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咬人的事件每年都会发生多起,只要处理得当,一般不会致人死亡。但是,也有意外。一旦这个意外发生,对于责任双方都是不小打击。今天,小编介绍一下狗咬人致死怎么处理?
狗咬人致死前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就需要走诉讼程序。可以从下面的案例中得到一点启发。
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动物饲养人疏于管理,导致放养的黄狗咬伤他人,伤者身患疾病死亡的案件,判决动物饲养人骆健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19577.84元。
2015年9月7日,陈云民、李翠之女即受害人陈某(2008年出生)与他人同行一起上学,途经骆健家门口时,被其放养的一条黄狗咬伤身体多处部位。后骆健妻子对受害人的伤口进行了清洗,并将其送至某疾控中心就诊,并以骆健自己女儿的名义为受害人注射狂犬疫苗一支,剩余四支疫苗由被害人带回家,被害人在接种疫苗登记卡上写明“带回4支,责任自负”并签名。同月10日、14日、21日,受害人在乡村卫生室分别注射了第二、三、四支狂犬疫苗。同年9月24日,受害人因病情加重到医院就诊,26日下午,疑似狂犬病发身亡。事后,陈云民、李翠与某疾控中心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疾控中心一次性补偿二原告80000元。
女儿的死亡,给二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但事发后,骆健对受害人及二原告未予看望、慰问,且以其女名义报销了为受害人注射的疫苗费用,二原告就相关赔偿事项与被告协商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合计2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骆健作为饲养人,负有对动物管束的义务,其在出入人口较多,且常有陌生人经过的场所放养黄狗,未尽到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且在黄狗对陈某进行追赶时未及时加以制止,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虽陈某被咬伤后,被告采取了一定的积极措施,但并不能阻止受害人相关疾病的发生;且被告未能提供证实受害人在接受注射疫苗的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存在重大过错责任的证据,因而,陈某的死亡与其饲养的狗咬伤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受害人有故意殴打、挑逗狗等过错行为,故,法院依法认定受害人陈某无过错。遂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上面就是小编为你找到的狗咬人知识,希望能帮助上你。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狗毕竟是动物,具有攻击的本性。作为主人日常应作好防范,最好为它佩戴止吠器或者是宠物脖圈引。
当然,你还需要知道与之有关的宠物狗伤人怎么办?避免以后遇到了手足失措。
宠物安全小知识库对于这个问题是这样介绍的。
一旦被宠物咬伤,应就近去医院严格处理伤口;若在特殊环境下不能去医院时,可自行用20%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然后用清水洗去肥皂水,擦干后再用70%酒精、3%~5%碘酒消毒伤口。伤口处理完毕后立即到当地卫生部门注射抗狂犬病疫苗,有条件的尽可能同时注射狂犬病免疫血清或免疫球蛋白。如果头面部被动物咬伤,感染狂犬病的危险性更大,受伤者要迅速赶到接种点,先注射抗狂犬病的免疫血清或者抗狂犬病的免疫球蛋白,然后再注射抗狂犬病疫苗。