见的,尽管人对它从来都是那么的厌烦憎恶。我想,世上纵然没有人类,以麻雀的生存能力,还不至于断子绝孙,但不管人如何对待自己,麻雀对人依然一厢情愿,痴心不改,这种恩怨纠缠,怕只能用缘分来解释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麻雀被人“重视”过,与苍蝇、蚊子、老鼠一起被称为“四害”,受到声势浩大的围剿:弹弓射,鸟枪打,到处吆喝哄赶,地里还扎了不计其数的草人,从精神恐吓到消灭肉体,能用的办法都用了,但效果总是不太明显,未见麻雀数量减少了多少,它们仍旧精神奕奕,仍旧跟定了人类。在农村,春季掏鸟窝、冬天捕禽兽,历来被认为是浪子勾当,但如果对象是麻雀,则不会有谁去说三道四。就是在打麻雀的过程中,我学会了扒树、投掷、射击等技能,有过一石打落两只麻雀的辉煌记录。由此推断,八十年代的一些战斗英雄,只怕也是因此打下的功夫底子。

  

  麻雀是群居动物,常常成群结队低飞觅食,最爱呼朋唤友的搞聚餐,一点食物残碴,往往引来数十只甚至成百只麻雀争着啄食,那声音如同雨打芭蕉、秋风掠树,甚是热闹。说它们争抢,却也不太准确,麻雀还是很有组织观念的,每当聚餐时,总会安排一两只麻雀站在高处冷眼看世界。这只专司放哨之责的麻雀,一见情况有异,就会唿哨一声,众雀闻声,顿时轰的一声作鸟兽散,纷纷飞上附近的墙头树梢。到了冬季,大雪盖地,一粒草籽也找不到时,麻雀的日子就难过了,只能盘旋绕飞在村落庭院碾场里,伺机寻找食物。这时候,有人就扫出一块净地,放上筛子箩筐一类家什,下面撒几颗秕谷,再用细棍撑起,棍上拴一根十几米长的麻绳,牵到隐蔽处——门窗底、猫眼后,都是孩子们兴奋得灼亮的眼睛——只等麻雀进入筛子或箩筐之下,一拉绳头,啊哈,大功告成:只听筛箩下唧唧吱吱,数十只麻雀在挤成一团,当真是有翅难飞了,这就是前面提到的“罗雀”。生活困难时期,饥饿的人、饥饿的麻雀,双方少不得要狠狠争夺那点有限的资源,即使是一粒草籽,一片树叶,也可以用来果腹,也就怪不得人对麻雀无情无义。中国历史上,总是物资困难时期居多,因此从古到今,麻雀的名声一直都不好。对他人表示不满或者讨厌,总少不得拿麻雀作比喻。孩子吵闹,大人会吆喝一声,批评他们像是“麻雀窝里掏了一扁担”;批评平庸之辈,总说他们如同翻飞于草垛屋檐的麻雀,眼光短小,只知道留恋稻谷蝇虫,与胸怀大志的英雄相比,真乃“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后来,生产队或机关单位开斗争会,帮助群众提高认识,就叫“解剖麻雀”;形容某个“坏人”坏得有典型意义,当然是“麻雀虽小,五脏(毒)俱全”了。

  

  相信你也看得出来,我多多少少有点为麻雀辩护的味道。虽然我捣过鸟窝,掏过鸟蛋,养过鸟雏,吃过鸟肉,其中以麻雀为最多。因为至今我都不敢下结论,说麻雀是地地道道的害虫。我对它们太熟悉了,十来岁时,走在村子里,才听见麻雀叫,不用搭眼瞧,就知道麻雀窝在哪里,窝里有没有幼雀。口里咬一根短竹棍,踩着另一个小孩的肩膀爬上房院后墙,在老麻雀惶急无奈的叫声中,我转眼间就能让一窝小麻雀们倾巢覆没,无论老麻雀如何翻飞营救,小麻雀如何心跳如鼓,我都不会产生那怕一点的恻隐之心,只有满心满怀的喜悦。那时候,我试图豢养小麻雀,想把它养“恋”,好在人前卖弄卖弄,无奈这样小东西总是野性难驯,不论是否会飞,一脱拘束总是挣扎不己。成人后,读一首诗,诗人悲天悯鸟地说:“这是鸟儿对蓝天的渴望”,想起自己小时候的种种恶作剧,我居然有了一丝莫明的负罪感:或许,人对麻雀实在是太不宽容了?想想看,老麻雀喂给小麻雀的食物里,除了谷物,不是有许许多多的蛆虫么?这些各色各类,难以计数的虫子,总不会都是“益虫”吧?育雏期间,老麻雀称得上是世界上最勤劳的父母,它们不分晴雨,不惮辛劳,从远远近近的树上、庄稼穗头啄来蛆虫,忙忙地喂给幼雀,又忙忙地飞走。幼雀也是好食量,总是张着黄黄的大嘴,四五个一起急不可耐地争争抢抢,以至于有时蛆虫掉在窝内,终于寄生在它们身上,钻出一个一个的空洞来——被蛆虫咬过的幼雀,我们叫它们为“蛆罐”,掏出来总是顺手丢掉——可见麻雀捕虫数量之大。春夏秋三个季节,麻雀们总是显得忙碌而快活:有那么多的荤食可以吃,谷物之类只能算得上是它们调剂胃口的小杂粮。对麻雀,过去我们出于习惯性的思维定势,总说它是定了性的“四害”之一,是否“以人为本”得过份了?

  

  近几年,鸟类学家倒是下结论了:麻雀还算“益鸟”,不能说它属于“四害”。话是不错,说得却也太迟了。几十年来,化肥,农药,杀虫剂轮番上阵,农田里,道路上,到处都可见一堆一堆地倒毙了的喜鹊、乌鸦、鹰隼。接着,麻雀的活动频率明显降低了,常见它们龟缩在电线树梢,往日的精气神居然收敛一空。玩童照例还是要掏麻雀窝,收获却总是不大。细心的小孩对大人说:麻雀的蛋壳薄得一碰就破。听到这话的人总是笑一笑说:怪了,麻雀也变娇贵了?再后来,吃饱了肚子的人们发现,是有点不对头,麻雀越来越少,最后终于一只麻雀也看不见了。仿佛一夜之间,它们商量好了的一样,忽然就平地消失了。就像一个最调皮的孩子,忍受不了长久的冷落,忽然离家出走了一样。要知道,麻雀能跳会飞,吃荤吃素,适应环境的能力比人只强不差。生育能力也是人类所不能比拟的,一年两三窝,一窝二三只,真是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多少年来,人与麻雀的争得难解难分,结果总是难分轩轾,冷兵器时代麻雀赶不尽,火器时代麻雀还是杀不绝。如今放眼一望,差不多已是鸟尽兽亡,满世界只剩下人类在水泥丛林里挨挨擦擦了。

  

  人们议论说,麻雀都搭上火车去新疆了。还有人反驳,不对,麻雀出国了。这麻雀,老爱叽叽歪歪,扰人清梦,如今连招呼都不打一个,起身就走了,还不更好?新疆那地方三山夹两川,天高云淡,地广人稀,麻雀在那里安身立命,实在算不得背井离乡,不该为它的飘然远行而叹息。要说麻雀是出国了,不管别人如何言之凿凿,我都不信。且不说麻雀来到它乡水土不服,单是与洋鸟们交流思想这一项,憨心眼的麻雀都应付不来的。鸟类世界,只怕也要考考托福才行,没见过谁送麻雀公费进修一会,你说它怎么混得下去?

  

  麻雀麻雀,请你告诉我:为什么要离开曾经百般留恋的故乡?我知道,以你的性情,若非绝望到顶,实地难以凑合,你是绝不会离开的故乡的。你还回来吗麻雀?我怀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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